法人人格混同认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6:02:18 493 人看过

判断公司法人人格混同通常适用三个标准,即人员混同、业务混同、财产混同。对于不存在持股关系的关联公司而言,认定人格混同、要求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更需有证据证实公司之间表征人格的因素(人员、业务、财务等)高度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已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而且这种混同状态给债权人带来债务主体辨认上的困难,使关联公司逃避巨额债务,最终危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一、如何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最根本特征。但当公司股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时,为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应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1、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无法与股东的财产做清楚区分。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以及财产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办公生产设备与其股东的营业场所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产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产资料。首先,许多公司只是在经营步入困境时才试图逃避债务,因而,公司在与第三人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足以认定公司财产混同的票据、单证等资料,如果由于公司与股东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产混同的结论。其次,第三人可以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产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产资料。第三,第三人还可以通过网络等其他各种渠道收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关的网络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关的证据资料。

2、公司组织机构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组织机构混同,是指公司人员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之间董事的相互兼任,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和任命;公司与股东或两个不同实体的董事、经理完全一致,甚至雇员也完全一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公司人员混同的举证方式通常有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公司注册信息查询,从关联公司内部的任职情况,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公司对外经济和社会交往的联系情况。向法院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劳动合同备案,向银行申请对企业员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

3、公司业务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业务经常以股东个人名义进行,使对方无法分清交易的相对方究竟是公司还是股东。有内在表现和外在表现,第三人通常能够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公司业务混同的外在表象。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书面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单等交易凭据。公司业务混同的内在表现第三人通常无法获知,但是,公司业务是否混同也可以结合公司机构混同和公司财务混同方面来证明。

二、法人人格混同的结果

法人人格混同的结果是指人格混同的程度必须达到严重损害侵权人利益的后果时,法院才否认法人的法人人格,让法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限责任,才能实现公司制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法人如何否认与公司人格没有混同
    笔者主张在受案范围方面采宽范围说,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的情形类型化,采取概括与列举式,便于司法实践中统一标准,防止滥用人格否认权现象发生。具体情形如下:(一)公司资本不充足如公司缺乏充足资本或只具有名义资本,因其违背资本充实的原则。实践中公司法人人格的利用者常采取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方式,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对上述两种情形应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直索股东责任。(二)利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合同义务即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以公司名义承担与公司并不相称的风险,造成股东个人享受利益,公司承担义务的状况。表现为:1、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转移资产,终止原公司,另设新公司实现逃债目的;2、利用债权人对公司人格的信赖,以公司为工具,在交易中骗取利益;3、规避契约上的不作为义务。(三)利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法律义务表现为:1、利用公司法人资格规避公司,如为规避竞业禁止义务而作为控股股东另设公司从事竞业交
    2023-04-03
    153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同与公司人格否认简析
    一、二者概念。公司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以致于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的情形。其实质是公司已经背离了分离原则,公司完全由其背后的股东所控制,且该种控制达到了使公司丧失独立性或在某种业务上不能自主决策的程度,因此,公司人格混同又叫“公司人格形骸化”。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而否定公司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并追究股东责任的一种制度,这种“特定事由”指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或者股东有限责任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二者表现公司人格混同,即公司人格形骸化、空壳化的情形是指公司实际上是完全由一个股东控制的公司,公司已变成一个空壳。主要表现为母子公司之间、兄弟公司之间及相互投资而引起的人格混同,表现在公司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机构、业务的不分,财务混同,表现为收支记录、账簿、财务会计等难以区分。这种混沌状态给债权人带来主体辨
    2023-03-27
    302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结果
    是指人格混同的程度必须达到严重损害侵权人利益的后果时,法院才否认法人的法人人格,让法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限责任,才能实现公司制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一、公司法人必须要有职务吗?不是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董事,也可以是普通员工,法人代表谁来当,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公司注册时提交的股东协议里有个让谁当法人代表的决议或者在公司章程里说明一下就可以了。相关法律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是经理(即一般说的总经理)。至于其他企业,要看企业情况去确定负责人的职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
    2023-02-24
    157人看过
  • 谈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证明方式与证明标准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证明方式与证明标准实践中,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表现多种多样。但是,正如前文所述,无论是关联公司还是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人格混同,都主要体现在财产混同、组织机构混同和业务混同三个方面。因而相应地,对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证明应该主要从公司财产混同、组织机构混同、业务混同三方面来入手。1、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务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务资料。当然,也并不是说第三人完全无法从公司财务方面来证明公司混同的实质。首先,许多公司只是在经营步入困境时才试图逃避债务,因而,公司在与第三人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足以认定公司财务混同的票据、单证等资料,如果由于两公司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
    2023-06-09
    206人看过
  •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人格混同概念是什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一、从法律讲法人与控股股东谁可以代表公司诉讼在我国公司法人以及控股的股东都不可以代表公司诉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股东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公司不作为原告,而是作为第三人。二、委托法人有法律责任吗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生活中的法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实指的都是法定代表人。委托法人正确的叫法是委托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办理办理某项事情。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
    2023-06-29
    385人看过
  • 法人人格否认适用于关联企业人格混同的基本要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必须满足三个要件:第一,主体要件。只有公司的债权人能够提起法人人格否认之诉,其余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即便与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得主张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第二,行为要件。须有股东实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第三,结果要件。股东滥用权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相应地,对人格混同的关联企业适用法人人格否认也应当依循这几个要件:(一)主体要件——惟有债权人可得诉请对关联企业进行人格否认从公司法的立法表述来看,我国法人人格否认与国外的法人人格否认还是有所不同的。国外的法人人格否认一般从法院的角度表述,反映出其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作为在司法判例基础上形成的司法救济手段的特点,而我国的法人人格否认则是从股东的义务和责任的角度来表述的,反映出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首先是作为债权人请求权构成内容的特点。既然是作为债权人的一项请
    2023-06-24
    74人看过
  • 人格混同怎么办
    公司人格否认
    一、人格混同怎么办现实中存在的诸多法人人格混同的现象,意图规避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法人人格混同中,出现股东与用人单位人格混同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后果,这种情形下可以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确立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对用人单位进行法人人格否认,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二、人格混同的认定1、人员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公司之间董事相互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甚至雇员也相同,最典型的情形是“一套人马,多块牌子”。2、业务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彼此不分。如同一业务有时以这家公司名义进行,有时又以另一公司名义进行,以至于与之交易的对方当事人无法分清与哪家公司进行交易活动。3、财务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账簿、账户混同,或者两者之间不当冲账。需要注意的是,法人依法合并财税报表,以及在分开记
    2023-05-03
    183人看过
  • 人格混同谁举证
    举证责任
    一、人格混同谁举证司法实务中,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的现象非常普遍,但因关键证据难以获取,要求提起诉讼的债权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证明股东故意实施了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过于严苛。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关于证明责任倒置的裁量分配,以及第七十五条关于法律上的推定,两种特殊的证明责任分配方式可以适用。由此,债权人有责任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关联公司之间具有存在人格混同的较大可能性,使法官产生合理怀疑,同时证明自身利益因公司人格混同情形遭受严重损害,而进一步的证明责任应当转移至关联公司及控制股东,由关联公司及控制股东举证排除合理怀疑。至于股东是否具有逃避债务等主观恶意,可以从债权人提供的客观证据来推断。《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023-05-03
    386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如何证明?
    一、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务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务资料。当然,也并不是说第三人完全无法从公司财务方面来证明公司混同的实质。首先,许多公司只是在经营步入困境时才试图逃避债务,因而,公司在与第三人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足以认定公司财务混同的票据、单证等资料,如果由于两公司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务混同的结论。其次,第三人可以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在实践案例中,证明关联公司财
    2024-01-17
    333人看过
  • 法人人格混同下的责任共担
    一、案情简介13日,原告浙江某纺织服饰公司与第一被告上海某商务公司签订一份PPG服饰中国供应商采购合同,第一被告依合同陆续下单要求原告定作各种面料,并将货物交给浙江某制衣公司。5日至2日止,原告共完成定作交货合计200万元,但第一被告一直分文未付。另查明,第二被告上海某服饰公司成立。两被告之间有三个股东相同,董事长等多个高级管理人员相同,多个一般工作人员也相同,财产、财务也混同,商标、广告、网址、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等相同。于是,5日,原告将两被告起诉至绍兴县人民法院,诉称:第二被告成立后对外也称PPG公司,并承接了第一被告的财产,两被告人员相同,实际办公地址相同,业务混同,财产混同,财务混同,因此,请求两被告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第二被告辩称:我公司与第一被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独立法人,我公司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不可能存在由合同产生的债务。我公司与第一被告都独立存在,个别财务人员混同是可
    2012-05-01
    223人看过
  • 公司人格认定存在混淆问题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可构成公司人格混同。如果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严重损害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混同认定标准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2、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构成人格混同的常见理由有:(1)公司与其他股东(例如母子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难分彼此,事实上
    2023-07-06
    319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不同公司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形
    目前,很多公司存在交叉持股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情形。200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以(2008)民二终字第55号判决书判令三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存在人格混同的公司对其中一家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高院的该判例充分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堵住了利用多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逃避债务的行为。在实践中,不同公司存在人格混同主要是指:各公司之间存在股权关系交叉、均为同一出资人设立、由同一自然人担任各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关联公司;公司相互之间财务混淆、人员混同、注册地相同,无法清楚划分各个公司之间的财务及人员;在实际经营中,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支配。实际控制人以其对各公司的控制权,无视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可见,并非存在股权交叉、同一出资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关联公司必定是属于人格混同的公司。而是在存在上述情形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造成各关联公司之间财务、人员无法划分的情
    2023-06-26
    249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及相关责任承担
    1、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关联公司间人格混同,又称为姐妹公司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与公司之间法人人格特征高度一致的公司存在状态。公司人格混同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组织机构混同、公司间财产混同和经营业务混同。(1)公司间组织机构混同。公司之间如果具有相同的公司管理人员、相同的工作人员、相同的办公场所、相同的电话号码等情形,一般可认定为公司组织机构混同。公司作为社团法人,其运行基础便是人的组合。因此,不同公司间一旦组织机构混同,极易导致公司财务、利益整体性混同,公司的独立意志也将不复存在。本案中,名人公司与名川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季天鹏;两公司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经营地点与实际办公场所均一致;两公司的工作人员有重叠,因此可认定两公司间组织机构混同。(2)公司间财产混同。公司财产独立是公司人格独立的基础,只有在财产独立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地对其债务负责。公司间财产混同违背了公司资本三原
    2023-04-06
    324人看过
  • 人格混同会判刑吗
    劳动者向法人人格混同的多个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时,由于混同了的多个用人单位共同构成了劳动争议中的法律责任主体,那么混同的各个用人单位均应列为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和劳动争议中的诉讼当事人。但这个法律责任主体中包括不同的法人单位,如何确定各个法人单位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各个用人单位责任承担形式为哪种,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而审判实践中对各个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是广义的共同责任、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赔偿责任颇有争议。因此,认定各个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具体形态上,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权宜之计,即笼统地确定多个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共同责任,不确定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份额或者是否连带。当然,这是在不突破现行法律法规下的做法,劳动者可以向任一用人单位主张其履行全部责任,并且在其责任人内部不存在追偿问题。第二,由于多个用人单位之间发生法人人格混同,其法人人格不独立,实际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条件,谁承担责任的结
    2023-02-08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准则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6
      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 2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构成人格混同的常见理由有: (1)公司与其他股东(例如母子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难分彼此,事实上无从区分(所谓“纵向人格混同”)。 (2)受同一母公司或者控制人控制的数个公司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重叠,不分彼此,事实上无从区分(所谓
    • 公司人格混同有哪些判定准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8-26
      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同。2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构成人格混同的常见理由有: (1)公司与其他股东(例如母子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难分彼此,事实上无从区分(所谓“纵向人格混同”)。 (2)受同一母公司或者控制人控制的数个公司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重叠,不分彼此,事实上无从区分(所谓“
    • 关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法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6
      公司人格混同是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使公司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的另一个自我,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的情形。公司人格混同的表征为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等。
    • 法人人格混同劳动债权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1、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 2、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独立的法人实体,
    •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人格混同概念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03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人格混同是指二者资产混同、人员混同、业务混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