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4:50:50 468 人看过

(一)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备案和职工名册制度建立,劳动考勤记录完整,劳动定额科学合理;

(二)依法建立健全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能够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三)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四)维护职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五)实际用工企业使用劳动力派遣单位人员,所在岗位

确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由实际用工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但申请前应征得劳动力派遣单位的同意。

一、特殊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一线职工;

4、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职工;

5、安全保卫、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6、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定时工作制适用范围

1、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非国有企业中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人员;

3、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司机、秘书;

4、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销售人员;

5、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长途运输、押运人员;

6、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

7、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

二、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程序

(一)企业制订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向职工公示5日以上,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开展集体协商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工会组织和职工的意见;

(二)携带以下手续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请示;

2、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5、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的书面意见以及公示情况的报告。

6、实施周期期满企业再次申请的,需书面报告原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7、职工名册;

8、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实地核查,了解企业基本运行情况,对符合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四)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企业及时将批复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5日以上,并按照实施方案和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进行安排落实。

(五)企业安排职工从事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时,应告知劳动者相关事宜,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或在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变更。

三、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二)企业不得任意扩大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更不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为名,随意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不支付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

(四)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再次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时相关文章
  • 特殊岗位如何应用特殊工时制度?
    很多企业在实践中遇到一些用工困惑,比如对一些报修人员的加班时间如何计算及司机的工作时间如何考核等,因为报修人员属于随时待命的工作岗位,没事时就休息,有事时就不论是周末或正常休息时间均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对这些特殊岗位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就会有很多问题,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计算就会让企业很头疼。其实对这些特殊工作岗位法律是有相适应的特殊工时制度予以规范的。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这一标准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指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1、特殊工时制度的定义(一)缩短工时制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
    2023-06-14
    472人看过
  • 特殊工时制最新解读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作为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一、特殊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一线职工;4、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职工;5、安全保卫、非生产性值班人员;6、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不定时工作制适用范围1、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
    2023-04-26
    342人看过
  • 不定时工时制的特殊性[必读]
    王某为某集装箱公司的长途运输汽车驾驶员,公司以出具“行车单”方式安排王某的工作,并根据其运输量及运输里程计发其工资待遇。为期2年的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与王续订合同,双方于是办理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王某出示了自己保存的二年来行车时间记录,上面有每天工作时间的记载,并有超过八小时后的超时工作的时间记录,要求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其二年中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工资。公司认为王某的工作时间不能以每天八小时计算,而且其工资也已按运输量及运输里程计发,不存在加班的情况,王某在工作中已经每月结算领取了所有的工资,对王某的要求不予同意。双方于是发生争议。他们争议焦点是:王某应按何种工时制度领取工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者工作时间修正为“每日工作8小时
    2023-04-22
    416人看过
  • 什么事实特殊工时制
    特殊工时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我国特殊工时制主要有不定时计算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两种。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
    2023-05-01
    240人看过
  • 如何记录特殊工作时间
    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1.电气作业。包括发电、输变电、配电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保养)和试验人员,矿山井下电气钳工。包括焊工、切割工3名。包括起重机司机、司机、信号主任、安装维修工4名。包括在企业、码头、货场等生产区和施工现场驾驶的各类机动车司机5名。包括2米以上的攀爬架设,拆除、维修工人、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理工人6.锅炉操作(含水质检测)。包括压力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质化验员7.压力容器操作。包括压力容器包装工、检验员、运输押运员、大型空压机操作员8.制冷作业。包括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井下爆破工人。包括主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风尘测量工。包括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工12.矿井安全检查。包括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包括主提升机操作员、(上坡和下坡)绞车操作员、固定带式输送机操作员、信号操作
    2023-05-07
    337人看过
  • 是否计算特殊工种的总工作时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是累计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是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提前退休。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辞退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人民团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一)年满六十周岁的男子和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作十年的妇女;(二)从事井下、高空作业的,从事高温作业,特别是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55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本规定也适用于与职工同等工作条件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经医院认定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4)因工致残,经医院认定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有哪些内容特殊工种目录:1.包括发电、输变电、配电电工、安装、操作、,电气设备维修(保养)检测工、矿山井下电气钳工
    2023-05-07
    175人看过
  • 特殊工作时间如何备案
    国家没有对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做出专门的规定这是因为特殊工作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上比较特别难以统一。除了公司因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向劳动局备案外,只要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就足够了。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的范围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
    2023-04-29
    51人看过
  • 特殊工时制系列(案例二)
    阿龙没有加班费。阿龙2003年6月进入某物流公司做仓库装卸工,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业务繁忙,阿龙工作基本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有时,值班经理一个电话,哪怕是半夜三更他也必须迅速赶到仓库开始工作。至于每月的工资,公司是以阿龙的装卸量来计发的。2003年春节前,阿龙决定辞职不干了,在办理退工手续后,阿龙要求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他工作期间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工资。公司表示,阿龙的工作不能以规定的八小时计算,因此公司并未按固定工作时间计发工资,而是按其装卸量来计发的。工资已经按月结算清了,根本不存在加班工资问题。阿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出示了自己保存的装卸记录,上面确有超过八小时后的超时工作的时间记录。阿龙认为,自己八小时以外的工作有据可查,但公司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公司说对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合同里并没有规定。所以,公司不仅要为他补缴社保费,同时还应该将加班工资一
    2023-08-17
    236人看过
  • 特殊过程、特殊工种与特种作业
    一、概念的区别1.特殊过程这是质量认证行业经常使用的术语。1994版IS09000族标准没有对特殊过程进行明确的定义,只在IS09001标准中有过描述:当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其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时,这类过程通常被称为特殊过程:2000版标准则对待殊过程有了明确的描述,在ISO9000标准3.4.1条款的“注3”中作出了如下定义: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之为“特殊过程”。如焊接、喷涂、注塑、混凝土浇注等均为特殊过程。由于特殊过程的定义是以国家标准的形式给出,应为选用ISO9000族标准的企业和从事质量认证工作的人员所采用。2.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因此,特殊工种的范围在不同地区或不同行业是不一样的,名称也有差异。在某些地方政府制订
    2023-06-10
    188人看过
  • 资阳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一、政策依据(一)《劳动法;(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申办对象因生产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的资阳辖区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申办材料(一)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和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三)书面劳动合同样本,签订了集体合同的需提供集体合同样本;(四)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及复印件;(五)职工花名册;(六)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期满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前期执行情况。四、办理程序(一)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请示和申请表;.请示件中需说明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生产特点、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
    2023-05-29
    225人看过
  • 特殊工时制如何休年假?
    咨询:我们单位的工作制度是实行特殊工时,即我是属于“不定时工作制”,那年休假是不是也会有特殊的政策规定呢?回答: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法规对年休假都做过一些规定,归纳起来就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和企业职工的不同岗位、级别、资历等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自行安排职工休年假”。这里包含二个含义,一是不管企业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职工休年假,对于特殊工时制的年假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法律法规条文,二是在目前,休年假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国家并没有强制休年假的规定。
    2023-04-22
    388人看过
  • 特殊工时制有加班费吗?
    一、特殊工时制有加班费吗?依据《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职工每周工作40小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种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其中综合工时制度是指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二、加班费概述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
    2023-04-29
    400人看过
  • 请不要放任老板扩大特殊工时制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但是,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情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这两种情况下加班费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综合工时制下超时应付加班费我跟单位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经常安排我们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轮班,从来都没有支付过我加班费。单位说因为我的岗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所以就不存在支付加班费的问题,我想问一下单位这样做合法吗?相关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的小刘近日找到记者咨
    2023-06-10
    298人看过
  •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工作内容
    (一)毒性药品1、毒性药品的经营必须按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供应和管理工作。2、毒性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复核,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入库和销售。3、毒性药品验收时,除按普通药品的验收项目外,还必须对其内、外包装上印有的特殊标志进行检查,《到货验收记录单》单独存档,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不得少于三年。4、毒性药品应设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保管员担任。5、毒性药品要坚持日动碰、月盘点、账货相符率达到100%。发现问题立即逐级汇报,并及时查处。6、毒性药品必须凭合法有效出库凭证出库,没有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出库,并做好销售、出库复核记录。7、毒性药品必须单装箱,不得与一般药品混装。8、毒性药品的报损销毁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二类精神药品1、采购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向合法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经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
    2023-06-26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时
    词条

    工时又称“人时”是指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的计量单位。 对工时利用情况的统计分以下几个类别: (1)日历工时数; (2)公休... 更多>

    #工时
    相关咨询
    •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特殊工时申请的报告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因生产经营或工作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向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省劳动保障厅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的写法,没有完全固定的模式,申请报告中须有主送机关(备案机关),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与实行特殊工作制的岗们及人员情况,拟实行的工作制度及报酬支付方式,实行时间,必要时说明理由。最后是申
    • 特殊工作是特殊工作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是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不知道你是什么工作是否属于特殊工
    • 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加班按什么来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行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本案中B公司自行宣布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而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际上仍应当按照标准工时工作制计算工作和休息时间。因此B公司可安排员工将休息日加班调休,支付员工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
    • 申请特殊门诊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0
      一、患者医保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二、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含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申报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登记表一份。 通过认定的门诊重症患者,自申请之日起执行待遇; 通过认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自申请的下月1日起执行待遇。 *没有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近期住院病历的慢性病
    • 申请特殊工种有年龄限制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叫特殊工种证件,应该叫特种作业人员证(安监局发)或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年龄都是有限制的。安监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质量技术粻亥纲酵蕺寂告檄梗漏监督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特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