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的法律义务内容都有哪些
留置权的法律义务内容都有如下几项:
1.留置物的保管。
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人在保管留置物时需债务人予以协助的,其得请求债务人协助。如债务人应留置权人的请求却不予以协助,则对由此而造成的留置物的毁损、灭失,债务人不得向留置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2.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
除为保管上的必要而为使用外,留置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不仅不得自己使用留置物,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提供担保。
3.返还留置物。
当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时,留置权人有义务将留置物返还于债务人。在债权虽未消灭,但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使留置权消灭时,留置权人也有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人违反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的,构成非法占有,应向债务人或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实现留置权的方法
实现留置权的方法有如下三种:
1.折价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议确定留置财产的价格,留置权人取得留置财产的所有权以抵销其所担保的债权。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就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法。
2.拍卖
依照拍卖法规定的拍卖程序,于特定场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拍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都比较高,但同时费用也较高。
3.变卖
以一般的买卖形式出卖留置财产的方式。
无论留置权采取哪一种方式实现,对财产的处置都必须参照市场价格,而不能随意降低该留置财产的价格。
三、留置权设立条件
留置权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外,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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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中债务人的义务有没有法律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31妥善管理好留置物,不可以随意的处分留置物,待到债务人偿还清楚债务之后可以要求其归还留置物。留置权人应当负有保管好留置财产的义务;如果因为保管不善而导致留置财产造成损害和丢失的话,那么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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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留置权有哪些含义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有关的税收留置权,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如有欠缴税款就自动成为政府的债务人,税收留置权随之产生直至他偿清税债为止。政府通过国税署作为债权人对作为债务人的欠税人的财产实施税收留置权,以满足政府的税收权益。 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在与该物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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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有什么义务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51、留置权人应当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妥善保管是指留置权人应根据留置物的性质、保管的场合及保管的技术规程要求,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保持留置物的完好状态,保障其数量和质量。 3、因留置权人保管不善造成留置物灭失的、短少、损坏的,留置权人应依过错原则负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应由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损害是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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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是否有义务保管被留置物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留置权人有义务保管被留置物。由于留置财产在留置权消灭之前依然属于债务人所有; 因此,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财产的同时就必须对留置财产负有保管义务,应当妥善保管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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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含义是哪些?有哪些适用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适用范围如下: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