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电子证据的界定有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广义上的电子证据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的一切证据。狭义上的电子证据是指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或者以数字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在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电子证据主要包括:一是现代通信技术应用中出现的电子证据,常见的有电报电文、电话录音、传真资料、寻呼机记录等;二是电子计算机技术应用中出现的电子证据,常见的有单个计算机文件、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日志等;三是网络技术应用中出现的电子证据,常见的有电子邮件、电子公告牌记录、电子聊天记录、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报关单、黑匣子记录、智能交通信息卡资料等;四是电视电影技术等应用而产生的电子证据、如影视胶片、VCD、DVD光盘资料等。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花样翻新,新形式不断出现,因此以列举的方式将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一一说明是不现实的。下面仅从刑事诉讼实践中所出现的最具代表性的几种电子证据的表现形式做一个简要的列举。
(1)电子技术产生的图片、音频、视频文件:通过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电子录音设备等电子设备获取,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储存于相应的存储设备之中的图片、音频、视频文件;
(2)手机短信息,手机储存的电话号码,手机记事本、日程安排等;
(3)计算机文件、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日志等;
(4)电子邮件,电子公告;
(5)网上聊天:IRC、ICQ、QICQ等;
(6)电子货币:信用卡、转账卡、ATM卡等。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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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应归入哪种证据类型?辽宁在线咨询 2021-09-29根据证据法学理论可知,一种事实能否有证据效力,关键取决于其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只要电子证据具备刑事证据的三性并且可归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七种证据类型就具有证据能力。 对电子证据的定性我国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主要有三种做法。 1、是将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定性为视听资料以《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第1款规定为代表。 2、是在一定程度上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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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电子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电子证据在新刑诉法修订之前被大多数理论归入视听资料一类。持有这种观点的理论认为,视听资料一般指可视、可听的录音、录像制品,是以电磁或其他形式储存在非纸质的介质上,电子证据也属于可视的音像制品,存在形式与视听资料有类似之处,同时也可以实现电子证据自身价值。但是,视听资料定义的口袋过大,使得新的证据类型有可能没有经过认真分析就轻易地划入这一证据种类中。有学者指出,“视听资料这个名称并不严谨,因为它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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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贵州在线咨询 2021-01-07(一)刑事证据的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概念:是指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按照证据本身的不同特点,从不同角度在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逻辑划分。 意义:有助于揭示不同证据的特征;有助于全面、正确地收集证据。保证正确地认识案情。 (二)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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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9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2、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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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1(一)刑事证据的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概念:是指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按照证据本身的不同特点,从不同角度在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逻辑划分。 意义:有助于揭示不同证据的特征;有助于全面、正确地收集证据。保证正确地认识案情。 (二)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