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9:51:53 449 人看过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从法律规定来说,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来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

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法院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适当调高违约金数额。

比如有些房屋买卖合同中,为了预防卖家拒迁户口,约定卖家如迟延迁出户口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目前房屋价值都比较大甚至数百万或者过千万,那么这个违约金数额就非常非常高了,如果合同履行时真正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买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的话,法院最终是会对此违约金进行调整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一般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一般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原则是怎样的1、全面性:能较全面地反映影响被评对象信用状况。不仅能反映被评对象历史情况,还应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不仅反映被评对象自身情况,还应结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2、科学性:以科学的方法和充足的数据为基础,设定的指标之间在涵盖的经济内容上不应重复,解释功能上能互为补充。3、针对性:针对企业的具体特点及报告的不同用途设定指标,但不宜因过于强调被评对象的个性而忽略相互间的共性。二、企业信用评级流程是怎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获得信用评级证书的程序:1、企业申报企业自愿报名,将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信用评价申报表》邮件或邮寄至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指定账户。2、初评信用办公室对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3、评价组织专家成立信用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价。4、公示、终审评价结果在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网站等各种
    2023-06-15
    374人看过
  • 涉外票据法律适用法的一般原则
    在6个有关票据的日内瓦公约中,其中有2个是解决票据法律冲突的公约。在日内瓦参加讨论的代表们完全知道,英国和美国会拒绝采用日内瓦关于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实体法。但是,显然,一般人都希望,它们至少会接受法律冲突的规则。甚至这种希望也已经消灭。至今,各国有关国际票据的冲突法本身依然存在着冲突。但是,国际票据流通毕竟具有共同的规律性,各国有关票据的冲突法以及统一的国际私法公约在追求体现这种共同规律的过程中仍然形成了以下两大基本原则:1.票据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原则。票据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照许多国家的国内法,在票据上签名的能力,同订立契约的一般能力并无不同;但也有一些国家的国内法,则有保护不熟悉商业交易的债务人的特别规则,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一定就当然具有票据行为能力。纵观各国有关票据的冲突法以及国际私法公约,对于票据能力的冲突,国际上普遍实践是:票据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尽管各国对
    2023-06-06
    67人看过
  • 怎样适用违约金或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一、定金和订金是一样的吗定金和订金不是一样的。定金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而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可以选择一种请求支付。二、违约责任如何赔偿损失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方式如下:1、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
    2023-03-27
    146人看过
  • 加盟公司合同违约金的赔付原则是怎么样的
    违约金的赔付原则为:1、有约定按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规定可以请求增加赔付额。2、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是可以约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合同违约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合同违约的解决方法可分四步走:1、和解。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2、调解。找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3、仲裁。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担任仲
    2023-04-06
    140人看过
  • 一般合同违约金赔偿有什么标准原则
    一般合同违约金赔偿有如下标准原则:(一)完全赔偿原则;(二)减轻损害原则;(三)损益相抵原则;(四)合法原则;(五)公平原则;(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七)其他标准原则。一、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2023-04-05
    449人看过
  • 违约定金罚则怎么处理,定金适用的情况
    一、违约定金罚则怎么处理违约定金罚则的处理,是要根据实际定金支付方而定,法律规定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则要双倍退回定金,另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不能双倍赔偿。如果给付定金的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另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二、定金适用的情况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
    2023-06-28
    295人看过
  • 定金罚则适用的判断原则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能够担保债务的履行。同时法律规定了定金罚则。而订金不是法律概念,也不具有担保作用,一般会被认定为预付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施工合同保证金是什么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
    2023-03-10
    266人看过
  • 适用工伤无过错赔偿原则的原因是怎样的?
    一、适用工伤无过错赔偿原则的原因是怎样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加重了雇主的责任,有利于保护经济与谈判地位相对弱小的雇员,体现了劳动法保护弱者、实现社会实质正义的思想。该原则有一系列完整的支撑理论和理由,主要如下:1.劳动者劳动环境的危险性,即人与机器相比总是处于相对弱小的地位,劳动者受到伤害是难免的;2.劳动者的危险来自于用人单位,即凡利用机器从事生产活动的用人单位都有可能对其劳动者造成的职业伤害;3.劳动者受到伤害都是非自愿的,即便劳动者受到伤害有时是自己的过失造成的,但也并非出于自愿。工业社会的法律推定劳动者不会伤害自己。4.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利于保护雇员的权益。雇员与雇主相比,无论在经济上还是谈判力量上,均是相对弱小的一方,在遭受人身伤害的情况下,雇员的处境更加不利,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可以使劳动者受到伤害能够及时获得救济。5.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表面上加重了雇主的责任,但雇主
    2023-06-16
    103人看过
  • 罚则性违约金的约定有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惩罚性的违约金约定有效,但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房东违约收回房子违约金要怎么计算房东违约收回房子,违约金的计算情况,具体如下: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违约金一般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在数额限制上,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
    2023-02-22
    482人看过
  • 损害赔偿金与定金、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损害赔偿金与定金,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三者的适用规则如下:首先,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合同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且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应当注意:这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的情形。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用的。其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原则上可以说
    2023-06-13
    75人看过
  • 高空坠物责任适用原则是怎样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一、如何减少高空坠物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
    2023-04-06
    485人看过
  • 浅议违约金性质和适用
    违约金性质和适用如何规定的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其是具有双重性质的:即处罚性与补偿性。惩罚性违约金是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为适用前提的,而不是以损害的发生为必要条件的,即不管是否发生了实际损害,违约者都必须支付违约金。但补偿性违约金却是以实际财产损失的发生为前提的,非违约方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如果不能证明因违约行为而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则不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24
    248人看过
  • 一般违约金额是怎么确定的
    1、违约金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与实际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的,则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所造成的损失降低或者提高数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
    2023-03-20
    110人看过
  • 有抵押权的房屋是否适用不违约租赁原则
    根据具体情况,抵押权人以抵押方式实现出租房屋抵押权时,承租人能否适用“卖不破租”原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租赁合同先于抵押权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权在租赁合同成立前成立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买卖解除租赁。因为如果抵押权是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设立的,抵押权需要登记,登记本身就具有公示的效力。承租人可以从抵押物的登记中了解租赁物的负担。他既然知道租赁物有其他物权,就应当承担实现抵押权所带来的风险。否则,房产抵押后,抵押的效力将变得不确定,从而失去设立的意义。“卖不破租”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转让或者设定产权的,承租人可以向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者其他产权的人主张租赁权。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将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房屋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部门自然终止,受让人应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即新的业主自然
    2023-05-08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定金违约金保证金的适用原则具体是什么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1
      对方违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主张损失,你可以主张房屋差价损失,需要申请法院评估
    • 失信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啥?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7
      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归责即对法律责任之归属的确定,是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根据和标准。确定责任的时候,必须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方可以正确的认定责任。 2、在违约责任制度中,对当事人违约行为责任的追究,一般归责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违约后果或是其它作为判断标准,正是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旨意所在。
    • 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及适用范围及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的金钱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合同法中的违约金适用范围较广,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就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在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的适用范围被大大限缩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
    • 订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区别以及适用原则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30
      1、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 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这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二者不可并罚。 《民法典》第588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该条规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规定违约金与定金责任情形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形态,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过高,在一方同时
    • 适用的惩罚性赔偿原则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