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持有人的自我救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51:52 182 人看过

在我国,包括开放式基金在内的所有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基金法》详细规定了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受益权、知情权、表决权、民事赔偿请求权及要求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权利。对基金持有人的自我救济来说,较为重要的是要求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权利和民事赔偿请求权。虽然《基金法》明确规定了基金持有人的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信托法》也规定了信托受益人(即基金法律关系中的基金持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撤销权。然而,直到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才同意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诉讼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诉讼方式、举证责任、虚假陈述行为、因果关系等的认定作了详细规定,这对于保护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的持有人的利益无疑是好消息。除虚假陈述行为外,法院对于其他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违反信赖义务导致基金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诸如基金管理人利用旗下基金或与其他基金管理人合谋操纵市场、利用关联交易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等行为,也应予以受理,以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基金持有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华夏基金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最重要的三方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独立于基金管理人之外,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来担任。
    2023-06-06
    261人看过
  • 自力救济有哪几种,自力救济行使方式有哪些
    自力救济有自力救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自助行为四种。自力救济行使方式有自动行使以及公力行使两种,自力救济是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方式,而完全靠私人能力维权。一、自力救济有哪几种自力救济有以下四种:1.自力救济又称私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介入的情形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强制他人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自力救济的合法措施主要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三种。2.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3.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他人和本人损害的行为。4.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证自己请求权的实现,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由于自力救济易演变为侵权行为,故
    2023-07-06
    229人看过
  •  车祸救济基金计算方法
    如果出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逃逸的情况,救助基金就需要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一般在接受抢救后72小时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如果出现前述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救助基金就需要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在接受抢救后72小时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具
    2024-04-18
    468人看过
  • 票据除权后的合法持票人有哪些救济
    可以以侵权为由直接提起诉讼。除权判决是依据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已生效的判决,起诉要求撤销一个已生效的判决尚无法律依据,且如果撤销一个已生效的判决相当于再审,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7条,当事人不得对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申请再审。故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的“诉”并非撤销之诉,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情况下,原告可以以侵权为由直接提起诉讼。
    2023-12-08
    426人看过
  • 被害人针对于不起诉决定的自我救济途径
    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48被害人的地位和被不起诉人显然不同,司法实践中,依法被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的极少,因为一般而言,不起诉案件“总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处分”49,而被害人被人作为刑事案件中被侵害的一方,具有追究犯罪的强烈愿望,因此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却屡见不鲜。因此,法律在被害人自我救济方面规定的更详细更全面。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于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此申诉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中国被害人对被不起诉决定的救济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另一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的申诉
    2023-03-17
    292人看过
  • 我国设立社会救助基金
    明年1月1日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国范围施行。按照这一新规定,救助基金可以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基金来源:交强险、财政等多方筹资根据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和其他资金。■垫付条件
    2023-06-07
    160人看过
  •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
    一、我国的现状与缺陷我国在纳税人救济权方面的观念和法治政策的发展与其他税收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是很落后的,长久以来在我国一直占主流的论调是纳税义务论,强调纳税人无偿纳税的义务,强调国家为了财政收入而强制性征收税款的权力。尽管国家试图赋予纳税人更多的救济权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距。纳税人权利在立法上,现实中的缺失,纳税人权利保护观念的缺乏,是制度上根本的缺陷。以下,就从立法和具体制度两个方面谈谈纳税人救济权的完善。二、立法上的保护完善1、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救济权目前宪法对救济权的规定散见于各个章节,应当把它们集中规定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当中,并从总的方面规定救济权,这样就可以使救济权能够统领那些有关救济方面的一系列具体权利,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救济权体系。同时,增加救济权的规定并把其他有关救济方面的权利规定在一起,这样可以强化救济权的力度,充分发挥救济权对保护和弥补公
    2023-06-08
    90人看过
  • 犯罪人自救的金桥
    立功赎罪,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的内容之一。为了让犯罪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弥补犯下的过失,现行刑法规定了立功表现,特别是重大立功表现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的作用,不少人因此绝处逢生。我国刑法在以社会危害性为标准界定犯罪的同时,还规定了大量的法定量刑情节,即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此外,还有刑法未作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与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即酌定量刑情节。重大立功表现就是重要的法定量刑情节之一,其功能主要是在量刑阶段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同时,对行为人因重大立功情节的介入而导致的人身危险性的变化,进行全面考量并决定是否对其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4月17日出台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七条明确了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范围,即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
    2023-04-22
    442人看过
  • 被害人自陷风险的救济措施
    被害人自陷风险首先是指,被害人在危害的结果发生之前已经意识到了存在的风险。以下情形不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1、如果被害人对风险并不知情,并且无从得知的情况下则不构成自身风险;2、被害人对其风险本身明确或者默认许可;3、被害人对于危害的结果在发生之前持否认态度;4、如果此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极低,并且通常被人们所忽视也不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被害人自陷风险意思是什么明知自己实施或参与他人某种行为存在风险,但仍然自愿实施参与,对于最终出现的结果如何规则,在刑法理论称为被害人自陷风险。被害人自陷风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被害人自己是风险的控制和支配者,其他人只是配角,称为自控型风险;另一种是他人控制风险,被害人只是参与者,称之为他控型风险。被害人同意也称被害人承诺,符合一定条件的被害人承诺,可以排除损害被害人法益的行为的违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
    2023-07-01
    299人看过
  • 自力救济有什么特点
    法律综合知识
    一、自力救济有什么特点自力救济有以下特点:1.纠纷解决的自治性和自主性。2.纠纷解决主体的民间性或非官方性。3.纠纷解决依据的多元性和灵活性。4.纠纷解决结果效力的非强制性。5.程序、方式、手段的灵活性和非正式性。6.救济的直接性。7.与社会救济及公力救济的互补与交错。二、自力救济造成他人损害的需要担责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自力救济的行使方式有哪些自力救济的行使方式有:1.自力救济又称私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介入的情形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强制他人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自力救济的合法措施
    2023-07-17
    491人看过
  • 再审维持的案件如何救济
    一、再审维持的案件怎样救济案件经过再审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仍然不服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要求检察院介入案件的审判,对审判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
    2023-04-27
    428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讼急需“救济基金”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一年多来,因诉讼成本太高等难题,环保公益诉讼受理数字一直为零。面对零公益诉讼的尴尬,该法院与昆明市环保局等部门正联手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救济基金,破解公益诉讼成本这一难题。借助民间环保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国外环境治理中的一个好经验。在国外一些大的环保案例中,几乎都能看到公益诉讼的身影。然而,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少得可怜。昆明等一些地方即使建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成立了环保法庭,也面临零公益诉讼的尴尬,这固然与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不健全、公益诉讼社会氛围不浓有关,但也与公益诉讼成本巨大有关。据悉,打一个环保公益官司,费用动辄数十上百万元,要让作为原告的公益诉讼组织来承担这笔费用,显然是不可能的。庞大的诉讼成本问题,正成为环保公益官司面临的最大难题。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救济基金,有利于减轻公益诉讼的成本,有利于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加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
    2023-06-06
    371人看过
  • 自己所持的基金亏损了怎么办
    1、要了解你所购买的基金是什么类型的,什么风险级别的,亏损是大环境造成的吗?很多人还搞不清楚自己买的是什么类型的基金,看别人买自己也跟着买。能让人亏损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当属股票基金。股票基金属于高风险基金类型,这类型基金出现账面亏损是“正常”的,如果是大环境所使,市场低迷,基金肯定会收到影响,这时候如果你不急需用钱,那么先放着,等待市场回温,时间会磨平和降低风险系数。2、基金经理是否有所变动?我们选基金的时候,很大一部分的考量就是基金经理的业绩情况,因为过往业绩优秀而选择了这支基金。除了指数基金外,其他类型基金(主动型基金)的走向可以说由基金经理决定了。如果更换了基金经理,那么你就要重新去考察新任经理的资质和业绩,并且近期重点观察基金走向,如果更换经理之后,出现了亏损,而且同类基金排名连续两个季度排在总排名的四分之一外,那么可以考虑赎回,不再持有。3、基金适合长期持有。如果喜欢波段操作,
    2023-03-31
    74人看过
  •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是如何的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本条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权利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立法的目的之一,是要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实现这一宗旨,本法明确规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从法律上赋予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武器。依照本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基金投资人选择投资基金产品,是希望得到一种金融增值服务,投资收益无疑是吸引投资人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作为专门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的基金管理人,其最主要的职责就是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2023-06-12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基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基金持有人是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持有基金份额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资人。 他们是基金资产的实际所有者,享有基金信息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基金的一切投资活动都是为了增加投资者的收益,一切风险管理都是围绕保护投资者利益来考虑的。... 更多>

    #基金持有人
    相关咨询
    • 车祸救济基金限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
    • 家庭暴力老年人如何自我救济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以下途径获得保护:一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二是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
    • 列支付车祸救济基金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2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
    • 车祸救济基金如何计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基金应当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事故发生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在接受抢救后72小时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
    • 请问一下被不起诉人的自我救济途径有哪一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19
      被不起诉人自我救济的具体法律程序: 1、检察机关在向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应当告知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该决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同时这些告知事项必须在不起诉决定书中载明。 2、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由作出决定的审查起诉部门办理。这里所说的“可以”,说明被不起诉人就算在七日之内不提出申诉,并不意味其申诉权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