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属于管理费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6 20:26:05 328 人看过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至于为什么要将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并没有统一的解释。对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都是一种财产税,从概念上理解财产税是对物进行的使用权进行征税,也是对使用物费用消耗的补偿。所以以费用的形式反映。

而其他税种比如:流转税、所得税都是行为税,是权力机构对某种行为发生进行调整。因此,我国法律将土地使用税计入了管理费用。

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土地使用税的性质,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是对使用物费用消耗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税收问题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等,一定要及时的缴纳土地使用的各项税务,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管理清单
    1、什么是土地使用税管理清单?土地使用税管理清单中的类别主要是指会计凭证、转移凭证、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财务报表等档案类型。第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1。由于停产、停业、停业、注销等原因造成房地产、土地闲置,纳税人纳税确实困难。2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纳税人现有货币资金扣除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尚不足以纳税。(3)由于政策损失,纳税人纳税困难。由于不可抗力,如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社会现象,纳税人纳税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者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行业的纳税人纳税确实困难。6。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其他纳税困难的纳税人。第三,没有土地证的房地产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5-08
    1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属于财政收入的范围吗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一、土地使用费与耕地占用费的区别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费与耕地占用费区别如下: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以上海的土地使用费来说:土地使用费是指使用土地资源性质的费用,不含拆迁安置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土地使用费根据地理环境和条件、土地使用用途确定分为五类十级,收费标准按平方米计算,最高每平方米为人民币170元,最低每平方米0.5元。土地使用标准调整以后,合营企业按新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在合营企业开始用地的五年内不调整,另外按营业额的百分比缴纳土地使用费的不作调整。取得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拍卖、
    2023-03-16
    426人看过
  • 城市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如何征收
    城市土地使用税是否属于资源税?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对土地使用者征税,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成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相对发达、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城镇,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但工矿企业所在地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区、
    2023-05-08
    112人看过
  • 土地是财产吗,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法院判决撤销土地使用权案能用反证法吗不能。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
    2023-06-28
    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属于地役权范畴吗?
    土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地役权则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满足自己的土地使用需求或经营权,从而有效地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法定条件下,具备法定资格的人依照法定程序或依据协议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地役权则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满足自己的土地使用需求或经营权,从而有效地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与地役权的关系是?土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是两种不同的土地权利,它们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权利人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权等。2. 内容:土地使
    2023-08-28
    42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及土地使用税的处理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虽然各地的土地使用税时间可以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实践中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多数是从个人或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当日起开始
    2023-08-07
    10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否适用于丧葬用地
    根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民政部门管辖自主经营的殡仪馆及墓地,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民政部门与其它单位和个人合资,而合资企业和个人又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其合资企业和个人使用的房产、土地,属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均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殡葬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是怎么规定的?殡葬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民政部《公墓管理办法》第四条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农村公益性墓地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由乡(镇)提出建设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
    2023-07-07
    33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用于农业生产用地么?
    一、土地使用税用于农业生产用地么?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交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对象是谁?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三、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
    2023-04-18
    402人看过
  •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对土地使用权有着重大影响。一方面,它的发生要以土地使用权的存在和行使为条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作为主权利的土地使用权,因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而消灭时,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权随之消灭。另一方面,它的实现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变动。第四,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权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我国对土地抵押权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制度,抵押权登记应当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书面抵押合同,其效力经登记而确定。
    2023-06-05
    22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属不属于用益物权,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属不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有哪些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后果包括:1.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
    2023-06-26
    336人看过
  • 关于代征个人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管理及有关费用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7-27【实施日期】2001-7-27【发布单位】【文号】武地税发[2001]239号各地税分局、各区房地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对有关代证个人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管理及手续费提取比例等问题提出若干意见,现通知如下:一、各区房地局要加强对代征人员的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征税,认真执行税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业务工作上要做到税票由专人负责,征收税款按规定及时入库,征收入库的数据和报表按季向同级税务部门报送。二、各地税分局要加强对代征单位的管理、代证人员资格的审核、代征工作情况的检查以及税收票证和入库的管理,定期统计和填报征收数据。要加强税收业务的指导和政策宣传,加大征收检查力度,积极做好征收服务工作。三、各地税分局和各区房地局要加强联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代征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四、代征的有关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各地
    2023-04-22
    198人看过
  • 30年使用权属于哪种土地使用权
    (一)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土地流转30年合法吗(一)土地流转是有年限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宪法中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2023-02-25
    2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属于谁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规定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农民集体所有,但实践中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确实存在很多困难。由于其代表利益的狭隘性,以及易受行政机关的控制,因而对农民集体利益的损害较为严重。出现这种情况的症结主要在于,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民集体缺乏实现其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什么1、政府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的村集体和农户;2、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并且调查结果由三方主体(村集体、农户、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征求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拟定一书四方案征地文件,并上报、审批;5、张贴二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6、就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二次征求村民意见和听证;7、将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上报并审批;8、办理补偿登记手续;9、支付补偿安置费用;10、交付土地,在搬迁期内完成搬迁。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023-03-15
    28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属于个人吗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属于个人吗不是。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是个“代表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9条等条款的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以按规定申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别按照如下方式取得:乡镇企业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
    2023-05-06
    2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税是否属于地税局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9
      1、土地使用税属于地税局,由地税局征收。 2、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土地使用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4
      属于。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
    • 土地使用税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8-27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及车船税等都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土地管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8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行政征收,在我国有权征收土地的是政府部门。一般来说,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及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国家会组织进行征地工作。
    •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吗怎么征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3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