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是一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合同行为,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基于合意的基础上的不动产的移转。而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只是对拆迁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从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由此来看,城市房屋拆迁似乎成为一种私人之间的民事行为。但是,这仅仅是问题的表面。由于我国实行土地与房屋的分开管理,而根据宪法第10条第1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被拆迁人虽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却是在使用国有的土地。由此,房屋拆迁实际上变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改变,即从原来的被拆迁人变更为拆迁人。但是,这个改变不是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自行决定的,而是通过国家先从被拆迁人处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然后再转移给拆迁人来完成的。这也就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在拆迁之前必须向国家申请拆迁许可证的原因,所谓国家许可拆迁就是国家同意了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人从被拆迁人变更为拆迁人。那么,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如何?它与宪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的国家的征收或征用行为有什么联系呢?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来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对此,笔者认为,既然被拆迁人之前曾经合法地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可以通过对该土地的使用来获取经济利益,比如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那么,这个土地的使用权就应当成为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权的一部分,因为根据财产权的定义,一切具有经济利益或者财产价值的权利都可以属于财产权。如此,国家收回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就是对被拆迁人的财产权的侵害。那么,这种侵害究竟是对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的征收还是征用呢?根据王*国副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对征收、征用的解释为: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转移,征用只是使用权的转移。然而,这种对征收、征用的定义无法涵盖所有的在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国家强制取得私有财产权的情形。因为无论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都是针对物权而言的,只有物权才有所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对于物权之外的其他财产权甚至物权之下的某个“子物权”,都很难区分所有权和使用权比如,我们无法说债权的所有权和债权的使用权,同样,我们也不可能说收回当事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剥夺了当事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还是剥夺了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因此,根据现行宪法的对征收和征用的定义是很难说清楚国家收回当事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的,估计这也是《土地管理法》对此“模棱两可”的原因。对此,笔者认为,要么取消征收或征用的划分,将其统一为一种行为,比如征用(当然这需要修改宪法,实现起来难度很大),要么对征收或征用作扩大解释,将其扩充到一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国家强制取得私有财产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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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合宪、合法性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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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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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算是城市房屋拆迁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2城市房屋先补偿后搬迁的、依法达成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的、不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以及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的,算是依法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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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按照农村房屋拆迁还是城市房屋拆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你是农村房屋拆迁还是城市的?r(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r(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r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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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是什么性质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1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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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拆迁分房屋占用的性质和土地种类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7房屋拆迁因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又因房屋的用途不同而分为居住房屋拆迁和非居住房屋拆迁。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对象仅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承租人并未包括在内,而且只能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所能够得到的补偿共五项: 1、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2、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3、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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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强制拆迁,是否违法?如何强拆?拆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7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