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代表…..执行后如何恢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17:21 434 人看过

一般担保合同由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委托合同。担保合同一般暗示债务人的同意,否则可能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保证人的求偿权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即取得债务人的同意。保证人未经债务人同意担保的,无权根据担保合同向债务人主张不当得利,但有权在债务人利益范围内主张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因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而确认为他人损失的利益。保证人遭受金钱损失,债务人从中获益,应当是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担保人虽未经债务人同意担保,但不能根据担保合同要求赔偿,但以不当得利起诉债务人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债务人必须在自己的利益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首先,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履行有口头或者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第三人不可能代为履行。第二,必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应当明确书面,这是一个积极因素;或者必须与债务人约定承担一定的合同债务。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只有以自己的名义履行。第三,债权已经到了履行期,第三人要求履行,第三人的履行应当是无条件的。代为履行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第三人,即非缔约方,不需要参与订立合同,也不需要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只有第三人单方面表示愿意代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的。(2)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的,第三人可以同意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义务主体。对于合同债权人而言,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合同当事人。第三人拒绝履行的,由合同债务人承担履行责任。(3)第三人虽不是合同当事人,但因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第三人因恶意不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中的第三人履行条款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即第三人同意履行的,视为债务人的履行,债权人不能拒绝。第三人不履行的,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内不履行;或者第三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内不改正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何申请
    一、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何申请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是向业务综合组提交申请,申请恢复执行应提交如下材料:1.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1)申请人及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或工作)地址和联系方式。(2)被执行人可供执行或便于执行的新的财产线索。2.生效法律文书。3.中止执行裁定书或执行和解协议。4.当事人身份证明。5.原执行通知复印件。6.中止执行和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的均应提交已实际执行到位或协议履行情况等证据材料;7.恢复执行案件审查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二、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三、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一起去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来申请。不是必须要由申
    2023-09-14
    111人看过
  • 如何对第三方到期债权进行执行
    一、如何对第三方到期债权进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一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2)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4)第三人违背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二、债权人可以放弃担保吗(一)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的后果1、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是指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
    2023-06-08
    428人看过
  • 法院如何执行第三方债权保全
    一、行使债权保全的前提措施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该条件有三层含义,1、期限届至,给付期限届至,债务人始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债权人也始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否则,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不得提出给付请求。2、数额必须确定,至于何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数额方能确定,不应以债的产生原因而定,不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基于何种类型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只要其数额已经确定(比如通过双方当事人私下和解),且符合其他受理条件,均不妨碍适用督促程序。2、申请书载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这是对申请书形式要件的要求,即应记载请求种类属金钱或有价证券,其数量,产生的原因事实,可以证明的文书资料,履行期限等。至于事实,证据是否确凿可信,是否具有采证力以及会否引起争议,并不影响督促程序的适用及支付令的申请。二、债权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
    2023-06-05
    410人看过
  • 第三人代偿后如何追偿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三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确定追偿的期限,及追偿的范围;协商不成的,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债务人履行追偿义务,债务人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履行时,第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2024-04-19
    88人看过
  • 再审维持原判如何恢复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终审判决后即可进入执行程序,而提请再审并不停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
    2023-02-21
    147人看过
  • 2022年最新恢复原状如何执行
    一、恢复原状如何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二、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2022-05-03
    131人看过
  • 法院的恢复执行书如何书写
    法院的恢复执行书的内容如下:1、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2、申请恢复执行的原因;3、申请恢复执行的具体事由与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法院恢复执行的条件法院恢复执行的条件如下:1、是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是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法院恢复执行的材料如下:1、申请恢复执行书。当事人基本信息完整、执行请求明确、具体。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正确;2、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单位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应加盖该单位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且该自然人应签字确认;或公安机关出
    2023-07-26
    348人看过
  • 再审案件如何申请恢复执行
    一、再审案件如何申请恢复执行按照法律规定,终审判决后即可进入执行程序,而提请再审并不停止执行。“甲方曾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也曾发出过执行公告”的做法应该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由于乙方仍拒不执行,且又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被受理才导致了“法院按乙方要求三番五次进行调解,达成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调解协议。”因此,在协议生效后,乙方再次拒绝执行时,甲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再审调解协议予以强制执行,而不能要求恢复执行原判决。甲方认为再审程序违法(不符合立案条件,至今也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但同意并接受了实体再审,并达成新的协议,等于认可了乙方的再审权利,且新协议是再审而非执行期间达成,因此本案执行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份应当
    2023-05-02
    227人看过
  • 执行法院执行后征信会恢复吗
    3个工作日内。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一、还清了债务黑名单可以马上解除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怎么才能取消履行义务。一、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二、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人民法院应当将
    2023-04-12
    326人看过
  • 执恢是代表已结案么
    法律综合知识
    "执恢"并非通常所指的结案之意。在司法实践之中,"执行恢复"乃法院对当事人因原先暂停执行之案件而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时所作出的一种裁定而已。对于那些曾经经历过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程序的已结案件来说,若日后申请人提出要求恢复执行程序的请求,那么该案卷宗的编号便会出现"恢"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
    2024-05-21
    313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止后恢复何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的保护,但是这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请求。那么大家知道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规定的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2024-04-17
    313人看过
  • 官方法院能否恢复执行?
    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有两年的期限。在前款规定期间,从法律规定得履行期间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有规定分期履行的,就要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执行法官不给恢复执行该怎么办执行法官不给恢复执行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恢复执行申请的条件是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
    2023-07-06
    323人看过
  • 终本后恢复执行的期限
    只要申请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就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法院会立即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一、终结执行程序还能恢复吗终结执行程序后,如有法定原因可以再次恢复或申请。因为终止执行并不代表执行完毕,下列情形下可以恢复执行:1、因受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可申请恢复执行;2、终结执行后,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全部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可以恢复执行;3、重新发现又可执行的财产的;4、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情形的,经申请可以恢复执行。二、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重新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终结执行的案件是可以再立案执行的。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
    2023-03-01
    2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构成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定标准。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可以是直接利害关系,也可以是间接利害关系,只要这种利害关系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对第三人的法律权利义务产生或将产生影响。第一,利益关系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关系。行政诉讼是由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异议引起的,行政诉讼第三人是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为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加入诉讼。所以,第三人不同于原告和被告,但不排除第三人有类似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第三人的独立性使其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其次,利害关系在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不仅限于行政法律关系,还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等法律关系。总
    2023-02-25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生效后如何恢复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9
      劳动仲裁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应当在两年申请执行期间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履行期间未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失信被执行人如何恢复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如果想让法院从名单中将自己的名字抹去,只有两个途径:一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3条的规定,确有理由证明法院将自己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错误的,法院经查证后如果认为理由成立,则会对之前的行为予以纠正;另一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7条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
    • 如何理解法院恢复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0
      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同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对已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续冻、续封手续。
    • 执行局如何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扣押、拍卖、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 执行终结后执行人怎么恢复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