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和法律待征
诽谤的本意是“言非其实”。一般所称诽谤,仅指一般诽谤行为,即针对自然人和一般法人的名誉进行诋毁的行为。而从广义上理解诽谤,则应当包括这种一般的诽谤行为和商业诽谤行为,后者则为本文所专门研究的对商事主体进行诽谤的行为。对于商业诽谤行为究竟应当怎样界定,有不同的主张。一是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和诽谤,以贬低其法律人格,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为自己谋取竞争的优势地位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1].二是认为,诽谤他人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财产或者服务,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就是商业诽谤行为[2].三是将商业诽谤行为分为两种,一种为经营者公开贬低他人产品或者服务的价值,影响他人的交易致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一种为诽谤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者无形财产,致使其受到财产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3].
我们认为,上述对商业诽谤概念的三种界定,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有不完善性之处。第一种主张将商业诽谤行为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仅将商业诽谤的行为主体限定为经营者,不够全面。第二种主张过于抽象,不容易指导实践操作。第三种主张仅仅对商业诽谤行为的种类进行了界定,对商业诽谤行为的本质和特征都没有作出论述。
我们认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
作为商业侵权行为之一的商业诽谤行为主要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第一,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人认为,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一定是经营者,即商事主体,不从事经营的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对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服务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诋毁和指控的,即使构成了对经营者的诋毁,也不能依商业诽谤行为论处,只能构成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理由是经营者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不具有商业竞争的特性。这种认识有失偏颇。事实上,实施商业诽谤的侵权行为人是一般主体,不仅仅限定于与被侵权人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其他主体如社会组织、消费者以及媒体等,也都可以构成商业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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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商业诽谤行为如何判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7实施商业诽谤行为的判决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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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诽谤有哪些行为构成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9商业诽谤行为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量刑规定是,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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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什么法律规定商业诽谤行为应有?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3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竞争优势。 3、商业诽谤行为是指其侵害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4、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竞争对手进行贬低、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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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诽谤,诽谤行为中的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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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诋毁行为的构成、表现及法律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该行为具有如下特点:“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有特定的诋毁对象,即行为所抵毁的对象必须是与行为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或者虽无明确所指,但他人可以从中推测其指向。二,是指有关虚假言词必须明确指向一个或几个竞争对手、用途、质量,商品声誉最终也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不实之情。这里的捏造,既可以是无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