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2 10:02:31 131 人看过

一、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二、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地点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二楼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广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一)职工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或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需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单位的申请报告;2、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二)异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驻花都、番禺区和增城市的市属参保单位,其失业人员的转移手续由原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含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的开户银行、开户户名和银行账号);3、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提供《通知书》。(三)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区转移户籍的,到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凭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出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2023-05-30
    173人看过
  • 广州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广州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办理程序】:转出: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出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经核定办理转出后,参保入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转入: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入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或个人到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经审核同意转入的,由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交还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办理转出后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回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受理部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05-08
    65人看过
  • 2023年广州失业保险怎么转移
    广州失业保险转入手续一、失业保险转入条件1、省内转入:失业保险关系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在广州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其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入广州市。2、跨省转入:属于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入或省外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迁移入广州市,失业保险关系在广州市非统筹区外,失业再就业的人员。3.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入:广州市统筹地区外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将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即待遇)转入广州市。二、失业保险转入所需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加盖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公章);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4.如广州市户籍人员回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5.如申请人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动入广州市的,还需
    2023-05-30
    97人看过
  • 赣州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多久
    一、赣州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多久1个工作日二、赣州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节选)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节选)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4.《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
    2023-05-18
    237人看过
  • 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
    一、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1、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3、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4、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二、温州非机动车登记的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4、办结,送达申请人。三、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2023-05-13
    305人看过
  • 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1号门二、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节选)《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
    2023-05-13
    182人看过
  • 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节选《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二、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条件1.转出: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未全部领取失业金;2.转入:失业
    2023-05-13
    267人看过
  • 杭州市失业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单位的申请报告;2.接收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异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2.接收地的同意接收的证明;3.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提供《通知书》。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区转移户籍的,到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凭迁出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出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异地失业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单;2.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3.集体转移名
    2023-05-09
    129人看过
  • 办理失业险要带什么材料
    一、办理失业险要带什么材料1、办理失业险要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3-08-06
    57人看过
  • 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时间是多久
    一、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时间需要多久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时间需要一个工作日。二、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5、《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6、《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
    2023-05-13
    362人看过
  • 办理社保转移时失业保险没有转回怎么办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
    2023-05-04
    144人看过
  • 失业保险要如何转移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1.申请范围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2.携带资料(1)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
    2023-05-09
    461人看过
  • 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有哪些前提
    一、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有哪些前提1.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2.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并要求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二、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5、《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6、《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
    2023-05-12
    492人看过
  • 庆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时间
    一、庆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时间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0元/张二、庆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什么步骤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庆阳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庆阳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2023-05-13
    28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n失业保险转移需要什么资料?办理n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3
      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2张等。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
    • 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吗?怎么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失业保险是否可以转移现需与两地就管部门联系确认(原参保缴费地可否转出,河北可否接收)。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六楼社保就业服务大厅);姑苏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审核”窗口(解放东路117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高新区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审核”窗口(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楼);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越溪塔韵路178号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需要怎样处理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
    • 失业保险转移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要哪些材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失业保险转移的程序(1)失业保险转移的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2)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程序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
    • 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3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