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怎么申报年检现在已经没有年检的说法,统称为网上年报。以下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年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所属地区,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2、登陆年报系统,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
3、选择需要填报的年度后点击确定,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根据提示进行填写。
4、填写完相应的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这样营业执照年审就完成了。注意: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信息时比公司年报的填写信息少两个栏目,左侧栏目“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是没有的,其它信息填写基本相同,在社保信息填写时需要重点看一下。扩展资料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通知提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据悉,现行年度检验制度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负担不小,不仅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还可能由于年检错失市场机会。而年检改为年报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
二、企业年检是什么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程序,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2014年2月19日,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
企业需要工商年检吗,企业年报怎么申报
58人看过
-
未年检怎么申报企业黑名单后果
55人看过
-
北京工商年检企业网上怎么申报
250人看过
-
山西企业工商年检网上怎么申报系统
465人看过
-
外资企业可在网上申报年检
187人看过
-
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420人看过
年检只是年审其中的一环。年检是为确保上路行驶的车辆符合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所进行的检测工作,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验车,业内也称过线检。 车辆年检主要按照汽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检测;人工部分检查,主要内容为车辆的唯一性检查、违规查询、车辆特征... 更多>
-
企业申报时应提交的年检资料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5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公司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部分公司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独资企业该如何申报年检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一、个人独资企业怎么申报年检 (一)个人独资企业应于每年3月15日前持年检报告书和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 1、提供《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报告书》及其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3、有电子营业执照的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4、特殊行业提供行政许可证明原件(食品、卫生等); 5、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
-
-
企业不按时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有什么法律后果?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
-
2018年企业营业执照年报申报步骤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2企业通过上述网站进入在线年度检查平台,选择登录方式。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申报、预审、预审结果查询、审核、年度检查盖章。《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宣传系统或者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