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破“法人面纱”的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13:25 221 人看过

之所以要肯定或者说是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多是为了通过公司法人人格的确立而鼓励个人投资。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就是公司作为法律拟制的主体,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对自己所付的债务进行清偿,而不是公司股东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所有的债务。要是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自己所付的债务的时候,宣告破产,股东不用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另外赔偿。

但是,要是公司股东,当然,由于是一人有限责公司,所以股东就是只有一个人。没有把公司的财产和自己的私有财产分开,比方说把自己的公司财产和自己的个人家庭财产混为一谈,没有明晰的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等,法律就会揭开公司法人人格的面纱,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以此来防止股东利用公司的人格制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至于财产有没有混合,举证责任在于股东。所以会出现以上的规定。可以参照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帮助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揭开公司面纱”的连带责任--主体要件
    1、责任主体。“揭开公司面纱”规则的实质是为确保法律之尊严和其实效性,实有必要揭开公司面纱,恢复躲在公司法人格面纱后面的股东的真正面目,让其承担规避法律的责任。[10]从法理上讲,连带责任指向公司和股东这两个“债务人”,即责任主体是公司和股东。债权人既可以起诉公司,也可以起诉股东,还可以将公司与股东同时起诉。[11]公司作为独立人格与债权人从事交易应承担责任当无问题,关键是承担责任股东的认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的人应该是公司掌握实质控制能力的股东,具有实质控制能力的支配股东,无需持有公司多数股份,而应以实际对公司的控制作为根据。对于一些“位低言轻”的小股东,他们既不知情,也无法支配公司的行为,若让他们承担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有特殊情形的公司,还应区分积极股东和消极股东、名义股东和实际支配股东,让真正滥用公司法人格的人承担责任,那些并未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股东仍应受到有限责任
    2023-03-26
    490人看过
  • 举证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
    一、举证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举证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有:1.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2.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另一方胜诉。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见都有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担。4.可转移性不同。在同一案件审理中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如原告提出主张并证明,被告反驳,证明责任就由原告转移到了被告。举证责任往往是法律事先规定好的,在同一案件中不可来回转移,否则会造成双方都须对真伪不明的案件承担败诉后果的矛盾,也使当事人无法做出预期判断,违背法律稳定性原则。5.目的不同。证明责任是为了查清事实,但总有无法查清事实的案件,法院又不能判双方当事人都败诉,本着公平原则,规定一方承担败诉后果,就是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
    2023-04-25
    272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举证责任,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因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而可能有所不同。本文仅就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加以说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所了解和应当证明的只是该债权的金额、形成原因、清偿期限和债务人是否清偿的事实。至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具体原因,债权人通常是不清楚的。因此,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下,企业破产法不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也不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原因,而只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笔者认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这一事实,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债权人只有证明债
    2023-04-19
    289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对债权人而言,仅要求其提出破产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所提交的材料一方面是要证明其自身债权依法存在,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另一方面要证明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事实。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人破产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二、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是什么?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债权人只有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才能说明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应当说明该债务形成的时间和原因、该债务的性质类型以及该债务的金额大小等。2、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到期。所谓到期债务,指的是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立即偿还的债务
    2023-03-31
    379人看过
  • 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借款人举证责任
    一、怎么确定出借人举证责任1、对债权人能提供借款协议但无法证明给付事实的,债权人应当继续证明其已经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债务人。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起诉时只向法院提交借据。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记载的内容,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对于金额较小的现金交付,债权人做出合理解释的,一般视为出借人已经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可以认定借贷事实存在。对于大额现金交付的借贷,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债务人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要求债权人到庭陈述自己的经济能力、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对债权人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提供借款协议,双方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存在争议的,债权人
    2023-04-02
    436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举证规则
    一、举证责任的举证规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二、举证责任是什么意思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用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密切联系;仅特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属于证明对象内容。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举证责任的规定所谓举证责任,是
    2023-05-06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的揭开法人面纱,是谁承担举证责任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由主张者主张。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坚持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并非举证责任倒置。
    • 债权人当面承担举证责任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5
      债权人应当对于自己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交签订的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举证责任的举证人是谁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1
      不同的侵权,其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谁担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4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必须证明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否则其破产申请不被法院受理。 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2、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到期。 3、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举证责任和证人举证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6
      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包括两层含义,即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前者是指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也称为行为责任。;后者是指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也称结果责任。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有五个主要区别:(1)不同的工作条件。证明责任适用于任何案件,证明责任只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发挥作用。(2)不同的法律后果。当事实真伪不明时,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