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免除是单方还是双方法律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8:50:23 233 人看过

债务的免除实际就是债权的放弃,放弃一项权利是单方行为。所以债务的免除就只是一个单方行为而矣。至于债务人是否同意,那是债务人自己的事,但不能阻止债权人放弃债权。就跟赠与一样,赠与是单方行为,但不代表受赠人肯定要同意。

一、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

二、免除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如下: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0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质押相关文章
  • 法律问题:遗赠是否为单方法律行为?
    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的特点:1、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2、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3、是民事法律行为;4、是一种无偿法律行为;5、不能代理。遗赠必须由遗赠人本人用遗嘱的形式直接进行意思表示。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或遗赠受领人。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异同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
    2023-07-07
    499人看过
  • 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的含义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仅需一方意思表示还是必须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1.概念。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行为的特点是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该行为即告成立。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有的是有相对人的,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等,还有的是无相对人的,如抛弃所有权等。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类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是: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且必须相互结合、彼此一致。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典范。共同行为,也称多方行为,通说认为共同民事法律行为是多数当事人平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共同法律行为与双方法律行为的区别在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意思虽然达成一致,但意思内容却相对应,例如买卖中买者是要物付钱,卖者是交物收钱;而共同法律行为的意思一致则为平行的,而不是相对的,例如合伙、法人合并、股
    2023-06-08
    326人看过
  •  单务合同:借款合同是否为双方互负债务的关系?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仅负有归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且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相比之下,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因此借款人在合同成立时并不一定已经履行了借款本金的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后,借款合同才会生效。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即借款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仅负有归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且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相比之下,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因此借款人在合同成立时并不一定已经履行了借款本金的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后,借款合同才会生效。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即借款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 借 款 合 同 中 , 借 款 人 需 要 履 行 哪 些 义 务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借款人需要按
    2023-09-07
    259人看过
  • 双方行政行为和单方行政行为的区别
    以决定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指依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征得相对方同意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务目的,与相对方协商达成一致而成立的行政行为。划分单方与双方行政行为的意义在于:1、它们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特征,使其各自在成立时所应遵守的行为规则不同;2、有利于确认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的被告,并有利于认定和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行政行为通过必要的公示方式,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概括而言,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指行政行为一经做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瑕疵情形,即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行政行为在经由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使之生效之前,都应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在事实上是否合法有效
    2023-08-15
    432人看过
  • 撤销权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撤销权是一种单方就能行使的权利,也就是法律术语所说的形成权,撤销权有一定的行使时间。一、请求撤销合同有无时间限制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90天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的,当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民法典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1、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又有人称之为变动权,属于能权。形成权的主要特征在于:权利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行使形成权,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形成权按其作用有三种: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的形成权,如本人对无权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承认权;有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有能使法律关系终止的形成权,如撤销权、抵销权。2、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
    2023-02-21
    387人看过
  • 双方共同承诺还款吗:银行贷款是否为债务?
    银行贷款是否是双方共同债务需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双方都知道是双方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贷款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去银行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去银行贷款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信用贷款,那借款人本人去签合同就行了;2、不过如果是申请车贷、房贷这类贷款的话,因为基本是以家庭为单位,婚后购买的汽车、房屋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就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同意才行;3、而客户在银行申请车贷、房贷这类贷款时,不仅配偶要一起去签字,银行在审核时还不单单只查询客户本人的征信,其配偶的征信也会一起查询。银行贷款条件如下: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
    2023-07-07
    465人看过
  • 夫妻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属和债务承担的,是否可免除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三人在事前知道该约定而与夫或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该约定对第三人有效;第三人在事前不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夫或妻以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由,要求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债务责任。一、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卖房需要分割吗婚前个人的房屋,在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即该财产属于双方约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该财产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
    2023-03-12
    431人看过
  • 地役权是单方还是双方
    是双方的。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性质(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涵义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地役权的期限:地
    2023-04-30
    417人看过
  • 夫妻双方债务,那么夫妻双方是共同的还是个人的
    夫妻单方面债务是否共同承担取决于情况。如果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不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债务: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夫妻双方债务新规定1、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3-08-05
    274人看过
  • 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是合理的行为吗?
    一、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是合理的行为吗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是不合理的行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法律准许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关系进行约定,也包括对债务的负担进行约定,双方约定归个人负担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约定个人债务,可以与财产所有的约定一并约定,也可以单独就个人债务进行约定。举债时没有夫妻的共同约定,但是举债之后对方配偶追认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保持配偶或
    2023-04-18
    93人看过
  • 抛弃是单方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单方行为仅基于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双方行为”的对称。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所以,如果当事人所抛弃的是自己的财产,属于单方行为;但若是抛弃对象是依法禁止抛弃的(他自己子女、妻子、老年父母等)则就是事实行为了。抛弃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吗一是所有权抛弃,二是担保物权的抛弃。所有权的抛弃所有权的抛弃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抛弃所有权无须向任何特定的相对人作出抛弃的意思表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动产所有权抛弃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具有抛弃动产所有权的意思,且该单方法律行为有效(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客观上具有放弃动产占有的
    2023-07-24
    377人看过
  •  夫妻双方是否有债务偿还的义务?
    该段内容讲述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义务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清偿方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些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债务的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些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如何确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中,债务的确认问题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确认。那么,如何确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呢?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
    2023-08-27
    273人看过
  • 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的法律后果是
    1、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注意,这里不是双方约定的利息,而是根据银行汇率情况确定的利息额。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3、追缴财产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
    2023-03-28
    456人看过
  •  债务是否为赌债的判断方法
    为了证明债务是赌债,可以参考以下方式:签署赌博借款合同,若因赌博行为受到处罚,向公安机关申请相应处罚证明。欠下赌债的人应偿还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为了证明债务是赌债,您可以参考以下方式:首先,您需要让借款人和出借人签署一份赌博借款合同。然后,如果因为赌博行为,他们受到了处罚,您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相应的处罚证明。证明债务是赌债后,欠下赌债的人应当偿还债务,而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赌 债 如 何 证 实 是 债 务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如果法院审理查明确实是因为赌博借款,会根据以下法律规定,判决借款合同无效,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赌债属于个人债务且不是夫妻共同
    2023-10-06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享有的债权作为质押财产,设定担保物权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权质押是一种特殊的质押形式,其特殊性在于质押的标的不是实物,而是特定的债权。在债权质押中,债权人享有对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以保证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需要注... 更多>

    #债权质押
    相关咨询
    • 请问债务免除行为是否是单方行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8
      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单方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赋予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的拒绝权,这就导致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 债务免除行为属于单方行为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5
      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单方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赋予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的拒绝权,这就导致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 免除权是抵债债权的单方行为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8
      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单方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赋予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的拒绝权,这就导致债务免除行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 遗赠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面的法律行为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7
      根据当事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变更或撤销。例如,遗嘱人设立遗嘱后,可以随时变更遗嘱内容甚至撤销已经设立的遗嘱;被代理人向代理人进行委托授权后,可以随时变更授权内容甚至撤销代理权。但某些单方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发生某种法律效果,行为人依法不得对行为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例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即发生继承权消灭的效果;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的承认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即发生该行为有效的
    • 为什么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是单方法律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7
      因为赠与的话,被赠与人还是可以拒绝的。赠与行为真正想成立的话必须有被赠与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双方达成和议。而遗赠,想要拒绝也没办法找到遗赠人。虽然被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但是,很显然,遗赠的成立是以遗赠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的。扩展资料:传统民法理论将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所谓“契约行为”,指基于双方“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对立”,指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