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人的性质有“法定机构说”和“债权人代表说”两种观点。
“法定机构说”认为,管理人是一个法定的机构,管理人不代表哪个特定方的利益,而是代表破产案件、破产程序中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即代表债权人的利益,又代表债务人的利益,还代表雇员和政府的利益,甚至还代表法院的利益。
“债权人代表说”认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人不是所有人利益的代表,而仅仅是债权人利益的总代表。管理人主要是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负责管理、变卖和分配破产财产和处理破产事务的人,他是破产法“债权人利益充分保护”原则的主要体现者。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是由法院指定并向法院报告工作,债权人可以监督管理人,但对管理人有异议,其只能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无权直接选任或解任管理人。从破产法的规定可以看出,破产法采用了法定机构说,即其认为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一个相对中立的法定机构,兼顾多方利益。这符合破产法的立法精神,即新破产法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来立法,考虑到破产不仅涉及到债权人利益,还涉及到职工、供货商、客户、当地社区以及政府等多方面利益,破产法立法不仅要重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应该考虑到其他不同的利益群体,所以作为主导破产过程的管理人,作为一个相对中立的法定机构更有利于体现新破产法的立法精神。
-
关于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16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关于管理人
152人看过
-
关于管理层收购若干法律问题
95人看过
-
国有企业法人破产时的财产地位问题
236人看过
-
将破产管理人定位于破产财产的受托人
446人看过
-
破产清算管理人薪酬问题
57人看过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
关于破坏耕地的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5破坏耕地行为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或使用耕地,使耕地种植条件恶化、土质退化、水土流失、耕地质量遭到破坏且不易恢复的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第74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是破坏耕地行为。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
-
标题:关于催收公司法律地位的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06在通常情况下,催收公司具有合法地位。只要其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设立的,那么便可以获得合法的身份。不过,在执行债务催收任务时,催款公司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并严禁采用暴力手段进行讨债活动。如果发现催收公司存在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这类公司就会被认定为违法企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规定,任何公司都需在经营过程中公示其名称、办公地点、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等详细信息
-
关于单位破产后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处理方法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06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对于这个问题,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
-
破产债权的相关法律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1立案前,积极追讨。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原因大多是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企业造成的。每个破产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立案之前,都经历了充分的协商和酝酿阶段。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几个月甚至几年前就有破产的想法。因此,有破产计划的企业应牢牢把握破产申请的准备阶段,加大债权清算力度。此时企业没有破产负担,债务人也没有借破产逃债的想法,应该是追回债权的好时机。二是立案后,依法追讨。立案后,根据破产
-
关于公司破产后老板跑路的法律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7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后,老板跑路的后果为:老板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