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伤保险相关问题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1:23:23 496 人看过

合肥市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1、新参保单位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答: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2、银行账号证明;

3、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6、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缴费单位携带地税部门审核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通知书》和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填报《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到市征缴中心登记科(兴泰大厦5楼10、11、12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2、已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答:已办理社保登记但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持《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加工伤保险,然后单位携带地税部门审核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通知书》到市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险种增加。

3、工伤住院期间是否有营养费和护理费?

答:根据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及《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169号)的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应当全额报销。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已参加工伤保险)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有无时限?

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年时间就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超过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5、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有哪些?

答: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需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即: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延长申请时限。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职工的申请时限为1年,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在很多工伤发生的情况下,由于受伤职工需要在医疗机构进行救助和治疗,很难办理工伤申请等事项。因此,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问答都有哪些
    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问答一、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答: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含横琴新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全部职工(不含退休人员)。二、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的费率是多少?如何缴费?答: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三、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又包括孕产费用和计生费用,生育津贴包括产假津贴和计生津贴。四、孕产费用是指哪些费用?答:孕产费用指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诊治生育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生育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五、计生费用是指哪些费用?
    2023-05-04
    445人看过
  • 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
    2023-04-17
    248人看过
  • 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
    2023-03-24
    219人看过
  • 员工差旅费相关财务问题都有哪些
    员工差旅费相关财务问题主要体现在票据的开具不合格等方面。支付职工出差借款、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报销差旅费大于借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因支付职工出差借款所需的现金,按借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等,贷记“库存现金”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凡是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皆可以报销入账,如: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在出差时的餐费发票等都可以粘贴在一起,以“管理费用——差旅费”的名义报销。同时企业也需要有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或暂时规定等来规范差旅费的报销程序。差旅费报销时怎样处理?出差人员回到单位后应及时办理差旅费的报销手续。首先,出差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如实填写报销单的有关内容,如出差事由,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乘坐的
    2023-02-26
    392人看过
  • 员工差旅费相关财务问题都有哪些
    支付职工出差借款、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报销差旅费大于借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解答】因支付职工出差借款所需的现金,按借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等,贷记“库存现金”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问】什么样的票据可以以报销差旅费的名义入账呢?做账时,所有费用都粘在一起,然后入“管理费用”可以吗?【解答】凡是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皆可以报销入账,如: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在出差时的餐费发票等都可以粘贴在一起,以“管理费用——差旅费”的名义报销。同时企业也需要有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或暂时规定等来规范差旅费的报销程序。【问】差旅费报销时怎样处理?【解答】出差人员回到单位后应及时办理差旅费的报销手续。首先,出差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差旅
    2023-04-29
    257人看过
  • 天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哪些困难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高档筹资标准医保待遇?1.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或遗孀;2.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3.纳入低保、特困中的五类人员(指重残、单亲、失独、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按照成年居民高档筹资标准补助并享受高档医保待遇。与居民医保相关的医疗救助政策有哪些?(一)医疗救助范围1.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本市农村五保供养人员;3.本市城乡特困救助人员;4.市和区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共同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5.重度残疾和领取物价补贴的低收入家庭人员。(二)医疗救助标准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比例60%,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80%。(三)医疗救助次数对因患大病住院治疗造成医疗负担过重的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和其他相关人员,每半年救助一次。与居民医保相关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有哪些?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
    2023-05-04
    41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地社保问题相关内容都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0
      建工险也就是建筑工程保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费用损失的保险。目前建筑工程险由国家强制建筑施工购买的,但建工险属于财产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筹,所以购买应该在保险公司购买而非社保机构。
    • 合肥市社保问题关系转移流程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4
      合肥市社保问题关系转移流程有:本地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由原用人单位或本人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持此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关系。市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发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同时按国家规定转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和部分统筹基金。
    • 关于合肥市工伤保险条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2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保释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
    • XXX社保问题险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07
      旅游意外保险主要是针对旅行期间的意外事故进行赔偿,这些意外主要是突发性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其赔偿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在旅途中因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 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方面的赔偿;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按照旅游意外保险赔偿金额的基本标准,对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