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是: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一般需到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以产权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一、不动产登记完毕还能过户吗
不动产物权登记后,不动产的所有人可以转让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变更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农村的小产权房可以买吗
农村的小产权房可以买,但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物权变动的模式
1、债权意思主义
债权意思主义是指法律认定以债权法上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如《法国民法典》第1583条规定,物权随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变动。法典实施50年后,在1855年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法》规定物权变动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这种立法体例把不动产登记作为对抗的效力,而且只针对不动产。
2、登记对抗主义
19世纪末期,日本制定民法典借鉴了法国的做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把不动产登记扩大到动产领域。《日本民法典》第176条规定,物权变动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生效;第178条规定,不动产不登记,动产不交付,不得对抗第三人。
3、公示要件主义
即债权形式主义。典型的为奥地利的物权变动模式,当物权因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当事人除了有债权合意之外,尚需要进行登记或者交付的法定方式,即进行公示,方发生效力。如《韩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在不动产场合,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关于动产物权之让与,非将动产交付,不生效力。”
4、物权形式主义
德国法的物权变动模式以物权意思表示作为本质,以登记或交付作为外在形式。从立法模式上来看,意思主义以债权的意思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产生物权与债权划分不清的弊端,也存在两种权利的本质划分不清的问题,德国的做法较为理想。该理论也称“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即物权行为的成立及有效不受债权行为的影响,具有无因性的特点。
-
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特殊动产物权三种物权的设立在交付和登记上有何区别?
488人看过
-
动产物权设立的法律规定
20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如何设立
409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指什么
426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自愿登记吗
353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区别
369人看过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不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 更多>
-
不动产的物权设定是指那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6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有: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物权人都有什么权利让别人享有不动产产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8用益物权是以对他人所有的物为使用、收益的目的而设立的,因而被称作“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享有的权利有: 第一,占有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 第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
-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是什么样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8经登记生效。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对不动产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
-
房产证上有个设定他项权利都有什么内容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31房房管理机关在审核同意后颁发《房屋他项权利证》,交由他项权利人收执。证内除说明房屋的状态外,着重载明他项权利的内容、期限、当事人的姓名等情况。他项权利人据此行使他项权利,可以对抗他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的任何非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