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垄断协议是什么协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35:05 271 人看过

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特征

首先,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主体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即这些经营者之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只是存在交易关系。更确切地说,纵向垄断协议中的垄断,是上游经营者对下游经营者经营自由的限制。

其次,纵向垄断协议对竞争的限制,一般通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协议,要求交易相对人实施特定行为来实现。成纵向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之间则具有一定的限制关系,不存在共同的目的。

再次,纵向垄断协议一般体现为明示的方式,并多附随于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交易合同中。

纵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我国反垄断法对纵向即卖方和买方之间的限制竞争协议作出两项禁止性规定,一是固定转售价格,二是限定最低转售价格,这些限制严重损害销售商的定价权,而且也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考虑到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又规定了兜底条款,其他类型的纵向协议,如独家销售、独家购买、限制地域等。

“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对于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应承担何种责任,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也做出了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什么是垄断协议,有何规定?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对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律师补充:经营者能够证明
    2023-05-06
    278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
    一、《反价格垄断规定》中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二、价格垄断的危害1、价格垄断行为直接伤害市场价格是市场资源配
    2023-06-07
    302人看过
  • 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规制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称《反垄断法》)中所禁止的三种垄断行为之一。《反垄断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被禁止的垄断协议的定义、种类以及例外情况,《反垄断法》同时规定了达成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法》将垄断协议定义为: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它协同行为。这里的垄断协议包括了协议、决定和协同行为三种表现形式。但《反垄断法》对于该等三种形式尤其是决定和协同行为缺乏明确的定义。可以肯定的是,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已经不再仅仅限于传统的协议形式,经营者的决定以及对限制竞争具有协同性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垄断协议,从而遭受制裁。《反垄断法》根据协议相对方地位的不同将垄断协议的归为两类,即横向的垄断协议和纵向的垄断协议。其中,同行业竞争者之间为了避免或减少竞争风险,达成的排除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的协议被称为横向的垄断协议,包括: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
    2023-06-07
    468人看过
  • 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一)垄断协议的含义垄断协议,理论上又称为限制竞争协议或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各国立法中,其称谓亦不相同。美国《谢尔曼法》中将其表述为联合共谋;欧共体直接称之为限制竞争协议;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中采用的是卡特尔的概念;日本称其为不正当交易限制;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称其为联合行为。关于垄断协议的含义,有的国家未予界定,而是仅有概括或列举,典型的如美国《谢尔曼法》的宣示性规定及《欧共体条约》第81条的详细列举;有的国家则在立法中对垄断协议的含义直接规定,以便明确其构成要件。《谢尔曼法》第一条规定:任何契约、托拉斯或其它形式的联合、共谋,用来限制州际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欧共体条约》第81条禁止企业之间的一切协议、企业团体所作的决定和协同一致的经营行为,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并且具有阻止、限制或者扭曲共同市场内的竞争的目的或
    2023-06-07
    143人看过
  • 垄断协议合法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不构成垄断协议
    在实践中,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也有豁免的时候,那么垄断协议合法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不构成垄断协议?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垄断协议合法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不构成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5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
    2023-06-07
    213人看过
  • 价格垄断协议怎么写
    价格垄断是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内,某些企业所占份额很大,既可决定产量又可操纵产品价格),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通过垄断价格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明令禁止的价格垄断协议行为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月4日公布《反价格垄断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八种价格垄断协议。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领域的扩大和竞争程度的加深,在一些行业和地区,违反竞争法律的现象日益增多,限制竞争的手段不断翻新,各种形式的价格联盟和滥用垄断地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并公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并已于2010年12月29日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和第8号公布,将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根
    2023-06-12
    226人看过
  • 垄断协议经营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称《反垄断法》)规定的企业垄断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三种情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和其他一些垄断经营行为。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经营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般是根据经营者在消费市场的份额作为判断标准。一般当一个消费市场只有一家企业的时候,就失去了公平的竞争环境,经营者就可以随意地控制商品的服务和价格,消费者就失去了选择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包括实施价格垄断经营行为,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对IT业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行为。(1)现在世界各国的互联网艘索引擎服务市场都只有不超过5家大的服务企业。如果这几大服务企业市场份额不均等,任何一家服务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50%时,就可能采取价格方式进行恶性经营。这就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经营行为,可
    2023-06-07
    29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垄断协议?
    1、横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和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其表现为:(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2、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其表现为:(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3、不构成垄断协议的情形:(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加效率,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
    2023-06-07
    198人看过
  • 涉横向垄断协议的合同效力如何
    签署横向横断垄断协议,划分市场地盘,明确收费标准,这一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协议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无效。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处于同一行业同一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形式:固定价格、限制数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以及新技术开发限制等。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律师补充:垄断协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营者之间存在相互约束的共同行为或协调行动,即经营者必须都受共同行为或协商行动的约束,不许擅自行动;(二)经营者之间存在共谋,即经营者之间通过协商或默契,形成了共同的认识,其形式可能表现为协议,也可能表现为当事人的共同
    2023-05-06
    258人看过
  • 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
    一、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横向间的垄断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1、固定(变更)价格协议,是指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确定、维持或改变价格。固定价格的形式很多,有协议向某些或全部客户收取特定的价格;协议共同提价;协议计算价格的标准或公式;协议统一折扣或消除折扣;协议减价的程序;价格是市场竞争中的敏感问题,固定价格协议也是严重的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各国反垄断法都首当其冲地予以禁止,根据他国实践来看,一旦企业价格密谋和固定行为被确证,其有无有效损害结果已不再重要,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认定固定价格协议成立。2、划分市场。是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画地为牢的方式,取消彼此的竞争。其表现形式有,以地理区域为界(一个经营于城市的西部,一个经营于城市的东部,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以客户群为界(一个服务老人产品,一个服务于青少年产品);以商品功能为界(一个专供专业用商品,一个专供于非专业之用)。划分市
    2023-06-02
    190人看过
  • 如何就垄断协议举证
    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的性质决定其适用的基本标准无疑是一般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不能仅因反垄断法所具有的公法性,而将其最低标准拔高至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中的最低证明标准。但反垄断法的内容及其特征,使其案件成为有别于其他民商事诉讼案件的特殊民事纠纷案件,并在证明标准上有其自身的要求。虽然构建适用于个案的、具体的、可操作的证明标准因个案证明的特殊性、案件的性质、事实的重要程度、证明的困难程度等变量因素的影响而的确难以实现,但可以结合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法分析所依赖的事实与证据的性质及违反反垄断法的后果等不变因素,概括出类型化与抽象化的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2023-05-01
    351人看过
  • 构成垄断协议的要件
    (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垄断协议必须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具有“多个主体共同行为”的特征,从而与由单个经营者所实施的市场垄断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区别开来。同时,法律还强调参加联合的主体应是在事实上具有独立性的主体,即要求联合者在事实上具有独立决策能力。否则不能认定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联合主体。(2)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客观要件是经营者从事了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这种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可以表现在各方签署形成的协议、合同、备忘录中,也可以表现在企业团体的决定或决议中,还可以是行为人之间协同一致的行为(即没有文字形式的协议或者决定,但是却出现了高度协调统一的动作,如在同一天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集体提高某类产品的价格)。垄断协议包括哪些协议垄断协议包括一般有下列两种:1、横向垄断协议,包括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2023-08-17
    185人看过
  • 对纵向垄断协议行政处罚“排除、限制竞争”的理解和适用
    与司法机关不同,行政执法机构通常认为,一旦品牌内竞争受到损害,即可认定产生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而典型的纵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品牌内竞争的效果通常十分明显。个案中要对具体竞争状况进行分析,如果证明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才认为构成纵向垄断协议。一、反垄断法全文中如何认定垄断的行为垄断指少数大资本家为了共同控制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实行的一种联合。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二、独家经营权属于垄断吗独家经营权:在规定时间内、地区范围内准许独家经营某个或某类商品或服务的授权。一般是由生产厂或品牌拥有人作出的约定授权。独家经营权中可以包含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权可以在某个地区范围内形成独家经营形式。独家经营通常不涉及垄断,不违法。因为垄断是在市场的过度或者不正常的竞争中出现的;而“独家
    2023-03-04
    412人看过
  • 不是“自律公约”而是“垄断协议”
    4月4日广东13家大型旅行社联名签署《广东省赴台旅游组团社自律公约》,根据自律公约要求,从4月7日开始,旅行社仅提供5天4晚以上游台产品,平均每晚费用不低于900元人民币,意味着上架不足半个月、大受工薪阶层青睐的2000多元4-5天台湾游,将被强行逐出市场。(《新快报》4月5日)一个行业从业者集体签署约束自己的自律公约的目的和出发点应该在于结束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停止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促进本行业健康、良性的长远发展。然而,广东省13家大型旅行社联名签署的所谓自律公约并不是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也不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是企图利用行业内部达成的协议,避免、排除和限制合法竞争和正当竞争带来降低行业利润的正常经济效果,目的是以损害消费者利益谋取行业集体利润,实际上是一种违法的垄断协议,是一种触犯《反垄断法》的
    2023-06-07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反垄断法中的纵向协议是指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协议是指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处于不同阶段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协议,属于纵向协议,经营者之间不具有竞争关系。纵向协议除少数涉及价格的协议外,多数不会排除、限制竞争,因而不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 规定纵向垄断协议的刑事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8
      法律对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规定我国反垄断法没有与刑法衔接追究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条款,自然也没有关于追究垄断协议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 垄断协议有哪些类型,垄断协议有哪些优缺点,垄断协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5
      根据《反垄断法》,垄断协议是指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横向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同协议。比如一个市场区,只有两家手机厂商,于是两家手机厂商达成协议,每年手机出货量不得超过10万台,销售的手机价格不得低于2000元。这样的协议就是横向协议。纵向协议是经营者与交易对手达成的关于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价格或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
    •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什么?《反垄断法》对于垄断协议的豁免是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同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竞争,但该类协议在其他方面所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对竞争秩序的不利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对其豁免,即排除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
    • 竞争协议是否属于横向垄断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