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达到100万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达100万以上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渎职罪量刑
渎职罪怎么量刑?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量刑过轻的问题比较突出。为什么会出现对渎职罪量刑过轻的情况呢?
笔者认为,对渎职罪量刑过轻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现行刑法对渎职罪的量刑规定过于宽松,如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条款中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的渎职犯罪都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这是法官对渎职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二是社会环境对渎职罪量刑的影响。对渎职罪量刑从轻的声音主要来自官方,说情之风极盛,甚至于当地的党政要员也出面干预。
此外,检察机关感到渎职案件难办,其现行法律的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一些渎职案件的定性比较难把握。如根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几种比较常见的渎职罪均是以给公共利益、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必要条件的;而这一重大损失之后果,是在侦查机关立案前还是在法院定罪判决前,相关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检察机关在对某一案件立案后,总是先组织力量、尽可能地为国家或集体挽回损失,追缴赃款;然而,检察机关的这一法律上的事后救济行为及效果,却往往又成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的砝码。不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以其未造成实际损失为由,为自己(当事人)说情与辩护。检察机关公诉此类案件风险很大,一些案件在追回损失后不得不作撤案处理。
对渎职犯罪量刑过轻、查处难,显然起不到震慑作用,难以取得理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对此,笔者认为,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尽快采取补救措施,以有力地打击与遏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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