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伤残的误工费有没有?
伤残鉴定后,就会计算伤残赔偿金,不再计算误工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临时工工伤有误工费吗
自《劳动法》实施后,我国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了,只要在单位上班都是单位正式员工。
如果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因工外出的时间遇到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交通肇事方应当承担误工费的赔偿,工作证明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出具,误工费要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十级工伤伤残的误工费有没有?
364人看过
-
有没有工地工作误伤工友的赔偿?
447人看过
-
工伤没有认定能申请赔偿误工费吗
434人看过
-
工伤是否有工伤误工费
203人看过
-
工伤鉴定没有误工费的理由算累计误工费吗?
318人看过
-
被人打伤误工费补偿依据有哪些
385人看过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
工地上受伤没有工资可以要求补偿误工费吗,如果没有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一般计算公式=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天数。 受害人工资分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形分别确定: A.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有纳税凭证、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的合法证明; B.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①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
-
有没有教师工伤误工费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7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十级工伤伤残的误工费有没有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5十级工伤伤残的误工费有。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
临时用工有没有误工费临时工受伤误工费因该怎么赔偿?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对于工伤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上均有医院出具相关证明;误工费因护理而影响正常的工作收入,无正式工作者可参照当地平均收入计算;因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后续治疗费,按工伤的相关等级所做的一次性工伤赔付,如有残疾,还应有辅助器械的赔付。
-
建设工程工伤误工费有没有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3工伤没有误工费的补偿,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