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纠纷主体申请转让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46:10 219 人看过

没有办法转让涉及人身伤害的权利,但索赔的权利可以由近亲属取代。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向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没有赋予其他主体在各种债权中的请求权。

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可以申请法院延期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人身损害后果不同赔偿范围也不一样,即便造成的损害后果是相同的,最终计算下来的赔偿标准也不可能完全一样。像是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本身就是根据医院的实际收费标准计算的,不能由法律制度统一规定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消费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身损害包括哪些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商家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的经营者予以赔偿。消费者可以请求的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致人残疾的,除上述几项以外还包括:生活补助费、残疾人生活自助用具费、生前抚养人、赡养人的生活费和残疾人赔偿金。致人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有如下两个:1.消费者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即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2.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4-05-12
    213人看过
  • 物权损害纠纷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无权损害纠纷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物权是财产权所以其受到侵害以后即便权利人受有精神损害也不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呢?比如一个心爱之物被他人弄坏了,想要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什么性质的?物权是财产权,所以对物权的救济是财产性的,不应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还赔偿是对人身权受侵害的救济。但是损害物权时造成精神损害的,并非绝对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对人格物的损害,同时侵犯了物权和人格权,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如下情形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
    2023-03-03
    332人看过
  • 人身损害索赔需哪些证据,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
    一、人身损害索赔需要哪些证据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6、其它还需要
    2024-01-20
    428人看过
  • 哪些人有权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有权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一、电动车撞了人应该怎么赔因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有: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死亡赔偿金算是遗产吗虽然死亡赔偿金并不是死者的遗产。由于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因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上是以受害人死亡时,而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以及,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为主要。而近亲属同时包括受害人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而配偶作为赔偿权利人应对该死亡赔偿金应享有一定的请求权。三、车祸事故全责如何赔偿依据《
    2023-02-04
    22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提哪些诉讼请求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提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原告损失费用。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交通费用。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物损失费用。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费用。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6.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费由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费由委托人承担。在我国,原则上,原被告双方的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其法理是,当事人聘请律师诉讼,是为了弥补自己在法律方面的欠缺,当然应该自己承担诉讼费。但也有几个特殊情况,如果原告胜诉,则其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2023-08-11
    1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赔偿权利人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赔偿权利人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受到事故直接伤害或造成损失的受害人;一类是间接地受到伤害或造成损失的其他个人或团体。一、受害人自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条之规定,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要求《解释》中所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受害人被确定为无民事权利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但是其依然被视为赔偿权利人,只是在获得赔偿的过程中由其法定的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索赔权利。二、受害人以外的人1、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我国民法、民事诉讼法领域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解释》第1条把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列为赔偿权利人,意在使得其可依法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
    2023-06-08
    488人看过
  • 2024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谁,人身损害赔偿案需提供的证据
    一、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是在提起诉讼时可以作为原告的当事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对于身体、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其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而对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讼。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应
    2023-11-26
    70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赔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要求具体如下:1、必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2、双方因前述行为离婚的;3、另一方无过错;4、其他其基础条件。离婚纠纷中如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可以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也可以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存在损害赔偿情形,无过错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但无过错方当事人应当注意,法律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一、协议离婚时对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若在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涉及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过错方当事人予以赔偿,但无过错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或离婚后超过1年的,法院不予支持。二、诉
    2023-07-28
    490人看过
  •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三种主体
    1、学生及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责任学生及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责任是指学生及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由于过错造成学生人身损害而应承担的责任。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都有可确定的责任人,应根据责任人主观上的过错对人身损害的发生有无因果关系,来确定应不应当承担责任;要根据主观上的过错对人身损害的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来确定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未成年学生致人损害时,其监护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本条也包括被侵害人自身如果也有过错,就构成了双方甚至多方的混合过错,其自身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第三人责任顾名思义,第三人责任是指学校及受害方之外的主体由
    2023-06-18
    74人看过
  •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权利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4-04-22
    480人看过
  •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哪些费用
    一、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是指调解机构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侵权事实及原因、分清侵权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侵权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经调解机构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二、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哪些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5
    2023-04-30
    31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简介被告邵某驾小轿车与吕某骑行电动车相撞,造成吕某受伤,两车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邵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吕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邵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51373元。办案思路及心得本律师代理被告邵某,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有二:1、吕某就应过程中使用非医保药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2、原告主张的护理费能否得到支持?律师针对争议焦点提出如下代理意见,原告就医过程中使用非医保药物,出于治疗目的,且非患者掌控,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原告主张其爱人护理,所提交劳动合同,未标注月工资具体数额,且护理期限根据伤情评价明显过长,请求法院根据天津市居民服务业收入结合原告病情酌情计算护理费。裁判结果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医药费全部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护理费按照天津市居民服务业标准酌情支持3个月,除诉讼费被告承担部分外,其他费用全部保险公司赔偿。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提起上诉,二
    2024-01-19
    324人看过
  • 身体权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侵害身体权的七种方式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2、非法侵扰公民身体。3、对身体组织之不疼痛的破坏。4、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5、因违反义务之不作为所生之侵害身体。6、不当之外科手术侵害身体。7、损害尸体。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材料1、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2、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3、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
    2023-03-16
    48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案由吗?
    人身损害赔偿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案由,人身伤害赔偿的案由应当是侵权纠纷,再依据侵权的类型确定尾什么侵权纠纷。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三个归责原则构成的,不同的侵权行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同样,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也是这三个,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这一要件,即使加害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2023-06-17
    31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主体是什么,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是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是指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受害人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加害人。从法律角度来讲,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可分为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两种。 (一)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学生的近亲属。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既有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在小学学习的小学生,也有在中学
    • 人身损害赔偿中有哪些权利主体和义务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2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
    •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主要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7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赔偿义务人赔偿。
    • 侵害人身权有哪些损害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4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
    • 可以向雇主行使雇佣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吗, 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主体是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3
      可以向雇主行使雇佣人损害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