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实际履行可以撤销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1:06:40 148 人看过

合同已实际履行只要具有可撤销事由就是可撤销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在法定期限内、存在法定情形(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并不包含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

一、中介误导签订居间协议有效吗

无效,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三、轻微车祸私了协议书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不履行合同可以认定欺诈撤销吗
    不履行合同是否可以认定欺诈撤销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
    2023-06-14
    173人看过
  •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还能撤销吗
    一、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还能撤销吗政府采购合同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等情形的,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撤销权的情况1、受害方的撤销权,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
    2023-04-24
    232人看过
  • 已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1、担保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如果符合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民法典中网络服务合同应如何撤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2023-04-03
    87人看过
  • 合同可以实行撤销的情形
    一、合同是否可以实行撤销的情形1、合同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实行撤销,即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一方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胁迫对方订立的合同;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两者的区别是怎样的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
    2023-04-20
    483人看过
  • 以实际行为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生活中,合同的变更多半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做出的。其他原因变更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这里的情势主要指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的形势等,不包括商业风险和不可抗力。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实际上是赋予无过错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上述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定的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与受损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相违背,因此,需要变更,法律赋予当事人变更的请求权是应该的。什么是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
    2023-07-21
    101人看过
  • 合同的实际履行人是合同主体吗
    一、合同的实际履行人是合同主体吗合同实际履行人指的是根据合同约定实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作为合同实际履行人需要承担的义务在合同上有约定,倘若没有约定,也可以根据法律作合理推定,如果到时候不能够履行的话,需要承担责任。履行的标的。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不能用金钱代替(特殊情况除外)。履行的数量和质量。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经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受更,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合同中什么是实际履行(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
    2023-06-15
    367人看过
  • 以实际行动履行合同期限是多久
    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是当事人双方在合约中规定的,双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以及履行合同地点的确立等内容。具体如下所述:(一)合同履行合理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
    2023-02-13
    343人看过
  • 口头合同可否确认实际履行行为
    口头合同实际履行的确定: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1)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2)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3)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口头合同能否撤销口同合同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双方口头同意撤销合同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
    2023-08-05
    196人看过
  • 无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无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因双方未签字盖章,履行行为存在极高的法律风险,即一方违约守约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合同已实际履行,维权的难度、成本均会大大提高,建议立即补签合同并注意收集、固定相关的证据,以保证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书面合同是如何生效的书面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为: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要件为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或者需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登记后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3-07-26
    449人看过
  • 未订立合同但双方均已实际履行怎么办
    如果未订立合同,但双方均已实际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成立。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一、合同章盖错位置怎么办合同盖错章了建议回收合同重新签订并签署正确的姓名或加盖正确的公章。但此处需要注意的是,盖错章的合同如果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单位已盖章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般单位已盖章的合同有法律效力,但也
    2023-03-13
    122人看过
  • 已经发布悬赏合同可以撤销吗
    悬赏合同可以撤销,但撤销悬赏合同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一、悬赏广告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悬赏广告是要式行为: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2、悬赏广告是实践性的有偿行为:悬赏广告是实践性合同、有偿合同;3、悬赏广告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4、悬赏广告的标的是
    2023-02-23
    461人看过
  • 有借款合同 没实际履行
    写了借条,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贷关系,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款项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对方手里的借条实际上是一张“白条”,是“空头支票”。既然对方未将资金交付,那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转移到手中,这样,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主张的。一、借款时个人写的借条效力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
    2023-03-11
    416人看过
  • 要式合同不适用实际履行吗
    是否实际履行不取决于合同形式,而是取决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能否履行、标的是否适于强制履行以及履行费用是否过高。何为实际履行实际履行亦称“实物履行”。合同应贯彻实物履行原则,即合同规定的标的必须履行,一般不能用其他财物来代替。只有当合同的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时,例如标的物已经灭失或者履行时间已经逾期,实际履行已经没有意义,则允许只偿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尽管违约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了违约金、赔偿金,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仍应继续履行。是否贯彻实物履行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合同制与资本主义合同制的一个重要区别。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订立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合同是否以实物履行,以当事人能否获得利润为转移,如果不能得到预想的利润,当事人宁愿赔偿损失,也不愿履行合同。社会主义国家各组织间的合同,是根据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和国家计划订立的,如不贯彻实物履行,必然影响国家建设和
    2023-04-27
    50人看过
  • 合同中什么是实际履行
    履行的标的。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不能用金钱代替(特殊情况除外)。履行的数量和质量。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经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受更,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
    2023-02-22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已经撤销的合同可以重新履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31
      《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享有约定解除权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在解除权成就后又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解除权是否消灭未作明确规定,《民法典》对于解除权消灭事由的规定存在漏洞。对此,可类推适用《民法典》关于撤销权消灭事由的规定,并参考民法中的权利失效理论对该法律漏洞予以补充。 面对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后想继续履行的情况时,依据法理,一旦一方行使了单方面撤销的权利,则合同已经处于不稳定的状
    • 民法典可以撤销已经履行的合同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能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 可否撤销已履行终止的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5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能撤销,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想要撤销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可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1
      已履行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能撤销的,除非法定撤销的情形出现。法定撤销情形包括: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0
      不能再行使,如果双方都已经用实际行为继续履行合同的,原来约定可以在继续履行之前行使的合同解除权不能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