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0 01:27:51 263 人看过

一、挪用资金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要件会有: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有财物所有权。

三、挪用资金罪巨大数额是多少

在挪用资金时如果说挪用的金额在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就属于数据巨大,同时在刑法中也是规定了如果说挪用公司的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就属于数额较大,那么在挪用本单位的资金超过了五千元,并将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后都是会立案侦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n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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