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合同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6:56:06 446 人看过

一、廉租房合同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经复核,家庭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定推举新的租赁人与房屋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

三、申请廉租房的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2、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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