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的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6:11:23 311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2005年8月28日发布)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共同实施盗窃怎样处罚的
    共同实施盗窃的,对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以按照盗窃罪处罚的情形如下:1、多次扒窃作案的;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3、入户盗窃多次的;等等。一、共同犯罪会被从重处罚吗?共同犯罪一般不会从重处罚,对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
    2023-03-05
    92人看过
  • 盗窃高铁设施可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处罚
    法制网成都9月27日电(记者马利民)记者今天下午从四川省高速铁路设备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障28日正式开通运营的成遂渝高速铁路线安全运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盗窃、破坏高速铁路设备设施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将于28日起执行。据介绍,《意见》共19条。《意见》界定了高速铁路和高速铁路设备设施的保护范围,规定只要盗窃、破坏铁路设备设施行为足以使高速列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情形,就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处罚。《意见》规定应根据作案的手段、盗窃破坏的铁路器材部件与行车安全的关联性以及对列车安全运行重要系统装置的危害程度加以判断,规定了在轨道上放置障碍物,拆卸铁路轨道连接固定装置,破坏列车制动、监测设备,拆卸、破坏线路防护栅栏,破坏行车信号、通信、动力系统,向正在运行的高速列车投掷物品,在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挖掘坑穴、采石取沙,危及行车
    2023-04-24
    176人看过
  • 共同实施盗窃怎样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共同实施盗窃的处罚是: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的,对主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从犯应当在前述刑罚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协助电信诈骗一般判多久协助电信诈骗的判刑如下: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1、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意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为;2、要求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总而言之,帮助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罪中的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所以电信诈骗刑事案件的
    2023-03-28
    339人看过
  • 盗窃公共设施违反什么法律
    盗窃公共设施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具体的处罚标准为:1、如果行为人盗窃公共设施数额较大的,那么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行为人盗窃公共设施数额巨大的,那么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行为人盗窃公共设施数额特别巨大的,那么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4-15
    430人看过
  • 盗窃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怎样处罚
    盗窃财物并造成毁损的,以盗窃罪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定刑内从重处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如果是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一、一般数罪并罚的罪名有哪些1、犯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实施刑法第销售伪劣产品之八种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4、妨害公务罪又非法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6、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2023-03-08
    454人看过
  • 损毁铁路设施是间接故意吗
    损毁铁路设施包括间接故意也包括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损毁铁路设施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一、怎么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因为上述交通设施不处于正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而不涉及是否会影响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问题,故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所谓破坏
    2023-03-06
    230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如何处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5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第六十三条 有下
    •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应当如何处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2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二、根据《治
    • 盗窃、损毁、擅自移动、损毁国家公共设施、航空设施、船舶设施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1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
    • 盗窃、损毁、擅自移动、损毁国家公共设施、航空设施、船舶设施罪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8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
    • 盗窃损毁什么什么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4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路面井盖,包括自来水井盖、污水井盖、电信井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