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1:32:43 225 人看过

行政裁决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需要重新裁定。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又称为行政司法。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

(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

(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裁决。

(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另一方侵犯时,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制止侵害,并责令侵权方对其侵害行为已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一、拆迁补偿纠纷应该通过哪些方式去解决呢

拆迁补偿纠纷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二、劳动争议仲裁属行政裁决吗

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行政裁决,属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

(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4)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协议相关文章
  • 法院执行行政裁决办法有什么?
    一、法院执行行政裁决办法有什么?行政裁决,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2、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3、行政裁决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4、行政裁决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的权威性。5、行政机关裁决必须客观而全面的认定事实,依法裁定。6、行政机关裁决必须坚持对双方当事人公开,平等原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
    2024-01-11
    372人看过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该怎么样
    1.划拨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人民法院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2.罚款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3.提出司法建议人民法院可以向被诉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通报该行政机关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情况,并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4.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究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
    2023-06-13
    174人看过
  •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相信大家都知道,要是发生借钱纠纷的话,那么借条是最好的证据。但要是双方之间没打借条或借条被损毁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的一些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虽然这些证据没有借条那么直接,但也是有证明力的。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借条该如何写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意思是真实的;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签订借条
    2023-08-05
    454人看过
  • 对仲裁裁决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仲裁裁决效力有异议怎么办?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法
    2023-01-21
    304人看过
  • 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对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监察决定,是监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根据检查和调查的结果,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决定。所谓具有行政法律效力,是指被监察部门或者人员在接到监察决定后,必须履行监察决所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按照本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遇有下列情况时,可以作出监察决定。(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
    2023-05-05
    175人看过
  • 欠条没有法律效力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吗
    以下欠条没有法律效力:1、非欠款人真实意愿:欠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欠条。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欠条。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欠条。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欠条。5、过期欠条:欠款时间到期3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债务的欠条。6、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欠条等等。一、分手费借条是对方写的有效吗1、如果欠条的形式完备,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一般是有效的。2、如果分手费欠条是在不得已或者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书写的,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这种欠条是可以撤销的。3、在实践中,因为分手费而写的欠条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不会支持没有实际或者真实的借贷关系而写下的欠条。二、老赖欠债一年多还不起怎么办面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
    2023-06-23
    84人看过
  •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对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对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影响。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非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条例也可以被称为规范性文件,因为它们的外延比法律规范更大。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1、规范性文件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2、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具有拘束力;3、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又是行政复议审理的对象;4、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法院一并审理。 行 政 规 范 性 文 件 是 否 为 法 律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权
    2023-09-03
    286人看过
  • 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吗?如不服可否起诉?
    不能。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不服仲裁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不服仲裁裁决的,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申诉,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制,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
    2023-07-06
    296人看过
  • 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
    一、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仲裁书由仲裁员签名是不够的,还需要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印章,这就意味着仲裁庭虽然是案件的具体审理者,但裁决却不能以仲裁庭的名义作出,而是统一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义作出。这就如同法院的判决书,无论出自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还是行判庭,都一律加盖法院的印章,以法院的名义作出一样。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这是因为仲裁庭虽然是一个统一的集体,但每个仲裁员又有其的仲裁人格。签名或不签名,实际上是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在“保持对外一致”与“维护自己仲裁人格”两者之间进行选择的结果。二、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
    2023-04-16
    230人看过
  • 仲裁裁决效力如何 仲裁裁决有什么效力
    一、仲裁裁决效力如何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
    2023-01-21
    483人看过
  • 在什么情形下仲裁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4、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5、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2023-07-11
    258人看过
  • 仲裁协议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仲裁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具体地说,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性。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性一方面是指仲裁协议一旦依法成立,就产生了约束当事人就特定争议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而承担了不得向法院起诉的义务。另一方面,任何一方原则上都只能就仲裁协议所规定的事项提交仲裁,而对任何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对方当事人都有权自由决定是否承认和参与涉及该项争议的仲裁,有权对仲裁庭就该项争议所进行的仲裁提出异议。而且,在仲裁庭即使就该项争议作出裁决后,也还有权以有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为由而拒绝履行该项裁决规定的义务。二、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授权性。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取得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间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因此,仲裁协议指明了发生争议后由何仲裁机构和仲裁员进行仲裁的授权
    2023-06-06
    136人看过
  • 行政裁决法院误判怎么办?
    一、行政裁决法院误判怎么办?当事人如果对行政裁决书有异议,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二、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是什么?1、国有资产产权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国务院拥有最终裁定权。2、专利强制许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2024-02-02
    400人看过
  • 行政裁决适用什么法律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行政裁决的执行,我们主要遵循国家行政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哦!我们尤其关注那些具有特殊性质的民事纠纷,例如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等。当然,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政府采购纠纷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进行行政裁决的其他民事纠纷也在我们的关心范围内。至于涉合同的民事纠纷,我想告诉您,此类问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宜纳入行政裁决的范畴。希望这样解释能让您更清晰地了解到《天津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裁决,适用本规定。国家对行政裁决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规定所称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
    2024-05-10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协议是指政府或征地部门与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达成的书面协议,就土地征收的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安置方案等事项进行约定。 征地补偿协议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也需要被征地农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确保协... 更多>

    #征地补偿协议
    相关咨询
    • 行政裁决有期限么?裁决效力怎么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3
      1.行政裁决是否有申请期限,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进行确定。我国对行政裁决未作统一的规定,只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法律中,在确定裁决事项后,再找到相应的法律,从而确定行政裁决是否有申请期限。 2.比如《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行政仲裁的效力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 行政诉讼裁决中止行政裁决有效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4-07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 行政案件申请仲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9
      当事人对于行政案件是可以不可以申请仲裁,仅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仲裁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裁决书不具法律效力,法院不予受理该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本条,法院不能受理。 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受理: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