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住院8天不治身亡医生撕毁医嘱单被判赔2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9:24:05 266 人看过

两岁男童住院8天不治身亡,医生当着110民警的面撕毁医嘱单、当家属要求尸检时又劝说家属抱走遗体,最终因无尸检材料,鉴定为该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为此,男童家长告上法庭,历经两审后,近日,法院最终确定医院存在过错,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幼儿住院8天不治身亡

2005年12月30日,会泽县乐业乡团坡村年仅2岁半的小淘涛发热、咳嗽已经有20天了,妈妈王女士把小淘涛送进了附近的者海中心卫生院儿科。当天,者海中心卫生院发出病危通知。

2006年1月1日上午,家人把孩子转到会泽县城的某医院儿科住院治疗,接诊医生诊断为:支气管肺炎、高热惊厥、肺结核待排、脑炎。当天,该医院也发出病危通知书。

1月2日晚,一直守护在孩子身边的王女士发现孩子的呼吸愈加困难,高度昏迷,生命垂危。情急中,家属向110报警。没想到,一名女医生见来了110民警,竟忙着去撕毁一份执行过的临时医嘱单,并准备倒掉剩余的针水。

民警见状严厉阻止,一旁的孩子家属趁机捡拾起被撕毁在地的一张临时医嘱单。第二天,小淘涛经头­CT检查脑组织存在脑炎。医院建议行腰穿查脑脊液后明确分析,遭到王女士拒绝。

1月7日,该医院再次发出病危通知,第二天上午7点15分,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悲痛欲绝的王女士拒绝在死亡通知和病程记录上签字,并向医院口头提出要求医院联系法医进行尸检,遭到医院的拒绝。

王家人一面与医院交涉,一面将孩子死亡的情况再次报告110。110民警赶到后,告知家属尽快找卫生部门解决。医院一再安抚家属,要家属把孩子抱走安顿好后事再来医院解决,最终家属听从了医院的建议,找人将孩子遗体抱走,同时结清了医疗费4646.46元。

鉴定认为不属医疗事故

到了2006年2月2日,王女士书面向卫生部门申请处理。3月28日,王女士向医院提交处理申请。后经卫生部门协调,医院同意补偿王女士2000元,难道我的儿子只值2000元?不管怎么说我一定要查明儿子的死因!王女士申请了病历

承办法官认为,医疗事故争议在处理时都需要一定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因此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内保存和收集证据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进行病历资料的复印和封存。

一般来说,证据包括病历、检验单、处方及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手术切除组织等一切可以证明医疗过程真实情况的材料。

在实践中,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一般首先是向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主管单位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申请;其次,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主管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并进行核对;最后,医疗机构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接着,应请有关部门进行病历分析,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理。

新闻链接

医患信任比例不足3成

近年来,因医疗费用的问题、诊疗失当、疗效不理想、服务不到位等引发的医患冲突比例不断上升,据中国医师协会对114家医院的调查显示,近3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打砸医院事件5.42件!南京医科大学专家历时4个月完成的医患关系暨医德现状调研表明,医患之间相互信任的比例只有25.96%。

一、广州医保报销的手续

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

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

挂号的时候直接拿社保卡登记,能刷社保卡的地方直接刷社保卡,不能刷的就拿信用卡呀,银行卡,或现金都行。先住院,住院那一块是凭发票报销的。不要和医保中心说好。以后直接拿发票去报销就可以了。到时候拿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费用清单,发票等去报销。就拿医院那一大叠纸,别丢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幼儿打灌肠药后死亡医院赔偿家属29.9万
    本报讯3月4日21时许,长春市民林先生带着感冒的4岁儿子来到长春一家医院就诊,打过吊瓶后已经有所好转。但在3月5日早晨,打过灌肠药后,儿子出现心率降低,最后抢救无效死亡。林先生怎么也想不到儿子仅仅是感冒就抢救无效死了。打灌肠药后死亡昨日9时,记者来到该医院的门诊部,在大厅里记者看到,林先生及一些家属在大厅里拿着林先生儿子生前的照片,等院方答复。林先生说,3月4日晚上,发现4岁的儿子有些感冒,嗓子不舒服,以为是嗓子里卡东西了,就带他到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出来发现儿子的嗓子里并没有异物,只是感冒引起的支气管炎,还没有过敏史,其他的身体状况都是良好。林先生说,医生给儿子打了两个吊瓶后,有所好转。到了5日5时许,再次询问医生需不需要再打吊瓶,医生说还要打吊瓶,并且要求打水合氯醛的药物。询问才知道是要给儿子灌肠,打了之后,不到十分钟,儿子面色发紫,呼吸困难,心率从100次/分降到50次/分,经过一番抢
    2023-06-05
    359人看过
  • 玩游戏致患儿死亡事件医院赔51万医生被开除
    13日,南京医生玩游戏致婴儿死亡事件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医院将赔偿51万。而当事医生经第三方调查后确认存在值班期间玩游戏的事实,并存在失职。南京卫生局决定吊销其医生执照,并给予行政开除的处理。此外,包括南京儿童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在内的11位医院人员也受到严厉处分。家属不愿再到儿童医院前日上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耿延律师来到南京市儿童医院,此行他是受徐定金夫妇所托,和医院协商赔偿问题。徐定金夫妇并未前来,他们不愿意再次回到这一伤心之地。耿延律师介绍,夫妇二人仍沉浸在悲痛中,对于他的授意也是完全接受律师的意见,法律规定赔多少就是多少,网上说他们狮子大开口,完全没这回事。耿律师特意澄清。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双方仅花了几分钟时间便确定赔偿总额51万。51万是如何确定的?耿律师介绍,51万赔偿金主要分三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按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约37万,丧葬费约2万。双方仅
    2023-06-05
    329人看过
  • 女童幼儿园内就餐被烫伤法院判处幼儿园赔偿8万元
    2008年9月10日中午,在幼儿园上学的程程就餐时不慎坐进热水桶,被严重烫伤,虽然现在一年多过去了,她全身仍然留下多出伤疤,需进行多次植皮治疗,由于与幼儿园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程程的父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包河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幼儿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向小程程的父母支付各项费用8万余元。据程程父母介绍,事故发生的时候,幼儿园没有教师在现场,幼儿园未尽到监护职责,程程受伤后住院治疗29天,第一阶段现已初步完毕,但之后还要进行几次植皮手术,而且还不能保证最终不留下疤痕,更为严重的是本次事故给程程造成心灵上的阴影、恐惧和痛苦无法消除,并给其家人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造成了重大损失。程程的父母要求幼儿园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万多元。幼儿园对此则表示,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积极通过医院给原告程程进行治疗,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3万多元。他们在治疗过程中专门请了护工对程程进行护理,之后又支付给程程家人1000
    2023-06-05
    463人看过
  • 新生儿死亡家属向医院索赔25万
    本报讯37岁的廖美云高龄怀孕,于今年9月4日住进了常平人民医院产科。9月5日,由于身体剧痛,家属要求医院进行剖腹产,但医生建议其自然产,当天下午5时5分,新生儿在诞生后几分钟内就被宣告死亡。几天来,家属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昨天上午8时左右,死者的鉴定委员会这种第三方机构进行事故鉴定,厘清事实真相。第三种方式是通过法院起诉医院。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卫生局可以协助死者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负责协商此事的常平医院医教科林主任告诉记者,对于婴儿死亡一事,他希望死者家属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这种第三方机构做出鉴定,在此基础上才能界定院方是否在此事中存在过失。不过,死者家属不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只想通过协商的方式,向院方索赔25万。
    2023-06-05
    274人看过
  • 新生婴儿被盗医院赔偿10万
    本报清远讯一名孕妇在医院产下一男婴,不到12小时婴儿即被一名护士装扮的人凌晨从病房抱走,为此,悲痛不已的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已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医院方支付对方调解方式作罢。而该案的审结,无疑对今后如何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用制度和法律来规范医患行为产生积极的意义。清远的陈律师认为,该案引发了专家学者和公众对婴儿被盗案所遭遇的法律真空的广泛关注,为今后医院加强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更加重视患者权益以及合理补偿患者精神损失提供了参考意见。记者通过查询发现,婴儿在医院被盗,父母获得精神赔偿的案例并不多见。(记者曹菁通讯员清法宣摄影报道)
    2023-06-05
    472人看过
  • 对医生治疗不满患者打伤医生被判赔
    中国法院网讯因对医生的治疗不满,患者王女士打伤了张医生。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张医生医疗费400余元并向张医生赔礼道歉。张医生是北京市某医院妇产科医生。2010年10月31日,张医生正在工作,王女士因张医生对其进行妇科检查产生不适与张医生发生争执,动手打了张医生。张医生经医院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庭审中,原告张医生诉称:王女士在张医生不备的情况下,攻击其头部,造成张医生晕厥头痛,恶心反胃,心慌乏力。张医生要求王女士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6000余元,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被告王女士辩称:张医生在对自己检查时造成了故意伤害,导致身体现在还不能康复。当时确实打了张医生两个嘴巴,但当时自己肚子特别疼,不可能把张医生打出别的毛病。故不同意张医生的诉讼请求。据悉,王女士已经向法院提起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因原告对其进行的妇科检查造成身体不适与原告
    2023-06-07
    103人看过
  • 父亲病逝死亡证明写女儿名医院被索赔2万元
    安女士准备父亲的葬礼时,发现死亡证明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她忍住悲痛重开证明才将后事办完。朝阳医院解释说,死亡证明有三联,医生在第一联上写的是安女士父亲的名字,在第二联上没注意就误写成了安女士。安女士准备父亲的葬礼时,发现死亡证明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她忍住悲痛重开证明才将后事办完。随后她将错开死亡证明的朝阳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去年,安女士的父亲患肝癌晚期,在朝阳医院介入科住院治疗。同年10月13日,安女士的父亲医治无效死亡,葬礼被安排在两天后。10月15日上午,安女士等人护送父亲的遗体去殡仪馆火化,在别人的提醒下,她才注意到,父亲的死亡证明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安女士说,死者的名字错误,殡仪馆无法安排火化。她只好找人赶到朝阳医院,重新开死亡证明。安女士认为,这是对生者和死者的不敬。事发当天,医护人员都没对我们表示任何歉意,还笑着说任何人都有写错的时候。安
    2023-06-08
    128人看过
  • 医院延误救治致患者死亡被判赔偿
    中国消费网讯患者曹先生头晕、恶心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急诊室后,医生却只对患者做了心脏检查后就置之不理,2天后才检查诊断并转入神经内科救治。由于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曹先生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曹先生家人将医院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元。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4月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决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9万余元。曹先生的父母和妻儿起诉称,2007年8月25日早晨,曹先生因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的症状,由救护车送到北京一家医院急诊室抢救。被告医院明知曹先生情况危急,却只对患者做了心脏护理救治。经检查,曹先生的心脏病没有问题,怀疑曹先生的脑部有问题。然而直至2007年8月27日,医院才重新给曹先生进行检查诊断,经诊断曹先生为小脑梗塞,转入神经内科救治。但是由于被告医院耽误了抢救时间,曹先生已经由清醒转入昏迷,2007年8月30日,医院宣告患者死亡。原告认为,医院对于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应立即
    2023-06-07
    91人看过
  • 产钳损伤新生儿脑部医院被判赔近28万
    由于产钳操作不当,致伤新生儿大脑,留下后遗症,医院因此被推上被告席。近日,南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医疗事故争议进行鉴定后认为,本病例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因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同年9月29日,男婴家长诉诸法院,请求解决。审理过程中,经司法鉴定后得知,男婴患有脑软化灶,脑发育不良等病症,并且存在护理依赖。男婴家长认为,母亲钟女士在该医院分娩时,因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实施产钳术不当,在抢救过程中不符合新生儿急救的处理规范,造成男婴缺氧性脑病。经鉴定,双方医疗争议构成医疗事故、属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并由医院承担主要责任。为此,男婴家长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80%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医院方认为,医疗争议鉴定结论有失公平,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其同意承担70%的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经庭审质证,鉴定结论符合科学、公正的要求,故该鉴定书符合法定程序,法院予以采信,作为定
    2023-06-05
    181人看过
  • 患者死亡医院存在过错医院被判赔8.5万余元
    60多岁的杨老太太因突感胸闷被家人送到了丰台某医院急诊室,不想4个小时后杨老太太死亡。杨老太太的老伴和两个儿子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便将其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医院被判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5万余元。2005年10月26日早上5:10左右,杨老太太因突然感到胸憋被家人送在家附近的医院急诊室救治,据家属说,当时杨老太太神志清楚、精神佳、表情自然、言语清晰流利,能自主陈述病情并详细介绍了她患有尿毒症的病史和在医院透析的情况。急诊室医生当即诊断为心衰,为杨老太太注射了一支速尿,并让杨老太太做透析,但要等到该院透析室7点上班后才能做。家人陪着杨老太太等了1个多小时后,医院为她进行了血液透析、脱水、强心、吸氧等治疗。到了上午8:50的时候,杨老太太突然出现意识不清、呼吸急促、口吐白沫、口唇发紫的症状,医生立即对杨老太太进行了紧急抢救
    2023-04-26
    127人看过
  • 四级医疗事故医院误诊误治被判赔1.5万元
    因怀疑被医院误诊,河西区64岁的老妪周某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间,她却得知病历被医院改动,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诉求各项损失37万余元。近日,河西区法院审结了这起难缠的官司,没有支持周某的巨额索赔请求,却令原被告都服判息诉。2003年2月17日下午,周某因嘴角歪斜到本市某医院就诊,医嘱10日后复诊。第二天上午,周某自觉言语不利落、嘴也歪了,再次到该院就诊,被诊断为“多发脑梗塞,糖尿病”,住院治疗花了14000余元后转院治疗。出院后,周某向区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区医学会告诉她,因为她的住院病历与门诊病历不一致,无法得出结论。周某为此向河西区法院提起诉讼,向该院索赔30万元,并申请法院对医院的门诊病历进行技术鉴定后再次做医疗故事鉴定。后经鉴定,证实该病历确被改动过,其中的“额纹双侧不对称”的“不”字是后添上去的。据此,市医学会做出鉴定,周某的病例属于4级医疗事故,医院在门诊诊断过程中负有主
    2023-06-05
    325人看过
  • 新生儿夭折医院人员撕毁部份病历引发诉讼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个新生儿出生后不久就夭折,情绪激愤的新生儿母亲与医院有关人员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医院有关人员撕毁部份病历,为此,矛盾激化,引发诉讼。8月25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2007年7月29日,孕妇陈红娟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某医院住院分娩,经医院诊断,有阴道分娩条件。医师按诊疗常规可静滴缩宫素加强宫缩阴道分娩并把情况告知陈红娟的家属,陈红娟的家属不同意阴道分娩,要求剖宫产。当日4时20分,签字手术及输血同意书,6时16分,行剖宫助娩出一成活女婴,体重2600g.但是医师发现新生儿出生后情况不妙,新生儿全身皮肤轻度青紫,四肢端冷,于是请儿科主任会诊。然而新生儿情况继续恶化,呈浅昏迷状,出现了全身皮肤苍白紫钳,刺激不哭不动,心率低纯,肘膝部位以上冰凉等严重状况。医师即采取抢救措施,20时50分,新生儿呼吸停止,医师持续抢救至22时20分,新生儿心跳、呼吸
    2023-06-08
    178人看过
  • 新生婴儿缺少前臂医院孕检不到位赔偿2万
    张女士怀孕后一直到医院检查,但她生下孩子后,却没有婴儿没有左前臂,于是她和孩子一起将检查医院搞上法院,要求赔偿。1月26日,江苏南通市港闸区法院认为被告医院存在产前检查不作为的瑕疵,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2万元。家住南通市区狼山镇的张女士,怀孕后到附近的瑞慈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双方建立了孕产妇保健合同,约定由该院对她进行孕产期检查。到2004年6月24日,张女士先后多次在该院进行了b超或彩超检查,院方都没有告诉她胎儿存在畸形。可是,7月6日,张女士的宝宝生下来却没有左前臂,后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为此,张女士和宝宝一起提起诉讼,要求瑞慈医院赔偿宝宝残疾赔偿金16.7万多元、残疾者辅助器具费8000元(算至学龄前),赔偿母子二人精神抚慰金40000元。被告瑞慈医院辩称,宝宝左手残疾并非本院医疗行为造成,与本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张女士孕期进行了常规检查并建立了《
    2023-06-11
    407人看过
  • 2个月婴儿因医院不负责死亡赔偿标准
    一、2个月婴儿因医院不负责死亡赔偿标准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1、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2、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3、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4、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5、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这就是医院承认医疗过错致人死亡的赔偿方法婴儿死亡跟大人死亡赔偿一样。赔偿数额与下列三个因素有关:1、你所在的省份,不同的省份,人均年收入不一样,东西部
    2023-03-25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幼儿在医院抢救死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关于孩子在医院抢救死亡的解答: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医院; 2、起诉时你必须有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证明,如病历、住院档案,小孩的死亡证明书等; 3、医疗事故是被告医院举证的,要证明不是医疗事故,或小孩的死亡与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应由医疗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医疗事故鉴定可由医疗来申请; 4、你目前必须尽快把医院的所有病历档案复制回来,以防医院进行对此进行变造、伪造; 5、相关证据收集齐后,向医院所在地的法
    • 人在医院住院8天,突然死亡,医院有没有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首先要看死亡原因是什么,其次看死亡原因是否和治疗相关。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是否存在过错对案件影响巨大,需要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胜诉经验,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权益。
    • 医院里赔付不了新生儿死亡赔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2
      新生儿死亡,医院有责任的,应该赔付赔偿金。新生儿死亡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按照成人的标准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 天津医生遭刺身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2018年7月12日上午9:55左右,天津某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该医院消化内科主治医师赵某出诊时被一男子无故捅伤,经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7:10死亡。据了解,该男子并非赵某的患者。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情正在调查审理中。 杀人致死判刑标准: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1、情节严
    • 五级医院误诊误治被判赔1万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四级医疗事故医院误诊误治被判赔1.5万元因怀疑被医院误诊,河西区64岁的老妪A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间,她却得知病历被医院改动,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诉求各项损失37万余元。近日,河西区法院审结了这起难缠的官司,没有支持A的巨额索赔请求,却令原被告都服判息诉。2003年2月17日下午,A因嘴角歪斜到本市某医院就诊,医嘱10日后复诊。第二天上午,A自觉言语不利落、嘴也歪了,再次到该院就诊,被诊断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