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适用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0:03:40 144 人看过

下列情况出现时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哪种情况下诉讼离婚的比较适合简易程序

如下情形的诉讼离婚适合简易程序:对于案件,当事人双方的争议不大,同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十分明确的离婚案件。但在实际中,离婚起诉案件往往意味着双方争议很大,不然就会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所以基本没有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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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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