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界定和如何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6:52:39 165 人看过

工伤的界定和赔偿需要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按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发生工伤如何赔偿

发生工伤赔偿如下: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交通食宿费

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康复治疗费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4.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5.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6.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7.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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