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来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06:04 103 人看过

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医疗纠纷诉讼情况来确定需要负责举证责任的一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医疗纠纷诉中的举证责任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病人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同时,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

二、在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纠纷诉讼中,病人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病人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三、发生医疗损害,病人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四、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病人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输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病人一方对血液不合格、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五、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病人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病人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六、医疗纠纷诉讼中病人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后果的情况

(一)病人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病人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医疗机构要求病人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病人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病人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七、医疗纠纷诉讼中当事人承担法律后果的情况

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事故诉讼相关文章
  • 谁负责医疗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
    一、谁负责医疗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不是谁主张,谁举证。患者也没有那么专业的知识来指出医院方过错,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明自身清白的证据,则其就构成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协商解决发生了医疗纠纷,并不一定都需要通过繁复的法律程序来确定赔偿。有的时候,如果医患双方都实事求是、通情达理,患者或者患者家属与医院可以和平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及善后事宜。2.第三方调解协商需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促成,医患双方在自行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还可以寻求第三方介入调解,常见的是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诉讼程序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医疗损害赔偿争议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第三
    2023-09-28
    42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医疗损害罪举证责任在谁?
    一、民事诉讼医疗损害罪举证责任在谁?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要举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具有损害结果,即可完成举证。而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患者损害与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如医疗机构无法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患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1、医患关系。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施过诊疗行为,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2、损害后果。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损害后果表现为诉讼请求时通常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
    2024-01-20
    383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由谁鉴定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
    2023-03-16
    88人看过
  • 环境污染的责任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担
    一、环境污染的责任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担环境污染的责任举证责任通常由污染者来承担。具体而言,如果环境污染是由企业或个人造成的,那么该企业或个人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因为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也就是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那么视为有责任。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责任倒置原则。如果污染者无法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那么他们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二、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是?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免责,但需要满足不可抗力免责的相关条件。即环境污染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并且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另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证明污染是由第三人引起的而免责。三、环境污染罪具体是怎么认定的环境污染罪的认定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自然或人为向环境中添加
    2023-10-07
    367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是由谁举证责任呢
    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是由谁举证责任呢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证据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提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的证据,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二、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呢举证责任不是固定由一方承担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常见的举证责任有: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
    2024-01-20
    128人看过
  • 责任方面医疗侵权由谁负责
    医疗侵权的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医疗机构不赔偿的,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医生发生医疗事故医院责任如何划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二、住院期间被传染了医院负责吗住院期间被传染,如果患者及患者家属都是正常接受治疗,未作出任何有悖医嘱行为的,医
    2023-03-25
    110人看过
  • 由谁来承担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主要是用人单位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考勤记录、工资表、社会保险费台帐、人事档案等证据,这些证据由用人单位单方面保管,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一、申请劳动仲裁怎么收费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
    2023-03-29
    75人看过
  • 医疗器械事故谁负有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该法条明确了患者既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已经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而法院确定伤害是由于医疗器械原因造成的,那么医院可以依法向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进行追偿。同时《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医疗机构遇到该种医疗纠纷,如果医疗器械确实存在质量缺陷(比如:内固定钢板、螺钉断裂,
    2023-07-22
    324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诉讼
    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管辖法院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2、证据保全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患方应当在向法院起诉前固定证据或者在举证期限提出证据保全或调取申请。3、证据交换与质证⑴审查病历资料是否完整;⑵审查病历资料书写是否符合《病史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⑶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文痕鉴定;⑷确定是否存在鉴定不能的情形。4、鉴定程序一般在涉及医疗纠纷的案件都需要进行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等鉴定,必要时进行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等鉴定。5.鉴定后质证在鉴定意见出来后,人民法院会组织双方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在该环节医患双方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鉴定人出庭作证、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以帮助对鉴定意见的
    2023-03-13
    361人看过
  • 谁来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由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23-05-01
    338人看过
  • 医生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由谁来负责处理
    一、医生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由谁来负责处理在医疗事故中,医生一般不承担责任,而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后,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医生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
    2023-11-28
    152人看过
  • 医疗诉讼证据由谁举证
    医疗纠纷提起诉讼,证据不是只由一方负责的,医院和患者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举证赌债需要的证据是需要搜集能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债权人起诉主张自己还款时,积极应诉答辩。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民事举证规则有哪些内容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认为被告侵权的话,必须要提供能够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物证;人证等)。同时被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反证或者是新的证据。(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证据材料。(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
    2023-06-24
    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债权人对欠款的由来负举证责任
    【案情】原告王某之女王丽与被告杨某系恋人,曾订立婚约。2013年5月,双方因故解除婚约,并因此发生打斗,被告杨某被公安局拘留15日。同年7月3日,原告王某持欠条一张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杨某立即偿付欠款100000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70000元和合伙经营利润30000元)。该欠条是内容为欠条杨某欠王某10万元整,大写拾万元整,口说无凭,立字为证。2013年2月24日杨某书。关于案涉欠条的形成过程,原告王某前后陈述矛盾,原告解释为因欠款事由多种且发生在2011年至今,故记忆不清。被告杨某认可欠条系其出具,但主张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与王丽曾为了相互提供保障而相互出具100000元的欠条,而王丽向被告出具的欠条早已被王丽偷回,并提交其与王丽2013年3月24日的通话录音一份。【分歧】关于原告王某是诉讼请求是否支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关于欠条由来的陈述虽然前后存在冲突
    2022-04-27
    82人看过
  •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 举证
    医疗事故诉讼中由医疗机构进行举证。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一、合同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提供合同诉讼中的证据应当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提供,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
    2023-02-04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三年时效。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 更多>

    #医疗事故诉讼
    相关咨询
    • 你知道医疗事故诉讼中谁负责举证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起诉要有合适的原告和被告。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医疗事故举证责任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举证责任倒置理论产生于德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工业革命时期,在
    • 谁来负主要的医疗事故责任和刑事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2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般由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主要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等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侵权责任举证由谁负责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1
      不同的侵权,其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 重大责任事故是由谁来负责?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4
      从事业务的人员负责,违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死伤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