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5:11:44 402 人看过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一、诈骗罪报案能撤销吗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该法第八十六条还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由此可见,如果涉嫌诈骗,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这类案件,只要构成犯罪,就不能撤销案件。除非,罪行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刑事案件结案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结案一般有两种情况:

1、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食品安全犯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刑罚
    这段文字描述了罪犯可能会被判五年或以下的监禁,以及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如果罪犯的行为导致严重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如果罪犯的行为导致别人死亡或对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将按照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简而言之,这段文字描述了罪犯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制裁。罪犯可能会被判五年或以下的监禁,此外,还会被判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如果造成严重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那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导致别人死亡或对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按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处罚。 生 产 有 毒 有 害 食 品 罪 判 刑 标 准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刑法有着明确的判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9-05
    244人看过
  • 哪些属于不安全食品?
    1、有毒有害食品,即食用后可能致人疾病或健康状况下降的食品;2、特殊食品不符合特定人群对食品质量的需求,影响身体发育或者体能的恢复的;譬如,用普通面粉冒充婴幼儿乳粉,虽然普通面粉无毒无害,但缺乏必要的营养成分,对于婴幼儿这一特定群体的成长发育则具有危害性,故应认定为不安全食品;3、依法推定的不安全食品,这类食品经检验有的合格有的不合格,但由于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对合格部分的食品也应推定为不安全食品。以下食品可以推定为不安全食品1、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进行实名登记等情形。未经政府许可即擅自生产经营食品,其质量难以保障。尽管这种食品有时检验合格,但因其生产经营的非法性和不安全食品隐患的存在,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故应将其制售的食品推定为不安全食品。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过期食品为法律所禁止。尽管刚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一定有毒有害,但其存在不安全隐
    2023-04-24
    155人看过
  • 食品安全问题:新刑法关于销售有害食品罪的规定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销售有害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销售有害食品罪最新立案标准为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或者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等,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
    2023-07-13
    423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危害有什么
    (一)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犯罪会导致人们食物中毒和产生食源性疾病,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等多种有毒物质,毒性百倍于砒霜,回流餐桌后被人长期食用会致病、致癌;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进入人体后,会发生取代反应(水解),生成三聚氰酸,三聚氰酸和三聚氰胺形成大的网状结构,造成结石,损害肾功能;食物调料中的苏丹红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害作用。2001年,江苏、安徽等地爆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77人死亡,2万余人中毒[7]。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安徽阜阳市劣质奶粉事件造成180余名婴儿出现营养不良综合征,其中因并发症死亡13人。2013年,湖北宜都发生的假酒案,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11人轻伤,两人轻微伤。(二)制约小康社会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梦的首要目标。身体健康,才有小康。预防与治理食
    2023-06-22
    125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惹人忧
    有限责任公司
    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刺激大众的神经,惶惶惹人忧。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以题为病死猪出栏记报道:去年以来,公安部从一起制售病死猪案件入手,部署指挥湖南、广西、河南等11省区公安机关,成功摧毁一个特大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0多名,案值1亿多元。本文为您揭晓这些病死猪肉来自哪里;又是怎样突破层层关卡,堂而皇之招摇上市的。病死猪变成腊肉上餐桌去年湖南邵阳警方接到举报,有人在民房里屠宰病死猪。经过3个多月的明察暗访,警方从中发现重要线索。一个叫危清海的男子,行踪诡异,从2008年以来,就开始收购贩卖病死猪肉。长期给危清海提供病死猪的猪贩子有十几人,危吉星是其中之一。危吉星卖给危清海的病死猪一般两三百元一头。平均下来每公斤不到2元。危清海买来病死猪,经过屠宰、分割去除内脏后,每公斤猪肉的成本不过5元。仅2014年1月到7月,危清海收购来的病死猪就有800多头,涉案病死猪肉达8000余
    2023-04-25
    392人看过
  • 哪些属于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级)。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几小时内及时上报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在两小时内及时上报。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两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预案的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023-03-15
    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新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7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
    • 新刑法食品犯罪有哪些罪名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6
      食品犯罪的罪行一般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非法经营罪,这些都是属于食品犯罪的相关罪行。
    • 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内容,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因为在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总称;而这一类罪名也并未包含相同的同类客体。因此,食品安全犯罪是刑法理论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由于各罪在刑法分则体系中的分散以及法律概念规定的阙如,理论上
    • 食品犯罪中有何罪名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8
      食品犯罪罪名的种类有: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食品安全犯罪 既遂的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8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