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31:23 216 人看过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制度,促进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确保鉴定质量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和原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劳培司字[1996]5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凡我局原有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培训处)反映。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检制度

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基础建设,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工作委托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一、对市属技能鉴定所(站)的年检原则上每年一次,如遇部、省的质量检查,则结合本市年检工作进行。

二、年检的内容包括:鉴定所(站)内部管理、鉴定场地与设施、考评员队伍、考务管理、应用计算机管理、鉴定工作开展情况、档案资料管理、社会反映等。

三、年检分自查和市检查组检查二个阶段组织实施,市检查组采取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进行检查。

四、通过年检,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推广先进经验。对年检不合格或社会意见大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五、年检结果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后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年检相关文章
  •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核发手续
    区域:广州市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办理对象单位二、办理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2、申报材料必须齐全、规范、合法;3、必须符合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规划布局4、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5、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及能够提供操作技能鉴定所需材料,并对鉴定所(站)的资料进行信息化管理;6、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7、有完善的管理办法。三、所需材料1.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书面申请报告(原件)2.申请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3.鉴定场地、设备的情况及来源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4.拟聘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拟聘考评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6.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制度(原
    2023-06-05
    10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工伤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现将《广州市职工工伤投诉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六日广州市职工工伤投诉案件处理办法为妥善处理职工工伤投诉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工伤投诉案件提出如下处理办法。一、本市职工因工负伤,用各有关处室:现将《广州市职工工伤投诉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六日广州市职工工伤投诉案件处理办法为妥善处理职工工伤投诉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工伤投诉案件提出如下处理办法。一、本市职工因工负伤,用人单位隐瞒不报或不依法赔偿,职工到市劳动行政机关投诉的,按本办法处理。二、投诉立案程序。1.职工因工伤问题直接到劳动安全监察处投诉的,由安全处直接受理;到局本部投诉的,由信访室受理后转安全处处理。2.投诉的职工应如实填写统一格式的《职工工伤投诉登记表》(格式附后)1式3份。职工因伤残不便填写的,可依其口述,由受理部
    2023-06-09
    77人看过
  • 关于印发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现将《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交通运输企业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交通运输企业原执行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目录一、总说明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轮渡、地铁等企业。(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2023-04-24
    20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
    穗国房字[2004]75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2004年2月5日发布实施)各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为规范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精神,我局制定《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及相关的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物业管理处反映。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四年二月五日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一、筹备招标(一)招标人为业主(物业为单一业主,或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或业主大会的:1、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招标事宜包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推选代表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招投标事宜中的各项权力。2、业主委员会
    2023-06-10
    281人看过
  • 关于转发广州市建委《关于完善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设计处:为了加大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广州市建委依据建设部65号部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立了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以起到更好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现将广州市建委《关于完善我市勘察市场举报制度的通知》转发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附件:关于完善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的通知[穗建技[2000]269号]各市属勘察设计单位:为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行为,保证设计质量,我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的通知》(穗建技[1999]197号),设立了举报制度。为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大执行力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举报制度的批复》(穗府函[2000]100号),我委决定对举报人员给予一定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举报范围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的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023-06-10
    137人看过
  • 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武警部队技术兵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解放军各军区、各军兵种、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司令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院(校)务部,武警部队司令部:为提高武警部队技术兵专业技能水平,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5〕5号)和劳动部、总参谋部《关于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劳部发〔1995〕235号)精神,现对武警部队(包括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的边防、消防、警卫和水电、交通、黄金、森林警察部队,下同)技术兵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武警部队技术兵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军队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武警部队司令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武警部队的实际,制定《武警部队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并经军队技术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委员会批
    2023-06-10
    23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各统筹单位:现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劳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各统筹单位:现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劳动部劳部发[1994]504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含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临时工。第三条
    2023-06-09
    315人看过
  • 印发《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纠风办、通信管理局、卫生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广告违法者的监督作用,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按照《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现将《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附件: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
    2023-04-24
    441人看过
  • 广西省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区直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行政处罚规定》(199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ΟΟ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的若干规定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行政处罚规定》(199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现就实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自治区行
    2023-06-10
    255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各技工学校:为了使我省技工教育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技工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增强技工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成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现将《广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各技工学校:为了使我省技工教育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技工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增强技工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成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现将《广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反映,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广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三章课程选修第四章质量评价第五章学籍管理第六章学分奖励第七章学生毕业第八章学校收费第九章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规范和统一我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巩固和推进扩面征缴工作,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暂行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二00一年四月三日广东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督管理,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持有《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所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第三条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
    2023-06-09
    27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引导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形成公平、合理的协商定价机制以及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满足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多样性需求,我们制定了《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将住宅物业服务分为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五项服务,并根据服务内容、要求不同分为五个服务等级。各项服务可以选择相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物业服务费为五项服务收费的总和。二、《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供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以及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时
    2023-04-22
    245人看过
  • 关于举办2001年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委员会、工会、团委,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劳动、教育部门、工会、团委:为调动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增强职业荣誉感,推动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发展,促进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京劳培发〔1997〕145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委员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将会同市政府有关委办共同举办“2001年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范围和条件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按在职职工、在校学生分别进行竞赛。凡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工学校(区、县职业技术学校技工班)、中专、职业高中在校学生、教师,均可报名参加竞赛。二、竞赛的工种、标准、方式(一)竞赛工种:1.在职职工(含教师)电焊工(09-033)钳工(09-015)车工(09-018)测量放
    2023-08-17
    97人看过
  •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文号:穗编字[2005]118号各区、县级市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广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5年5月31日广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广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的批复》(粤机编办[2005]95号),成立广州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正局级,挂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管理、服务、处理地方金融工作的行政机构。一、划入的职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负责编制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管理地方金融机构,引导和促进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协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化解广州地区金融风险,推进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职能。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金融办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
    2023-06-07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年检
    词条

    年检只是年审其中的一环。年检是为确保上路行驶的车辆符合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所进行的检测工作,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验车,业内也称过线检。 车辆年检主要按照汽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检测;人工部分检查,主要内容为车辆的唯一性检查、违规查询、车辆特征... 更多>

    #年检
    相关咨询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实行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凡通过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履行登记手续。
    • 首个针对家政服务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成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日前,青海省第一个以家政服务员为主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在省妇联女子职校成立,该鉴定站是经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论证后批准成立的,主要对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洁员、餐厅服务员和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成立,填补了青海省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空白。随着青海省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给家政服务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发展机遇。省妇联经过认真调研,确定了以“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提
    • 关于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条例制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接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单位,参照本条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基层组织,参照本条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 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级规定的通知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共7章34条,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4《综合管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同时废止。其中,规定综合管理公务员职
    • 关于印发《湖南省环保局2021年新规定》的通知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省人民政府和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以及涉及生态绿心地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目标责任制,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逐年逐级签订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目标责任状。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涉及生态绿心地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保护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