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可以擅自处分出质财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56:06 64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是不能擅自处分出质财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股权质权的权能范围如何?质权人能否行使出质股东的共益权?

分析股权质权的范围主要是为了讨论质权人在股权质押设立后可以行使哪些权利,例如,是否能行使质押股权的表决权、选择管理权等共益权,如果质权人可以行使表决权,则其可以影响目标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影响股权价值,也将影响质权人自身的利益。

关于股权质押的权能范围,在理论和实务界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股权质押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性权利即自益权,而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共益权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乃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这两种权利的有机结合,因此,绝不可强行分割而只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剔除另一部分。对股权的处分,就是对股权的全部权能的一体处分。

股权质押的权能范围通常只包括自益权,理由如下:

首先,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目的来判断,该协议的实质目的为了在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保障质权人的债权受清偿,具体通过取得质押股权的交换价值实现,因此从性质上来说,股权质押属于财产权利,与自益权的财产属性相符。

其次,从质权的实现时间和条件来看,质权人的权利实现附期限或者条件,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质权提前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条件成就时,才享有要求出质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权利。而在此之前,质权人只享有届时实现质权的可能性,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已清偿完毕债务,则质权人因债权实现而质权消灭,也就不可能在债务履行届满前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决策或者管理。

再次,从股权质押和股东权利各自的法律关系来看,股权质押是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目标公司的共益权则属于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体现公司人合性的法律特征。在目标公司股东行使共益权时,质权人作为第三人,与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并无直接法律关系。而质权的优先受偿权,也仅针对出质股东的股权,属于其个人财产,并非针对公司的资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权人相关文章
  • 股权出质质权人可以是多个人吗
    一般只有一个质权人。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一、股权质押合同有期限吗《民法典》中没有对担保期限作强制性规定,因而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
    2023-02-23
    242人看过
  • 质权人处分质押财产有什么后果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一、质权人能否放弃质权质权人放弃质权,是指质权人放弃其因享有质权而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就质物受清偿的权利的行为。质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质权。当质权人以放弃质权的方式处分质权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质权人放弃质权应当明示。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或者怠于行使质权的,不能推定为质权人放弃质权。质权人放弃质权,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果是质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须取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因质权人放弃质权而消灭。但质权人放弃质权,不得有损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有时,在同一债权上既有质权担保又有其
    2023-03-21
    210人看过
  • 质权人可否将质押财产转质?
    质权人可以将质押财产转质。转质指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以质物为第三人设立质权的行为。第三人取得的质权称为转质权,第三人称为转质权人。转质分为经过出质人同意的为承诺转质以及未经出质人同意的称为责任转质。但是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2024-04-30
    191人看过
  • 出质人以借用财产出质的效力
    出质人以自己并无所有权或者无处分权的财产出质的,质押是否有效,因此给财产的所有人造成的损害如何解决的问题,涉及到质权人对质权的善意取得问题。我们知道,抵押的财产是要经过登记的,而动产质押的财产一般是无需登记的,因此,债权人往往无法审查出质人是否具有处分权。因此,为了保护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质权人的权益以及维护交易安全,出质人以借用他人的财产出质的,质权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质物的权利的,质押合同仍然有效。
    2023-06-08
    351人看过
  • 质权人对质押财产处分有什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出质人享有什么权利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在此种情况下将质物提存的,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承担。同时,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3、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4、债务履行期届满
    2023-03-03
    485人看过
  • 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质权人怎么办
    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质权人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的情况,此时,如果质权人知道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那么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如果质权人不知道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那么质押合同有效,质权人行使质权后给质物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权人的权利义务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有权留置权利凭证。②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权利凭证未交付质权人外,在出质的权利产生利息等法定孳息时,质权人有权收取该孳息,用以充抵担保的债权。③在经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将作为质物的权利向其债权人再设定新质权。④质权人就出质的债券或权利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卓有优先受偿的权利。⑤在作为质物的权利的价值有明显减少可能,并足以危害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变卖该权
    2023-04-12
    209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吗
    一、在什么情况下质押权人可以自行处分出质物质权人不能在不与出质人沟通的情况下处置质物财产,而且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吗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
    2023-02-10
    455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约定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但整个质押权的效力并不受影响。质权到期后,双方需根据市场价确定质押物的价值,质押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出质人负责清偿。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人出质给债权人的财产,债权人可以使用,不需要经过出质人的同意。
    2024-04-30
    224人看过
  • 质权人有权享有担保人有权自行处分质押物吗
    没有权利。如果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质权人可以使用质押物吗不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
    2023-08-02
    481人看过
  • 出质人能否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
    质权的设定以质权人占有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交付的动产为必要,但是实践中质物实际上不是由出质人占有,而是由第三人合法占有的情况很多,在质押合同设立前,该动产已出借或者出租给他人使用。质物由承租人直接占有,出质人只是间接占有,无法实际交付标的物。这样,就会产生设定质权时出质人能否以间接占有的财产代替现实交付的问题。由于财产的交付行为有多种形式,因此,出质人移交质物的占有,并不仅仅要求现实交付,也可以其他方式交付。例如,指示交付,只要将质押合同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就视为交付,质押合同自该通知送达占有人时生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无论现实交付或者指示交付,都同样可确认其效力。但是一旦将设定质权的事实通知直接占有标的物的第三人,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人间接占有质物,占有人不得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质物,否则,处分行为无效。
    2023-06-08
    16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出质的动产质权人可以使用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非经过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能擅自使用出质财产,擅自使用出质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质权人应当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何为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设立动产质权是,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三)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四)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五)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
    2023-08-02
    333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可以出质的权利是财产权吗
    著作权中的可以出质的权利是财产权。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著作权的内容。它指的是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权利和其他人所承担的义务。什么是著作中的财产权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使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什么是著作中的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著作权的内容。它指的是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权利和其他人所承担的义务。(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享有
    2023-04-27
    204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还可以转让
    以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其所有权虽然仍属于商标专用权人、专利权人及著作权人,但由于该财产权是为质权人设定了质押担保的。因此,出质人不能自由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如果允许出质人自由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则无论是有偿转让,还是无偿转让;无论是许可他人有偿使用,还是许可他人无偿使用,都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因为一方面转让的费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费用质权人难以控制和取得。另一方面出质人无限制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必然导致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价值的下降,质权的保障程度也一同随之下降,最终的结果必然损害了质权人的利益,不利于担保债权的实现。但是如果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将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收益如何处理协议好,出质人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023-06-05
    381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是分公司吗
    一、质权人可以是分公司吗企业的分支机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进行股权出质质押时,质权人不可以是企业的分支机构,应该是企业本身。根据相关法律,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质权可以登记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权以交付为公示要件,因此动产质权不一定要登记,可以不用登记,但是出于保护质权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可以选择登记。但是有些特殊情况: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
    2023-05-06
    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权人
    词条

    质权人是指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而债权人为质权人。... 更多>

    #质权人
    相关咨询
    • 质押物可不可以被质权人擅自处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06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押物不可以被质权人擅自处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质权人不得擅自处分质物的理由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质权人不得擅自任用、处分质物的理由主要有:首先,当事人设定动产质权目的在于担保质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清偿,质权人占有质物,使质物脱离出质人而为质权人所掌控,质权人的担保物权得以保障。其次,质权从其性质上看是担保物权而非用益物权。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相比,其根本区别在于担保物的移转与否,抵押不移转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而动产质权移转质物的占有,将属于出质人占有的质物转至质权人的控制之下,这是由于用
    • 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可以转质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3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 质权人能不能直接处分质押财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0
      质押物不能由质权人直接处置。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优先拍卖或者出售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质权人可以全部质押债务给出质人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但整个质押权的效力并不受影响。质权到期后,双方需根据市场价确定质押物的价值,质押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出质人负责清偿。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归出质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