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纠纷发生时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6 18:31:10 232 人看过

一、拆迁款纠纷发生时应该如何处理

拆迁款纠纷发生时的处理是应当协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直接对话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司法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与国家强制力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

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

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三、拆迁纠纷找哪个部门

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处理纠纷应如何确认诉讼时效?
    还建纠纷适用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土地行政诉讼有时效吗?土地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拆
    2023-02-27
    262人看过
  • 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应该如何处理
    一、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应该如何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由以下处理方法: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2.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纠纷仲裁时效是多久劳动纠纷仲裁时效是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劳动纠纷处理纠纷的原则劳动纠纷处理的原则是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
    2023-12-05
    1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发生了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四、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
    2023-02-17
    478人看过
  • 拆迁纠纷处理应该怎么做
    一、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区块因户籍不同,补偿标准不一样。其次是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同时,由于拆迁标准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群众普遍反映补偿标准过低,对补偿标准不太认可。2、行政行为不规范一方面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或者上访。另一方面有关管理部门全局观念不强,对一些重点户有畏难情绪,不敢管,不想管,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矛盾。3、政策法规与现实存在滞后现象随着城镇拆迁总量的增大,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房价节节攀升。而相应的政策法规却未能依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存在拆迁标准与实际的房地产价格脱节。当
    2023-02-13
    497人看过
  • 如何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处理纠纷
    一、如何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处理纠纷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处理纠纷的方法是:1.双方自愿协商解决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2.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3.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为: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
    2024-03-10
    484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因购房资格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纠纷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期限一般多久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买卖纠纷如何投诉一般情况下,买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一般采取民间调解、行政调解、行政仲裁和司法调解或裁定等四种方式来进行处理。公安派出所也可以介入民事纠纷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的范畴。最好能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实在是不能调解的,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了。调解一般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作为调解部门的行政部门在调解协议书上作签注,以此为凭据。司法调解则是,向法院起诉后,当事人进行庭外和解的一种调解方式。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就会进行判决。三、市政工程款不结怎么办市政工程款不结首先应该进
    2023-04-07
    162人看过
  • 发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应该如何处理
    发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的处理方法如下:1、先确定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3、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应当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可以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应遵循哪些原则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1、限制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责任;2、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需要特殊照顾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
    2023-07-30
    324人看过
  • 施工人与发包人发生工程款纠纷时应如何处理
    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实际施工人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上家结算工程款,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但从目前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看,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源。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过程中,实际施工人的上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后,没有进行工程结算或者对工程结算不主张权利,由于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导致实际施工人没有办法取得工程款,而实际施工人不能得到工程款则直接影响到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因此最高院《解释》第二十六条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在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要求结算工程款的诉讼中应注意:(1)原告必须是实际施工人,其范围如前所述。不属实际施工人范畴的其他主体均不得适用《解释》第二十六条向发包人主张权利。(2)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实际施工人亦可以直接以发
    2023-06-15
    422人看过
  • 如果发生拆迁纠纷赔款给谁?
    一、如果发生拆迁纠纷赔款给谁?1、发生拆迁纠纷赔款给受到损失的被拆迁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造成损失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二、拆迁安置补偿费具体什么时候发放?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
    2023-04-19
    462人看过
  • 因为彩礼退婚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一、因为彩礼退婚发生纠纷应该处理?因为彩礼退婚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形式,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十分清晰,对于借着婚姻的名头索要财物的,都是禁止的行为,如果严重的话,是涉嫌违法的。不过民法典的新规,也并非直接将“彩礼”一竿子打死,对于正常的彩礼往来,仍是允许、认可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因为彩礼问题退婚,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另外存在以下情形的时候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二、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11
    191人看过
  • 发生拆迁纠纷拆迁款有利息吗?
    一、发生拆迁纠纷拆迁款有利息吗?1、发生拆迁纠纷,拆迁款一般没有利息。即使拆迁款没有领取到,通常是没有利息的,除非是协议上有规定的利息。若是被拆迁人对补偿协议当中制定的补偿的金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预订的补偿款的话,是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即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发放补偿款,则被拆迁人可以携带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2、拆迁方不支付拆迁款,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吗?1、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
    2023-04-19
    147人看过
  • 发生土地纠纷拆迁怎么处理
    一、发生土地纠纷拆迁怎么处理?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3、当事人对行政调解不服的,可以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审查。二、征收土地的流程有哪些?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
    2023-06-15
    480人看过
  • 拆迁补偿发生纠纷如何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举证的一般规则,同样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不管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对相关事实行为,也应由原告对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举证能力或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被告来进行举证。原告对因强拆所致物品损失的“举证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时,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所致,如:强行带走原告及家属,没有制作现场笔录,未对房内外大量财产清点并进行公证或见证,没有对物品进行搬离和移交给原告,并制作交接笔录。这样在原告提供证据初步证明其有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即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这也是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而致必然的举证责任。我们都知道举证责任是一种
    2023-08-01
    75人看过
  • 发生拆迁纠纷被告如何答辩?
    一、发生拆迁纠纷被告如何答辩?1、拆迁纠纷被告若是想要答辩,需要在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之内提交答辩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2、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1、拆
    2023-06-15
    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生不当得利纠纷时, 应该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5
      对于不当得利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受损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获利者已将获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房屋拆迁纠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因拆迁本身或者房屋补偿以及安置问题提起诉讼。那么如何应对房屋拆迁纠纷的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
    • 如果发生了拆迁纠纷,怎样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6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对产权有争议的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对拆迁纠纷该如何处理?拆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纠纷不能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批准拆迁人拆迁该房屋时,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进行勘察并作记录,并申请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可见,对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应有两种结果:一是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
    • 如果发生了宅基地拆迁纠纷该如何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9
      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控告,人民法院会本着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处理,确实给邻人造成损害的,应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