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08:31:35 244 人看过

1、做好准备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收集整理承包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处理国土“二调”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的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进行权属调查

根据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和基础工作底图,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3、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块编码规则,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标注地块编码、面积,形成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及公示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5、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样本)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进行权属确认登记。

6、填写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依照登记簿内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8、资料归档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

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

目前对于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的问题分为不同的两种情况,大家要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一般来说要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是不能抵押的,而要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可以抵押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两种:

一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

二是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包方可以用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包人是不可以用的,只有承包人才能用,但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监督。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作用有:(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数据和资料保护不力,流转过程中合同不规范、面积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深化农村改革、依法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个部门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
    2023-08-02
    366人看过
  • 2024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适用什么程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适用什么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适用普通或者简易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常见形式(一)《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看作物权,并从物权保护的角度出发进行规定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类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因为这些纠纷都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的争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承包合同效力纠纷,即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2、承包合同履行纠纷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侵权纠纷。如发包方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不经承包人同意收回承包地或强迫原承包人放弃承包地搞土地流转。3、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在乡镇以及县级郊区的城乡交接地带,由于城市开发、城镇化、工业化与农户土地上利益的保护二者产生冲突,土地征用以及补偿和善后处理往往涉及多名承包户,此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二)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
    2023-12-24
    289人看过
  • 去哪里办土地经营承包权证
    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3-16
    20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否经过发包方同意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否经过发包方同意根据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转让时必须经过发包方的同意。1.这意味着,在未经发包方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任何私自转包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发包方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代表,对土地的使用和流转具有决策权。2.在没有法定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推定发包方同意土地转让,进而认定土地转让合同有效。3.如果承包人私自转包土地且违反了与发包方在协议中的约定,这将导致两个法律后果:(1)该转包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无效;(2)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发包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撤销承包合同。二、承包纠纷的常见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涉及多个方面,其中一些常见的形式包括:1.承包合同效力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涉及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问题,包括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要件等。2.承包合同履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1)这类纠纷通常发生
    2024-07-30
    187人看过
  • 发包方可以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
    不可以。权证管理办法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下列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
    2023-04-30
    70人看过
  • 发包方收回承包经营的土地
    依中国现行的法律,发包方有权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依法收回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和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此时,若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已设定了抵押权,因抵押权依附于承包经营权,作为主权利的权利消灭时,设置于其上的抵押权是否随之消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登记效力能否对抗承包经营权的收回?笔者认为,现行的法律规定,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独立性,使抵押担保的功能降低,交易安全难以保障。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收回而导致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得不到任何的救济,明显有违诚信之原则,不利于抵押权的保护,故不应认为抵押权消灭。首先在土地的承包经营期内收回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土地的所有人或法定的使用权人解除承包合同的合同行为,而抵押权是物权行为,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应当优先受偿,故其收回行为不能对抗抵押权人。其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设立
    2023-06-05
    178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一、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
    2023-05-06
    3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使用权包括承包经营权吗
    一、土地承包使用权包括承包经营权吗我国依照明确的法规条文,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所利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及其他依法用以从事农业活动的土地,采纳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承包方式予以承包经营的政策措施。此项承包经营权利涵盖了耕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草地承包经营权等多个方面,并由相应的承包商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
    2024-07-13
    359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怎么办
    一、承包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怎么办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和疏导下,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使其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3)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按照仲裁程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作出裁决的活动。(4)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解决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活动。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管辖部门有哪些若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管辖部门为乡政府、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农村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承包合约从成立之日开始生效、因土地承包经营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协
    2023-05-06
    38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义务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方除承担法定义务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合理约定承包方承担的义务。双方依法约定义务,视具体承包项目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而决定,主要有:①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②依约定建造何种农业经营附属设施等。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属约定义务,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义务。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权利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1)
    2023-03-21
    487人看过
  • 原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
    一、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如何处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故承包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城镇户口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二、对以前已经合户经营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颁证?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以前与发包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进行了承包土地经营权变更合户经营的承包地,可以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完备手续存在争议的,应先由当事人依法解决争议后,方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三、原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经办【2012】19号)规定,
    2023-06-14
    346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过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
    2023-07-07
    149人看过
  • 非法经营土地承包权罪
    法律综合知识
    若对他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损害,这无疑属于非法占用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如果您侵害了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具有权利性质的权益,那么这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对于这些侵权者,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承担相应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民事责任。而如果您因职务之便,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且涉及的金额达到较大程度,却又拒绝归还,那么将会面临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罚金;但若是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支付处罚金。此外,如果您私自将他人的遗失物品或者埋藏物品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所涉金额也达到了较大尺度,却又拒不交出,那么就须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接受对应的刑罚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干涉承包经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
    2024-04-23
    233人看过
  • 家庭承包土地发包程序
    最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家庭土地承包是指以家庭为承包土地经营单位,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均承包耕地面积,家庭人口获得耕地承包权。是一种法定权利的具体体现,全部集体成员在公开、公正、公平、民主、自愿的原则下享有的集体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分配、处置的权利。因此,发包土地应在民主原则基础上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依据土地承包法规定村委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村委会召集准备发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在会议中经过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土地发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现状,拟订并公布承包土地方案,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求意见;3,召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拟定的承包方案,提交会议表决,须由参加会议过半数通过;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将通过的方案细化具有可操作性,有小组负责具体实施。5,签订承包合同,全部发包土地落实到农民手中后,依据
    2023-06-05
    26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证明如何申领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取得,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实行家庭承包的,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①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村集体(以下简称“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②乡(镇)人民政府
    • 农村土地承包开发证是土地经营权证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7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权利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权利的主体是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照哪些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2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近日,我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农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1、农户委托村里或镇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农户递交土地流转委托书→受委托方向社会发布信息→有意承接流转土地者向受委托方提交申请表→受委托方召集流转土地申请人进行磋商,可以协商确定流转价格,也可以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流转价格→流转土地申请人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属于承包经营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