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批转邢台市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工商业用房租金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07:16 328 人看过

邢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研究,同意邢台市物价局、财政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工商业用房租金标准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工商业用房租金标准的意见

我市起码管工商用房现行租金标准仍然是福利性的低租金制。几年来,由于建筑材料、人工工资、拆迁征地等价格上涨,工程造价和维修费用大幅度提高,现行低租金无力对工商用房进行维修、改造,严重影响了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工商企业正常使用。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工商业用房实行商品租金已是大势所趋。现根据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工商业用房在“八五”期间要逐步达到商品租金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工商业用房租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对工商业用房(含为其服务的附属用房)分别实行五项因素(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资金占用费、税金)的成本租金和市场租金,并从1992年起到1995年逐步由成本租金达到商品租金。

二、工商业用房按房屋结构分为四级。钢混结构(钢结构、框架结构)为一级;砖混结构为二级;砖木结构为三级;简易结构(土木、半砖木、简易棚、屋)为四级。

三、各类区成本租金标准

单位:元/月平方米(建筑)

类区

租金标准

房屋级别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公益事业用房

一级房9.686.44

二级房8.475.63

三级房7.264.82

四级房6541

市场租金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公布的房屋租赁价格执行。

四、租金标准适用范围:

成本租金适用于国营、集体(含合作企业和国家承认的大集体)工商企业。

市场租金适用于工商个体户、联营、承包户、转租户、原执行协议房租的承租单位和个人以及新增加的承租单位和个人。

五、对公益事业用房,如:托儿所、幼儿园、浴池、粮站、医疗卫生(国营)、文化娱乐及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集体企业用房,其租金可适当给予照顾(标准见上表)。

六、新建工商用房实行新房新租,不分承租单位或个人,一律实行市场租金。

七、对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行业,如:皮业、盐业、化工、机械、饮食业伙房等,根据其对房屋的腐蚀、震动程度,加收20%-40%的损失费。

八、承担直管工商用房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重新与房管部门签定租赁契约,过期不签订契约的,按自动放弃承租权处理。

九、租金交纳时限:执行成本租金的单位,按月交租的每月15日前交纳;按季交租金的,每季季中月15日以前交纳;执行市场租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月交纳租金的,每月5日前交纳;按季交纳租金的,每季季初月5日前交纳。对过期不交者,按日加收租金1%的滞纳金,边续拖欠三个月以上者,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单位、团体、个人向社会出租工商用房,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市场租赁价格执行。

十一、本租金标准自一九九二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工商用房类区划分范围表

一类区

西大街、北大街、市场街、肉市街、马路街、府前南街、大通街、西门里街、红星西街、西靛市街、新华路、顺德路备注

二类区

马市街、花市街、东大街、羊市街、府前东街、府前西街、东门里街、东关街、西关街、北关街、长街、南园路、中兴路、郭守敬大街、冶金路、钢铁路、新兴路、团结路、东围城路、西围城路、北围城路

三类区

除一、二区域以外的街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造价相关文章
  •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武铁路客运专线邢台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邢台县、沙河市、内邱县、临城县、隆尧县、任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武铁路客运专线邢台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石武铁路客运专线邢台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统一标准,便于操作”的原则,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石武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就石武铁路客运专线邢台段征地拆迁补偿制定如下标准:一、征地(一)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不低于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安置补助费为不低于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具体综合补偿费用按市政府发布价格执行)(二)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
    2023-06-05
    320人看过
  • 邢台市廉租房收费标准
    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每套住房实际租金按住房地段、楼层、朝向等调剂因素进行评定。值得注意的是,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1元,是廉租住房租金的起评标准,而不是平均租金水平。物业管理费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四级(最低等级)收费标准计收,平均每月每平方米0.35元,由物业管理单位在收取廉租住房租金时一并收取。据专家介绍,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之所以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考虑到配租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廉租住房租金比现行公房租金1.59元的平均水平低40%左右,物业管理费则比目前同等住宅小区平均收费水平低44%。一、公租房租金的收费标准各地公租房租金的收费标准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公租房月租金通常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价确定。公租房是针对住房困难人群的一种临时性解决办法,宗旨是为不属于低收入群体但有住房困难的人群提供住房救助。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审批。不
    2023-03-02
    275人看过
  • 批转市房管局《关于调整非住宅用房租金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房管局《关于调整非住宅用房租金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关于调整非住宅用房租金的意见目前,我市的公有非住宅房屋租金标准较低,加上建筑材料价格和工资不断调整,修缮费已严重不足。为了加强我市非住宅房屋的维修养护,逐步实现以租养房,提高房屋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更好地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一九八七年五月九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对我市非住宅用房租金调整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调租范围凡本市市区、郊区公有出租的非住宅用房租金均属调整范围。街道居委会、群防站、群众存车处和区、街办的集体所有制的托儿所、幼儿园用房的租金,暂不作调整。二、调租标准与步骤(一)工商业用房,按照商品租金标准,每平方米月租金应为五元五角一分,但目前的租金只八角八分九厘,仅相当于商品租金的16%。这次拟按商品租金的40%进行调整,即由每平方米八角八分九厘调至二元
    2023-06-10
    345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关于实行第二步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报告》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关于实行第二步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关于实行第二步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报告市政府:目前,我市第三产业、机关团体、企事业、文教、卫生、个体户等租用公房从事生产、办公、经营等活动,这些房屋的租金是执行厦府〔1990〕综102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10元。近三年来,执行情况良好,对贯彻“以租养房”的原则,逐步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起到良好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非住宅用房的租赁市场的变化,直管公房的非住宅用房的租金标准已明显偏低,仅为当前私房和单位自管房出租作商业用房租金的1/5-1/10,甚至更低。同时,房屋维修材料的价格大幅度提高,要实现投入产出的资金良性循环差距甚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
    2023-06-10
    273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调整“绿色南京”建设工程补助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市财政局、农林局、园林局拟定的《关于调整“绿色南京”建设工程补助标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关于调整“绿色南京”建设工程补助标准的意见(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园林局2004年12月)建设“绿色南京”是市委、市政府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绿色南京”工程实施两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全市总计完成造林47.5万亩,相当于此前16年造林面积的总和,森林覆盖率提高4.3个百分点,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都有明显提高,为建设生态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有效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更好地推动“绿色南京”建设,经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决定在《关于建设“绿色南京”的意见》(宁委发〔2002〕40号)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相应调整、完善市级财政相关补助办法,重点要加
    2023-06-10
    279人看过
  • 赣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产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若干意见》批转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关于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若干意见(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降低交易门槛,减小交易成本,繁荣房地产市场,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住房的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凡按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下同),取消上市交易准入审批制度。只要已经取得合法产权,交易双方即可直接向房地产产权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产权交易登记手续。二、凡存量住房上市交易,均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交易基准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三、存量住房(指已登记发证超过两年时间的房屋,含按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完毕时,凡符合契
    2023-04-22
    440人看过
  • 市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规费缴纳情况检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监察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规费缴纳情况检查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规费缴纳情况检查工作的意见市财政局、监察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二OO二年十月十一日近几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房地产规费的征收管理,征收工作趋于规范,征收数额逐年递增,有力地支持了城市建设、企业改革和社会发展。但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仍存在着建设单位通过改变容积率逃避房地产规费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规费征收管理,努力筹措城市建设及社会发展资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市区房地产规费缴纳情况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检查内容市区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含住宅、办公、业务、生产用房等)开发建设的企事业单位,缴纳纳入财政集中征收范围的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
    2023-04-22
    362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单位:市财政局、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ΟΟ一年九月二十日关于加强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管理的意见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土地管理局(二ΟΟ一年九月五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0]29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1998]91号)精神,为加大土地整理力度,规范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管理,缓解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紧张的矛盾,确保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通过土地整理报省国土厅按比例获取的建设用地折抵指标由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单独记帐,统一纳入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土地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不得自行使用。使用折抵指标的建设用地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
    2023-06-10
    464人看过
  •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多渠道筹集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试行意见
    为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保证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和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发[1996]35号文件的通知》(冀政[199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于多渠道筹集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定如下意见:一、筹集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的指导思想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的筹集以企业法人和项目业主筹集为主,积极向上争取并发挥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补充和“酵母”作用为铺,坚持改革、对内对外开放,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多渠道筹集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二、实行资本金制度的范围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
    2023-06-10
    65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局等三部门关于北京市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房地局、市宗教局、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北京市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宗教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宗教团体的房产,年代久远,历史沿革变化很大,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落实好宗教团体的房产政策,不仅有利于各宗教团体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的贯彻,而且有利于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维护安定团结,保持社会稳定,调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对此,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从政治上着眼,切实加强领导。在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过程中,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主管部门及有落实任务的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查清情况和问题,分类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此项工作。本市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的工作由市房地局
    2023-06-10
    428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厦府[2010]5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关于调整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二月十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意见为更好地适应我市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确保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对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一、将厦府[2006]147号文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合并修改为:在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时,允许被拆迁户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的,仍按原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补偿单价为本拆迁项目的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评估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布之日。对选择货币补偿且在拆迁通告规定期限内签定协议并按期搬迁的,按不高于两年过渡安置补助费及区位房屋补偿价的百
    2023-04-23
    181人看过
  • 乐清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综合用地出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计划局、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综合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已经2004年7月2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关于进一步规范综合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计划局市规划建设局(二○○四年七月十五日)为规范综合用地(本意见所涉及的综合用地,包括商住综合用地、商业办公综合用地及企业办公用地和一些企业厂区外办公综合用地等)出让工作,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一、对土地使用权需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以外的项目,市发展计划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项目的建设规模,明确建设项目类别和功能;规划建设部门要
    2023-04-22
    142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闲置土地的清查处置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发[2005]109号发布日期:2005-5-19执行日期:2005-5-19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拟订的《关于闲置土地的清查处置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五年五月十九日关于闲置土地的清查处置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和土地市场清理整顿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我市闲置土地进行清查处置,具体意见如下:一、闲置土地清查范围本次清查的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同意,超过规
    2023-06-10
    291人看过
  •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气瓶安全普查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办、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关于开展气瓶安全普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关于开展气瓶安全普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办市工商局市城管局(二○○三年六月九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液化石油气瓶、工业用气瓶(以下统称气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气瓶安全普查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气瓶安全普查整治,全面实现气瓶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气瓶由用户租赁使用,充装单位负责对气瓶建档登记,全面负责气瓶的安全和维护。规范和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彻底解决长期存在的气瓶数量
    2023-06-09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业主(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即为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涉及... 更多>

    #工程造价
    相关咨询
    • 烟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烟台市物价局 烟台市财政局 文件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烟价〔2008〕40号 关于调整我市征地地面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我市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意见,已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鲁价费发〔2008〕40号文件批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为创造我
    • 邢台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产假有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8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2、符合法律法规生孩子的,无论是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政策内很多孩子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给配偶15天陪伴产假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姻.产假待遇。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
    • 邢台市家政企业关闭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1
      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
    • 邢台市关于产假的规定有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0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 邢台厂房租用怎么报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9
      厂房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