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定留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5:32:44 298 人看过

当事人要设定留置权,债权人应当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一、合同的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保留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补偿该动产;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有权保留相应的运输货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二、留置权具有哪些法律属性?

留置权具有的法律属性如下:

1、留置权是合法的;

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

3、留置权不可分割;

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即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三、哪些债务可用留置权来担保?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产生的债务可用留置权来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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