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去男方户籍地在居住地起诉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0:31:15 62 人看过

离婚不去男方户籍地在居住地起诉是可以的。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的法院是哪个?

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异地可以打家庭纠纷官司吗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家庭和睦,社会才会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渐富裕起来的群众特别是男女青年的思想越来越活跃,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最为明显的就是婚姻家庭纠纷居高不下,且呈上升趋势。家庭纠纷的官司涉及婚姻、子女以及财产等多方面,当人们通过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时候,可发现本人在异地,所以不确定在异地是否可以打官司。通常情况下,家庭纠纷诉讼采取的也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离婚诉讼例外情况下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所以能否在异地打官司,取决于案件情况。

三、抚养纠纷的争议法院如何管辖

(一)、原告就被告。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人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二)、经常居住地。如果被告人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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