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内容在民法典中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08:25:45 113 人看过

购房合同的内容大致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第二,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例如房产证、房屋面积、房屋水电情况;第三,房屋交易价格、交易税支付方、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第三,如果对购房合同需要补充,补充的要求、范围;第四,购房合同违约后违约责任划分、违约赔偿。等等。

民法典购房合同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民法典购房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等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合同性质、合同目的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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