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施工合同变更的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1:10:14 242 人看过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地位是平等的,当发生任何超出合同约定的内容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变更。

合同变更应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任何一方不能夸大变更对已方的影响,从而提出过分的要求。

变更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的原则,变更后以工程质量不降低标准,不影响工程效益为前提。工程变更必须技术上可行可靠,变更后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

一、图纸变更之后必须要做变更说明吗

施工图在设计变更达到原设计的1/3或者35%时必须出具新的图纸。

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二、变更索赔的要点有哪些?

1、项目部应培养全员的变更索赔意识项目全体人员,尤其是项目部管理人员都应有变更索赔意识,随时将变更索赔放在脑海中。特别是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变更索赔意识必须要强,因为这些人员对施工现场最为了解,最能发现哪里发生了变更,哪里有索赔的可能。这样,就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索赔变更机会,就会避免应当提出的索赔不提出,或过期提出,导致损失得不到补偿。同时也会积极主动想办法,结合工地实际巧妙变更。

2、为变更索赔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项目部要抓好外部关系的建立,处理好各方关系。很多项目部很重视和现场业主、监理搞好关系,但往往忽视了和设计、当地政府和施工单位等的关系。在变更索赔的过程中,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设计是一个项目的龙头,所有的变更也必须得到设计的认可才能进行施工。同时,由于我们项目辐射的面非常广,各地的施工条件、施工惯例相差非常大,而且各地都有自己在工程上的一些规定,注意搞好和当地政府以及施工单位的关系,有利于获取更多的信息,创造出有利的变更索赔条件。

3、必须认真研究分析合同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程度越来越高,业主在拟定合同时均有律师把关,合同也越来越严密和完整。而且,目前大部分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规避自身的风险,明确规定很多情况下不能变更,这对变更索赔工作极为不利。但是再严密的合同也会有疏漏、差错,也会有模糊不清的地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研究分析合同,及早发现合同中的疏漏、差错或模糊不清之处,进而研究制定出相应的变更索赔方案,力争创造出变更索赔机会。

4、充分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详实的资料、充分的依据是索赔成功的基础。要想使索赔获得成功,就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和真实、详细、完整的支持性资料。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补充条款、备忘录、会议纪要、设计图纸和修改通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单、业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之间的往来文函都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而工程量签证单、基层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工程照片、现场录像、业主供应材料的出入库单据、承包商自购材料和仪器的发票等都是重要的索赔资料。

5、注意索赔谈判的技巧索赔谈判一轮就成功的较少,一般要两轮或多轮谈判。在基础准备充分的基础上,请求上级领导来知道谈判。在正式谈判前,组织谈判的人员内部开会,研究和统一谈判思路和谈判策略,确定有潜力可挖的项目必须坚持不放弃,确定适当时可以放弃的项目,对谈判可能要出现的问题做好分析,估计谈判时业主、监理会提出什么问题,采取什么措施应对等。在谈判过程中首先要尊重对方,谈判要由易到难,从简单问题入手,从业主关心的问题入手,从业主感兴趣的问题开始谈。分层次分批次的谈,本轮解决不了的可留在下一轮谈。谈判过程中要讲事实、重证据,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又要适当让步,使双方都要有得有失,采取折中的办法解决问题。谈判中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经受得住挫折。绝不能首先退出谈判。对分歧意见,应互相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协的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变更合同价款有几种原则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如下: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一、投标价与合同价的区别1、不要由字面上片面地理解“固定总价”合同的含义。应该这样来理解:“固定总价”合同相对合同订立时的条款来讲,其实总价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固定总价合同有工程施工范围,一般也必须有“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如何计价的约定。2、结算时:固定总价合同除施工过程中另有约定,是不可以调整投标时的清单工程量和综合单价(除合同约定有甲控材时,结算材料价才可调整)。3、通常: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价中标价变更签证价(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材料价格调整(如果有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政策性调整(合同中有约定时用,如人工费调整等)4、综上,中标价是有
    2023-06-25
    254人看过
  • 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以及程序
    (一)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按下列原则和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二)变更价款的程序是: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2、若变更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3、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天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天后该报告自动生效。一、建筑工程合同履行问题答疑网友提问: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除了期限要注意,还有什么需要注意?律师回答:要注意洽商变更应重视价款请求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内对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变更
    2023-03-09
    491人看过
  •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变更工作的估价原则是
    (一)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化估价原则;(二)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造成措施项目变化的估价原则;(三)工程变更项目,中标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偏差较大的估价原则;(四)工程变更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工作或工程的估价原则;(五)因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偏差较大时的估价原则。一、单价合同和定价合同的区别1、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2、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能否调价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了价格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价的,除非出现了情势变更的情形。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
    2023-03-21
    371人看过
  • 如何遵守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一)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二)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协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后确定。(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的程序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
    2023-07-08
    219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情事变更原则详解
    由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情势变更原则在不被了解清楚的情况下会被与相近意思的显失公平、不可抗力、危险负担混淆,所以本文从情势变更原则与显失公平、不可抗力、危险负担的区别入手,让大家更好的了解情势变更原则。【情事变更原则与显失公平规则的主要区别:】显失公平规则与情事变更原则有一定联系,因为情事变更原则通常是发生了一定的情事变更后,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不平衡,如果仍按原合同履行将显失公平。但二者毕竟有区别,因此显失公平规则不能取代情事变更原则。(1)显失公平适用通常考虑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如一方利用另一方的轻率、无经验等;但情事变更原则适用要求当事人双方没有过错,情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2)显失公平通常适用于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就意识到该合同所产生的不公平结果,并努力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势会导致当事人利益
    2023-04-23
    113人看过
  • 合同价款变更的必要性和原则
    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按下列原则和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变更合同价款调整应按哪些原则和方法进行(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三)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
    2023-07-06
    333人看过
  •  工程合同管理原则的演变与创新
    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平等原则, 它表明在合同关系中,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双方都有权利和责任参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同时, 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应当尊重对方的意愿和权益,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平等原则,它表明在合同关系中,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都有权利和责任参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同时,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应当尊重对方的意愿和权益,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自 愿 原 则 : 当 事 人 依 法 享 有 自 愿 订 立 合 同 的 权 利 , 不 得 非 法 干 预 。根据素材0中的合同成立的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当
    2023-09-23
    36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四大原则
    (一)工程变更不违制度的原则工程变更应在不违背各项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制度是制约工程随意性出现的束带,包括国家和省市的相关工程建设制度,也包括发包方的内部建设管理制度。违反制度约定进行工程变更或者处理工程变更,不按照变更审批流程处理,会造成资料脱节、手续不全、工程结算难处理、难以通过审计等情况,必然会给工程造成损失。(二)工程变更不更改建设规模与标准的原则通过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后的建设工程,不得随意更改建设规模与标准。有些发包方在施工中为了追求装饰效果任意提高装饰装修标准,或者肆意扩大建设规模,最终导致三超现象产生,工程验收难通过,结算困难。如确实需要,应按照审查程序,再经审批部门重新审批。(三)工程变更不随意的原则每个工程变更的都对应着工程造价的变更,关乎到企业的资金投入与效益,所以工程变更不能马虎,更不能随意,应认真对待每一条变更,健全手续,保证不留漏洞。因为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
    2023-06-22
    213人看过
  • 施工合同备案人员变更后怎么处理?
    施工合同不再需要备案登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1、删去“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删去“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一、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
    2023-06-27
    422人看过
  •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和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区别
    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的原因很多。从实践来看,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如下:1。在工程量增加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经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必然导致工期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工期自然顺延。2、如果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人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限应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3、如果发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设计图纸等必要的施工材料,如果发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设计图纸等必要的施工材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必要的施工材料之日起计算工期。其因发包人缺乏施工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原因导致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停工,停工期间应从工期中扣除。4、一般来说,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如果发包人未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承包人有权停止工作,因此工期延误的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023-08-08
    249人看过
  • 什么是施工合同的变更
    工程合同变更,是指施工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商和承包商依法通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施工承包合同变更的范围包括工程性质、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价款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中承发包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变化等都可以被看做为合同变更。一、工程变更的情形有哪些(一)业主保留建筑物的外形或使用功能有新的想法,因此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同时也要重新修订预算。(二)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重新修改。(三)由于工程条件预定不准确导致工程环境发生变化,必须要重新修改施工方案和变更施工计划。(四)由于应用新的技术和知识,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有必要变更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五)由于业主指令、业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变更。(六)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七)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
    2023-03-01
    100人看过
  • 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能否因情势变更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交易风险。2、变更履行期限,分期或延期履行。从鼓励交易的目的出发,如果采取分期或延期履行能够消除情势变更所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的,即应采取此种方式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3、变更标的物。因情势变更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交付原合同标的物,如果是特定的种类物的,可以允许该当事人以同一种类物替代履行。4、拒绝先为履行。这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依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得先为履行,在履行期到来时,相对方因情势变更导致财产状
    2023-02-25
    29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变更、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变更、履行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亲自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用人单位义务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义务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权利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变更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
    2023-06-05
    43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变更工作内容变更要坚持什么原则
    一、劳动合同变更要坚持什么原则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变化,因此,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变更的事项进行协商,直至形成一致的意见。一方当事人擅自将合同内容加以变更,强迫对方履行,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对方有权拒绝,并有权追究该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方变更情况除外。2、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依法进行,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变更只是对部分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增加或取消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二、劳动合同变更要注意什么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2、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
    2023-02-26
    25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
    • 合同变更的原则和条件合同变更的原则和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30
      原则和条件是有的,主要如下:1、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当变更相关内容。2、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相关内容应当变更。3、 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平等协商后方可变更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1、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3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4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
    • 旅游合同的变更,旅游合同变更需遵循的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旅游合同的变更旅游合同变更,是指旅游合同签订后、直至旅游合同履行完毕前,旅游者或者旅行社经过与对方协商,就旅游合同内容做出改变的行为,即对旅游合同的权利、义务做出调整。旅游合同的签订,只是表明旅行社与旅游者就旅游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并不意味着旅游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改变。在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只要经过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同意,旅游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就可以变更。 1、旅游者提出合同变更
    • 原则引导旅游合同变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0
      1、旅游合同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必须合法,合同变更内容同样必须合法。 2、旅游合同变更必须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完成。假如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关系已经不存在,旅游者和旅行社就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更谈不上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了。 3、旅游合同变更必须体现协商性。不论是旅行社还是旅游者,旅游合同变更都必须体现协商一致原则,征得对
    •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和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是什么样的,怎么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确定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一经变更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1)就合同变更部分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后果,同时,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保持原有的状态。(2)合同变更仅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法律效力,对已履行部分没有溯及力,当事人不得主张对已履行完毕的债权债务关系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履行。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以后,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