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妻子的居住权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9:12:26 70 人看过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结婚后,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妻子拥有同等的居住权。

一.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居住权的取得

二.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四.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居住权和同住人区别是如何的
    “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不包括自己出资按市场价购买的产权房,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及按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性质第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
    2023-04-17
    316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共同居住的公房要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公房处理问题曾作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解释。一、承租人可以装修房屋吗承租人在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形下,可以装修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二、离婚无住房补偿金是否有上限离婚无住房的补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如果原夫妻居住的公房面积较大可以分室居住的,可以调节或者判决暂时居住,但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暂住方应当交纳与房屋租金
    2023-04-02
    364人看过
  • 民法典夫妻的房子妻子有居住权吗
    一、民法典夫妻的房子妻子有居住权吗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就有权居住,且女方也拥有房子支配权、产权。若房屋所有权是婚前财产或者是亲属赠与归男方所有,男方有权决定女方是否可以入住。否则,房屋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双方都享有房屋的居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居住权具体是指哪些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
    2023-04-18
    295人看过
  • 居住权取得时效是如何的
    一、居住权取得的方式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二、居住权取得时效是如何的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实效,是指自主的、和平的、公然的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限以后,将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取得时效制度最早始于古罗马法。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共同构成了传统民法上的时效制度。根据各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取得时效要发生效力,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可以分为普通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和特殊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取得时效有效成立后,一方面占有人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另一方面原财产所有人
    2023-04-14
    269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保护妇女居住权
    目前,我国在住房制度改革和现实需要的协调方面,存在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与贫困人群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因此国家和政府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从住房制度上保障离婚妇女依法享有生存权、居住权。(一)建议设立法定的“居住权”制度。1、设立“居住权”的传统伦理基础。婚姻家庭法中的“居住权”的权源,来自家庭成员相互扶持与照顾的伦理观和物权占有理论。婚姻家庭中,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抚养,配偶之间相互扶助与照顾,共同居住生活,是家庭伦理的要求。在离婚时,对没有生活来源的一方可要求在财产分割中得到照顾,也有权要求另一方提供生活费,包括提供住房,这都是家庭伦理观在民法典上的体现。婚姻期间的“居住权”也正是这种伦理观念在法律上的体现。此外,在夫妻结婚时,男方让女方入住其结婚住房,即是通过行动明确地赋予了女方居住和使用的权利,明确地对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作了限制。这样,女方也就取得了占有权和使用权,也就是拥有
    2023-04-26
    313人看过
  • 结婚房屋居住权的规定
    一、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居住权、房屋享有居住权。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二、居住权人的主要义务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三、用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亦无其他收入来源,无住房而提出暂时居住的请求;另一方应有给予居住帮助的能力;生活困难方的这种获
    2023-02-04
    43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结婚后居住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9
      婚姻不直接产生居住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
    • 结婚后夫妻之间有居住权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5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男女结婚后,女方随男方共同生活或者男方随女方共同生活,对男方或女方的个人房屋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 离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6
      离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的分割方式:如果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得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夫妻离婚以后共同居住的房子如何分割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8
      离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的分割方式:如果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得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离婚后应如何分割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5
      1、离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分割的方式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