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起争议亲兄妹竟然对簿公堂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9:50:22 91 人看过

事情要从老刘-家的三儿一女说起。刘-家大儿子很早去了外地,老二、老三和小妹在父母身边。哥哥们陆续成家,定期给父母钱财看望父母。妹妹出嫁前与父母同住,并按照家规将务农做工的钱全部交由父母保管,而后结婚搬离了父母家。1995年父亲去世后,四个子女每个人出500元,买下了老二的一间房屋送给母亲住,当初还写过一份协议,说是母亲由四个子女一起养,房屋以后平分。

2006年老三去世,老二提出各家轮流照顾母亲,然而因为母亲生病与赡养的问题,刘-家小妹与几个哥哥家的人彻底闹翻了,要求独自赡养,并搬去与母亲同住。就这样,生性泼辣的刘*妹从2007年开始就把着“铁将军”,基本没让其他亲戚进过门。

2013年下半年母亲去世后,刘*妹就继承了母亲的遗产。然而二哥和几个侄子则对其独占遗产的行为表示不满。被告上法庭时,刘*妹出示了一份母亲在2012年立下的遗嘱。在这份遗嘱中写明了母亲将所有的房屋和股权给女儿刘*妹,由江-北一家法律服务所为其代书,并由两个与其并无利害关系的法律工作者作为见证人。

对此份遗嘱,叔侄五人均认为老太太不识字,代书遗嘱写好之后没有向其宣读,而且从服务所提供的录音来看,所谓的立遗嘱是女儿刘*妹请来的工作人员,母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仅仅是简短地回答了律师提的几个问题。遗嘱上关于房屋、股份情况等内容均由律师作出了诱导性的发问,不论是形式上还是立遗嘱的过程均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被告则认为农村立代书遗嘱有特殊性,老太太原本不识字且年纪太大,不可能作出长篇的交代,且对工作人员的发问母亲并没有反对,对遗嘱主体的意思表示清楚明示,应该认定为有效遗嘱。

最终,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法官提醒: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而对于一些老人来说,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遗嘱方式均不及公证遗嘱的效力强,因此,现在选择公正遗嘱是订立遗嘱的绝大多数方式。如果订立代书遗嘱则要注意必须符合订立要件,以免发生法律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书遗嘱相关文章
  • 兄妹为争房产对簿公堂法官:财产处理需明确
    张先生和高女士育有四女一子,因生前未对房产做出明确处理,引起其子女为争房产对簿公堂。原审法院判决将房屋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被告不服提起上诉,青岛中院二审当庭调解不成功,若继续调解不成,将对此案择期宣判。在我国第二个老年节来临前夕,9月29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老维权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张先生、高女士两位老人共生育四女一子,两位老人先后去世,在即墨市龙泉街道某某村留有房屋一处。因对该房产继承问题协商未果,老人的四女儿(原告)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法定继承。老人的儿子(被告)认为,1976年老人已经将涉案房屋中的两间半分家给了他,并有证人出庭作证,另外两间半老人也口头说其百年后由儿子继承,故涉案房屋应由其全部继承。其他继承人均同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原审法院判决将房屋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一审宣判后,老人的儿子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涉案房屋二分之一为其分家所得,另二分
    2023-06-08
    270人看过
  • 父亲去世留两份遗嘱三子对簿公堂
    对先后两份遗嘱,弟兄3人各持意见。丧失了第一份遗嘱中继承优势的老二将老大、老三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继承父亲名下房产一套,合法继承父亲遗产总额。12月25日,媒体从兰州中院获悉,该案一审作出宣判,曹先生城关区延寿巷房屋一套由老大继承并所有;老大给老二、老三各给付16.6%房屋评估补偿款、各给付存款35120元。宣判后,兄弟三人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老二认为,2008年2月1日,父亲曾亲笔书写便条一张,称:延寿巷住房是由老二夫妇出钱购买,产权属于老二夫妇,这足以说明房屋产权的归属,同时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发票均由自己保管,不具有遗产性质。但自父亲去世后,老大保管着老人生前的全部银行存款,企图独占全部遗产,这一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曹家老大却对此持有异议。2013年2月8日,当父亲在医院住院期间,由亲戚郭某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由亲戚郝某在病房逐条读给父亲听,遗嘱为:延寿巷房屋的50%由大儿子全部继承;
    2023-06-08
    422人看过
  • 瞒过兄妹私拟遗嘱竟拿到房本
    父亲生前留下的房产本该由子女共同继承,哪知却突然被变更登记在了一儿媳名下。为维护权益,其余兄妹几人以未尽审慎核查义务为由,将作出变更登记的重庆某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经指定管辖,判决撤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为第三人杨XX颁发的房地产权证。刘X原是重庆渝北区人,共有7个子女,生前有农村房屋一套,但未分家析产。1998年,刘X去世。因父亲刘X生前未立遗嘱,兄妹7人便口头商量将这套房屋交由老四刘XX居住。2010年7月,当地镇政府将辖区农村房屋报请房管部门进行登记。为了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登记材料,刘XX和妻子杨XX在其他兄妹6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拟了一份继承协议递交至村委会。按照该协议,刘X遗留下的这套房屋由刘XX、杨XX夫妻二人继承。村委会未经调查核实,采信了继承协议上的内容,并出具了杨XX夫妇为刘X房屋法定继承人的证X书。于是,杨XX夫妇将继承协议、村委会出
    2023-06-08
    348人看过
  • 为争遗产,关系复杂三代人对簿公堂
    正值壮年的陈某意外死亡,母亲、继父、生父、女儿与妻子为争夺遗产打起了官司,争夺的焦点为继父是否为合法继承人,颇为复杂的债权、股权是否在遗产范围之列。日前,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做出了一审判决。30岁的陈某与妻子韩某经营着一家建陶企业,韩某任董事长,拥有公司80%的股权,陈某拥有公司10%的股权。在陈某去世前,因公司急需用钱,妻子韩某借给公司170万元。2006年夏天,陈某意外死亡。陈某去世后,一家人为分割遗产闹起了纠纷,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母亲、继父、生父、女儿作为原告将陈某的妻子韩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陈某的遗产:房屋两套、债权85万元、公司股权。被告韩某辩称,陈某的遗产只有一套房屋,第二套房屋是陈某去世后,被告用个人款项购买,不应列入遗产范围;陈某在去世前曾与被告有分割财产的协议,说明股权属于被告的个人财产,不应列入遗产范围;被告不承认有债权;陈某的母亲与父亲离婚
    2023-04-25
    363人看过
  • “亲”兄弟对簿公堂法官依法明算账
    家住四川省青川县观音店乡的李某和易某本为堂兄弟,两家向来和睦,在2008年大地震后也互相帮持着重建了家园,在外人看来,两家人亲如一家,李某与易某也好似亲兄弟。2010年4月,易某欲购买汽车跑运输,无奈资金不够,只好向大哥李某借款。为了帮助易某,李某自己在信用社贷款2万元后悉数借予易某,易某出具了借条一张。时隔两年,信用社向李某催要贷款及利息,李某情急之下向易某催要借款,哪知易某确拒不归还,无奈之下,李某将其告上法庭。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木鱼法庭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本在同村居住,且系亲属,两家人艰难困苦时互相帮助,亲如一家,易某拒不偿还借款系案外原因。在法官居中调解时,为两兄弟理清了债务关系,最终,被告易某同意偿还原告李某借款2万元。
    2023-06-08
    421人看过
  • 因劳动争议对簿公堂败诉后居然开除职工
    近日,金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大连某股份有限公司因劳动争议案被终审判决败诉后,十分不满,竟借故开除了提请诉讼公司的有关员工。在员工再次求得法律救助后,该公司再次败诉。停签合同引起纷争齐先生是大连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老员工,从1998年10月1日起,双方逐年续签劳动合同。2000年10月1日,公司与齐先生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齐先生也继续在公司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齐先生多次找到公司领导,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领导以种种理由拒绝。无奈,齐先生只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得到了劳动仲裁机构的支持。大连某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劳动仲裁,在金州区法院起诉齐先生,请求法院撤消该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审理后,按照有关法规,依法判决支持续签劳动合同。一审判决后,大连某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4年4月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大连某
    2023-08-17
    321人看过
  • 哥哥旧宅翻盖新房起纷争同胞兄弟对簿公堂
    哥哥在翻盖旧房时,将老父在世时分给弟弟的旧房一并拆除,重新建了一座新房子,弟弟经阻止未果,遂以侵权为由将哥哥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7月10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决哥哥一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为原告腾出原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4.5米的堂屋五间地基;法庭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韩俊与被告韩煌系同胞兄弟。1987年双方分家时,将老宅堂屋五间分给原告,东屋三间属于原、被告的大伯所有,被告韩煌对其大伯尽赡养义务后该东屋归被告韩煌所有。原告的堂屋为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4.5米。2006年底,被告于2006年农历腊月初三将该堂屋掀掉,腊月二十二开始打圈梁,并在此地基上建起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14米(含大门)的五间砖混结构平房。期间原告及其家属多次阻止,并经亲戚朋友多次居中调解未果。后原告以被告一家三口未经其同意擅自掀房建房构成侵权为由向辉县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
    2023-06-10
    269人看过
  • 四姐妹为争精神病弟弟监护权对簿公堂
    在平凉街道十八街坊拆迁基地,拆迁经办人遇到了一起稀罕事——四姐妹争相要求照顾身患精神病的弟弟。居住在该街坊的大姐坚持一直是自己在照顾患病的弟弟,而三个另住他处的妹妹却众口一词声称大姐本身也患有精神疾病,不适合照顾弟弟,应该由他们担任照顾弟弟的责任。到底大姐是不是精神病患者?应该由谁来照顾弟弟?经办人也懵了。这个难题最后交到了杨浦区法院巡回法庭的手里。弟弟入手解真相法官明白,这是一起在拆迁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进行争抢的典型案例。个别人只看到监护权是一种财产权利,而忽视了监护权所带来的义务和责任。这种片面的认识,是对被监护人极不负责的态度。巡回法庭立即召集社区法官、律师、街道干部组成了调解小组。在调解小组的协商会上,四姐妹均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谈判屡陷僵局。调解小组工作人员决定从弟弟着手,解开事实真相。社区法官、律师等首先来到弟弟所在的精神病院,趁弟弟神智较清楚时,
    2023-04-22
    243人看过
  • 老红军遗孀与子女争遗产对簿公堂
    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结了一起南下老红军遗孀与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金某与其子女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座落在横峰县西门路的房产双方共有,不作实际区分,待金某百年后另行处理。原告金某与丈夫蔡某于1954年9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四女一子。丈夫蔡某系南下老红军。1977年,蔡某在横峰县岑阳镇西门路建有一栋240平方米的二层住房,并围有一900平方米的大院。2008年2月18日,原告丈夫蔡某亡故,就其遗留下的财产,子女与金某之间有了争议,原本和谐的家庭也有了矛盾。金某一气之下,向横峰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继承诉讼。因该案涉及老红军家属,蔡某生前又系横峰县高级干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指定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为了确保老红军遗孀有一个和睦的家庭,能够安享晚年,铅山县人民法院多次找到金某在异地工作的的三个子女,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在开庭前三次召集双方面对
    2023-04-23
    135人看过
  • 遗赠协议起纠纷南通婶侄对簿“公堂”
    日前,通州区人民法院三余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一位老人竟将自己的侄女告上了法庭。家住五甲镇AA村的赵某某与已故丈夫张某某中年丧子。为考虑生养死葬问题,几年前,夫妻俩选定侄女张某作为继承人,只要张某对夫妻俩生前、身后事尽了应有的义务,就可在夫妻俩死后继承财产,丈夫张某某还将此事写进遗嘱。原告赵某某在起诉书中提到,张某某亲笔书写的遗嘱在法律规定上实为遗赠抚养协议,被告张某未在协议上签字,双方未达成合意,加上侄女张某平日里并没有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她不愿将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赠予张某。而张某却认为自己为叔叔一家付出甚多,且叔叔的遗嘱写明把财产留给自己,所以无法接受婶婶赵某某的处理意见。双方调解无果,只能诉诸法律。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涉及到的这份遗书应当算作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另外,原告方夫妻二人曾选择被告作为众多子侄中唯一的协议对象,说明双方原本关系融洽,法院希望通过调解妥善处
    2023-06-08
    440人看过
  • 男子为争亡父房产与妹妹对簿公堂曾拒付赡养费
    一宗兄妹为争过世父亲遗留的房产对簿公堂的案件,曾在东莞市南城元美社区以粤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吸引了市人大代表、妇联代表、数百位居民冒雨前来旁听。媒体从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中的家中长子因未能提供证据而无法享有其中一处房屋的继承权,原告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原告张某煊是家里的长子,有六个妹妹。父亲生前与原告关系并不融洽。据妹妹张某娟介绍,当时父亲生了重病,一直是由几个姐妹轮流照顾,张某煊连医药费也不愿意承担,一家人一度闹得不可开交。后来,父亲将唯一的儿子告上法院。当时经过原东莞附城人民法庭的民事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煊每月支付给父亲15元赡养费,如果未嫁的妹妹都出嫁后,赡养费增加至每月20元;并负责父亲的后事。父亲过世后,他便可以继承父亲位于篁村车站附近两间房屋。1990年7月,该两间房屋被拆迁,该处住宅根据拆迁民房协议调换至龙王庙地段的某块地,也就是现在的南城大亨街某两处楼房。1993年,
    2023-06-08
    272人看过
  • 儿子病故争遗产对簿公堂理脉络
    原本是和和睦睦的一家人因为亲人的去世,公公张某、婆婆杨某与儿媳李某为遗产对簿公堂。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依法判决原告张某、杨某、琳琳及被告李某对位于怀远县城关镇一套商品房各自享有25%所有权;死者小刚生前向医院投资5000元,张某、杨某、琳琳各享有630元,李某享有3120元;被告李某从医院领取死亡抚恤金7000元,返还给张某、杨某、琳琳各1750元。原告张某、杨某系小刚父母亲,琳琳系小刚独生女儿,李某系小刚遗孀。2002年5月9日,张某、杨某夫妇出资40000元,购买商品房一套赠与其子小刚。小刚生前系医院职工,曾向医院投资5000元。2008年2月,小刚病故后,其妻从医院领取小刚安葬费2000元、抚恤金7000元。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杨某夫妇出资40000元,购买商品房一套赠与其子小刚,该财产为小刚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小刚病故后,依法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即张某、杨某、琳
    2023-06-08
    494人看过
  • 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等
    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除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亲属的范围直系亲属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其直系亲属的范围也有所不同。在刑事法律关系内,直系亲属的范围被做了限定,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属于直系亲属;在民事法律关系内,直系亲属的范围就比较大了,广义的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区别如下:直系血亲是指直接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其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实践中的继承、过户等,说的直系亲属,一般来说也说的是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可分为两种:一种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另一种指直系血亲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抚养教
    2023-07-16
    416人看过
  • 同胞兄弟因旧宅翻新对簿公堂
    哥哥在翻盖旧房时,将老父在世时分给弟弟的旧房一并拆除,重新建了一座新房子,弟弟经阻止未果,遂以侵权为由将哥哥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7月10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决哥哥一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为原告腾出原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4.5米的堂屋五间地基;法庭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韩某俊与被告韩某煌系同胞兄弟。1987年双方分家时,将老宅堂屋五间分给原告,东屋三间属于原、被告的大伯所有,被告韩某煌对其大伯尽赡养义务后该东屋归被告韩某煌所有。原告的堂屋为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4.5米。2006年底,被告于2006年农历腊月初三将该堂屋掀掉,腊月二十二开始打圈梁,并在此地基上建起东西长13.72米,南北宽14米(含大门)的五间砖混结构平房。期间原告及其家属多次阻止,并经亲戚朋友多次居中调解未果。后原告以被告一家三口未经其同意擅自掀房建房构成侵权为由向辉县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立即
    2023-06-10
    42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是指由遗嘱人口述遗嘱的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代书遗嘱须在遗嘱人不具有文字书写能力,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书写的情况下,始得发生。... 更多>

    #代书遗嘱
    相关咨询
    • 撕碎亲情争夺遗产祖孙几代对簿公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
      为争多年前的遗产,祖孙几代人对簿公堂。12月2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继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A、B、C、D对李双的遗产(原房屋1.25间)享有八分之一的份额。李双与王花系夫妻关系,共有子女E、F、G、H、I、J、K等。李双生前有二间半房屋。1990年李双病故,其妻王花1991年将房屋全部扒掉,翻建成新房。2004年2月21日被告K受其母亲王花委托,与开发商签订了《旧房联户开发承建合
    • 为继承母亲遗产 一家人对簿公堂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1-21
      近日,许昌县法院审结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状告外公、外婆,要求继承母亲遗产的俩外孙女张甲、张乙,被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10元。 家住许昌市建设路的张甲和张乙,现年9月岁,系双胞胎姊妹,2005年5月10日,其父母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她们的父亲一次性支付其母亲5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金,并于当日由她们的外公代领。2005年5月29日,张甲、张乙的母亲因病去世。其母亲离婚后,因
    • 四子女为争夺父亲"遗产房" 与八旬老母对簿公堂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22
      为了一套不足45平方米的房子,81岁的老母亲跟4个50多岁的子女对簿公堂。近日,福州台江法院判决,老母亲取得老伴遗留下来的房子产权。   法院审理查明,林依姆的老伴郑依伯去年去世,留下了一套位于台江的房子。郑依伯在2002年和2005年,曾先后两次立下遗嘱:将遗产交由林依姆继承。   但是老人的子女们认为,父亲十年前就患老年痴呆症,后来病情逐渐加重,到2003年已经丧失语言表达能力,所以他所立的遗
    • 为争父母遗产亲兄妹上法庭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继承纠纷案,按照被继承人最后的书面遗嘱,确定了各遗产继承者的应得份额。被继承人马龙俊、李桂美有三子一女,遗有大小房屋各一套,以及存款20万元。2000年,他们曾以书面遗嘱的形式对财产作了分配,但未实际分割。2007年2月,马龙俊又立下内容为“财产全权交妻子处理”的书面遗嘱。马龙俊去世后,李桂美又立下内容为“大房子老三、老四平分;小房子给大孙子。我所有的钱给老大”的书
    • 堂兄妹怎么算我的直系亲属?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表兄妹不是直系亲属,而是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旁系血亲:除了直系血亲,在血缘上与自己同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自己与叔叔、阿姨、叔叔、阿姨等。,都是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