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7 19:32:30 124 人看过

一、姓名权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1、姓名权的侵权责任是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其名誉,消除不良的影响,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并可以侵权人要求赔偿损失,情况严重的,还可以依法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侵权责任有哪些

1、一般侵权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特殊侵权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6)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7)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姓名权相关文章
  • 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的方式有哪些,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法律责任
    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的方式包括盗用他人姓名谋求不正当利益,干涉他人使用,改变自己的姓名,冒用他人姓名等,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法律责任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一、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的方式有哪些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的方式: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姓名;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二、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法律责任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法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
    2023-07-10
    255人看过
  •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具体是什么
    一、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具体是什么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如下: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姓名权具体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它的侵权行为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二、姓名权被侵犯应该如何解决姓名权被侵犯解决方法是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其名誉,消除不良的影响,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并可以侵权人要求赔偿损失,情况严重的,还可以依法索要
    2023-10-19
    362人看过
  •  肖像权和姓名权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八种方式。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以下是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权责任: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停止对被侵权人的肖像或姓名进行侵害行为。2.消除妨碍:指侵权人停止对被侵权人的肖像或姓名进行侵害行为,并消除对被侵权人的妨碍。3.消除危险:指侵权人停止对被侵权人的肖像或姓名进行侵害行为,并消除对被侵权人的危险。4.返还财产:指侵权人将被侵权人的肖像或姓名权所获得的利益返还给被侵权人。5.恢复原状:指侵权人将被侵权人的肖像或姓名权所造成的影响消除,并使被侵权人的状况恢复到侵权发生前的状态。6.赔偿损失:指侵权人因其对被侵权人的肖像或姓名权的侵害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赔礼道歉:指侵权人因其对被侵权人的肖像或姓名权的侵害行为而应当向被侵
    2023-09-04
    60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是什么诉讼
    一、侵犯姓名权是什么诉讼侵犯姓名权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侵犯姓名权是什么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通常情况下对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是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而对于这点,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而是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参考计算的。二、侵犯姓名权民事诉讼状范本(一)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二)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满18周岁的未年龄:XX,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与原告的关系。
    2023-05-06
    458人看过
  •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姓名权怎么使用
    一、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姓名权的含义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或非法使用的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姓名,还包括公民使用的能够用来确定和代表其个人特征的其他姓名。《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姓名权怎么使用姓名权的使用包括积极使用和消极使用两种:积极行使是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是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三、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吗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的范畴,
    2023-05-03
    118人看过
  • 有哪一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姓名权有什么内容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2024-04-22
    209人看过
  • 怎么样是侵犯姓名权
    侵犯姓名权
    一、怎么样是侵犯姓名权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二)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三)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二、侵犯他人姓名权所
    2023-05-03
    123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姓名权的特征
    一、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表现如下: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二、姓名权的特征姓名权有以下法律特征:1.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注意,法人虽然不享有姓名权,但其享有名称权,即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并且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使用、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2.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
    2023-06-07
    278人看过
  •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方式,姓名权的内容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方式包括三种,即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盗用他人的姓名。冒用他人的姓名三种方式,其中需要注意盗用和冒用的辨析。姓名权的内容包括更改姓名的权利、姓名使用权、决定如何命名的权利三大方面的内容。一、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方式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方式有下列几种: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在于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是姓名者本人,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姓名者本人。二、姓名权的内容姓名权包含以下内容:1.改名权即自然人有权按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人的限制。3.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
    2023-07-07
    320人看过
  •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一些权利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姓名权包括了:1、改名权;2、使用权;3、命名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10
    208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
    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法律规定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的,无需赔偿。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在于使用的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使用主体是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还包括内涵不同,权能不同以及限制不同。一、侵犯姓名权赔偿标准侵犯姓名权没有赔偿标准。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姓名
    2023-06-05
    132人看过
  • 本案侵犯的是姓名权而非名誉权
    [案情]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的杜-文,近期遇到了一件蹊跷的事:贷款买房前期手续都办好了,去银行贷款却被告之网上有不良信用记录,在7年内各商业银行汇票不得贷款。自己一向遵纪守法,究竟在什么时候上了不良信用黑名单?他郁闷极了。原来,2004年8月,**公司贾汪支公司与中-行联合举办“手机优惠大奉送”活动,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均可办理,费用委托中国银行徐州分行从长城卡账户上划缴。杜-文单位的同黄-斌得知该项活动后,觉得比较合适,想办理,但黄-斌身份证丢失了,就向杜-文借用身份证,并言明是买个手机卡用。杜-文觉得这是小事一桩,就将身份证爽快地借给了黄-斌。黄-斌拿着身份证到联通公司办理手机手续,填写了长城卡申请表,在持卡人亲笔命名栏上签上杜-文的名字,并将申请表拿到单位加盖单位的章,与联通公司签定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办理人必须承诺二年时间从入网之日起每月最少消费66元,在两年内最
    2023-06-01
    170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名誉权侵权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证据,如有侮辱性语言或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2、文章内容涉及到的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学历证明等。(三)证明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单位处分等。(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
    2023-04-27
    57人看过
  • 姓名权包括什么?什么叫侵权行为
    姓名权指的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它的侵权行为有: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姓名权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
    2023-07-29
    327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姓名权
    词条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更多>

    #姓名权
    相关咨询
    • 侵犯姓名权法律责任什么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属于姓名权侵权责任的一般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侵权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存在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姓名权侵权责任条款规定了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1
      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侵权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存在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属于姓名权的权利有什么,被侵犯姓名权该如何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2
      一、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主要权利内容有改名权、使用权、命名权。 姓名权被侵犯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二、【法律依据】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有哪些构成要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2
      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侵权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存在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