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8:21:08 364 人看过

行使撤销权要注意的事项:

1、合同具有可撤销性,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条件是一样的。

2、撤销权要及时行使,否则就要丧失,即法律规定的撤销权消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销权消灭:一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3、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哪些限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限制如下:

1、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进行,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解决。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受到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上述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商标注册流程如何进行?撤销商标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我们注册商标后,若商标注册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是会被撤销注册商标的,而且有的商标注册后但是连续几年都没有使用了,这样的情况下其他的人也可以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当然在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有许多注意事项的,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再撤销注册商标。一、撤销商标注册简要说明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二、撤销商标注册办理途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三、撤销商标注册办理流程(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
    2023-04-23
    123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应注意的事项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需要注意的事项: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2、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等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诉讼费由谁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
    2023-07-06
    273人看过
  • 探望权注意事项:行使权利时需要注意哪些?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什么是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根据新修订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义务主体为随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此处的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与父母,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与父母、养父母养子女及同意继续抚养的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交往。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根据探望时间的长短可分为暂时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前者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后者则探望时间相对长,且
    2023-07-05
    344人看过
  • 注意事项:共有专利权的行使
    行使共有专利权的注意事项有: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当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2、知识产权的著作权和专利权在权利共享时没有本质区别,考虑到立法的协调,应当保持一致;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鼓励专利技术推广应用的目的,不损害共有人利益。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专利权共有如何行使的?各共有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不分份额、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一般根据合同产生,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他们在做出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对共有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无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专利权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体现出共有人的意志。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
    2023-07-03
    306人看过
  • 行使合同撤销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有哪些规定
    行使合同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有: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4-04-20
    267人看过
  • 改编作品行使著作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1、改编行为应基于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改编权,即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该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非经原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改编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2、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归改编者享有,但其行使受到限制。改编作品系吸收、借鉴原作品的内容及表现形式改编形成,必然包含了原作品作者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任何对改编作品的使用,也必然同时构成对原作品的使用。所以,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对改编作品著作财产权的行使,除有法定理由外,均应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即侵犯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当然改编作品也凝结了改编者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改编者享有著作权,只是财产性权利行使时需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其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是可以独立行使的。如果陈彤在与玫瑰影视签约之前对其获得的授权情况进行合理的审查,应能预见到出版改编
    2023-04-12
    276人看过
  • 房屋他项权注销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中国很多中心地带的房屋,房价突飞猛进,当然那也是不稳定的,很多人买房、卖房,为了等房子升价,然后小赚一笔;或者是房子降价了,想要注销房产权。毕竟,在中国,经济也有小小的将人类分类。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房屋他项权注销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他项权利设定登记: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他项权证注销登记: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那么,房屋他项权注销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以上也就解释的很清楚了,严格按照流程,注意以上提到的注意事项,是很有必要的。完整的一套流程比一定能完成注销
    2023-04-17
    318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构成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违法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的缺乏。合法要件主要是指下面将要提到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法定程序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条件,以及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合法条件。明显不适当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明显地不合理。三、对于撤销判决方式的使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具备上述五种形式之一即构成人民法院的撤销理由,每个理由各自独立。(2)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房室自然无效。(3)如果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①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②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③向被告及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④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进行
    2023-04-17
    480人看过
  • 居间合同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除上述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外,有学者认为在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里面,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一般都有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可以说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因此委托一方具有行使任意解除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
    2024-01-26
    387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可以撤销吗,其行使的注意事项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可以撤销,承租人只能先行放弃优先购买权,而不能在行使优先购买权后撤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事实,其次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可以撤销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可以撤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只可以先行放弃行使,其一旦主张了优先购买权,便不可反悔,不可撤销,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1.明确表示不购买;2.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旦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其再主张优先购买的,法院不会支持。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注意事项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2.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3.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4.同等条件的认定,此处
    2023-07-30
    300人看过
  • 留置权行使需要哪些条件以及行使留置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留置权行使需要什么条件1、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此期限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法定期限。未约定的,具体期限由债权人决定,但亦不能低于法定期限。2、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其留置权。3、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其他担保。二、行使留置权注意哪些事项1、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成立留置权的前提条件,债权人没有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无留置权可言,债权人丧失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则留置权归于消灭。债权人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原因仅限于合同,而非侵权行为。在货运合同中,货物必须在承运人的控制之下。如货物不在承运人控制之下,承运人以其他手段占有货物,则构成侵权。2、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留置权成立的牵连关联,体现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产生。在货运合同中,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支付的运费、保
    2023-06-26
    68人看过
  • 撤销权有哪些行使范围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一、哪些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设立要求因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或者有偿行为而有所不同。二、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一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期间届满,当事人撤销权消灭。合同被撤销,
    2023-03-29
    479人看过
  • 撤销权包括哪些,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撤销权包括四大类,分别是善意相对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撤销权,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或者欺诈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撤销权,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的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通常为一年或者90日。一、撤销权包括哪些撤销权包括以下四大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
    2023-07-13
    58人看过
  • 注意事项:公司撤销和注销
    公司撤销要注意的事项:一、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发表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三、公司要合法的安置劳动者。公司注销要注意哪一些事项: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成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的成员,清算组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三、有些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比如说有的要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要先办理这个税务登记的注销。四、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注销的规定的注销程序怎样的?公司从成立到注销都是需要完全按照公司
    2023-07-06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
    • 公司撤销与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撤销与注销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4
      公司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处理的撤销和注销也是不同的,事实上,此“销”非彼“销”,它们没想象的那么简单,混淆这两个企业经营的基本概念可能会对自己的企业造成不良的后果。那么公司撤销与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撤销与注销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10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条件。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
    •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行使撤销权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从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即构成债务人的恶意;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的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如果第三人在受让时不具有恶意,则债权人就没有必要对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予以撤销。2、从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
    • 撤销权书的制定有哪些方面的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4
      要注意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等。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