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预备具体规定
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根据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二、预备犯罪的处罚标准
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
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
2、对预备犯原则上应予以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得减主义。即审判人员可以予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此外,对既遂犯是予以从轻处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也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决定。
3、应注意犯罪预备与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关系。犯罪预备的成立以犯罪行为足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况的,应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犯罪预备的预备犯具备哪些共性?
475人看过
-
预备犯罪特征具体是什么?
52人看过
-
犯罪预备情形具体有哪几种
284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具体含义,认定及其处罚
376人看过
-
预备犯罪的条件具体都有哪些
176人看过
-
预备犯罪的犯罪预备
160人看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
犯罪预备是否构成共同犯,具体规定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31犯罪预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只是需要有两个主体,并且这两个主体是故意犯罪即可。因此由共同犯罪的定义可以知道共同犯罪的成立跟犯罪所处的阶段无关。
-
伪造货币犯罪犯罪预备怎么界,具体规定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4伪造货币犯罪的犯罪预备的界定以犯罪分子是否已经着手对犯罪行为进行准备进行认定。根据《刑法》对于伪造货币罪的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规定犯罪的预备行为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9犯罪的预备行为主要指的就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一种行为。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22条,当中明确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情况之下,就是属于犯罪既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
普通犯罪预备犯如何处理,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9普通犯罪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
怎么样预备犯罪呢?预备犯罪的意思具体是如何的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7犯罪预备行为是对社会有危害的犯罪行为,其已具备犯罪预备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我国,故意犯罪的预备犯,原则上都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但根据预备犯在客观上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既遂犯要小些,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预备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