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5:12:49 245 人看过

一、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在哪办理

广西钦州市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1号门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分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7号窗口

二、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材料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属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复印件1份;

属单位申请停发、就业或参军、工亡职工配偶再婚,需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变动申报表》勾选;

属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复印件1份。

提供子女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并注明学制

仍健在的,提供由社区、村委会或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协助认证材料,原件1份

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1份。

三、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钦州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钦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在哪办理
    一、钦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在哪办理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11号政务服务中心5号农林水事务综合窗口。二、钦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设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
    2023-05-18
    475人看过
  • 钦州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在哪办理
    一、钦州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在哪办理广西钦州市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1号门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分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7号窗口二、钦州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
    2023-05-18
    133人看过
  • 苏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报销
    一、待遇标准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列支以下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1)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或职业病,发生符合国家《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费用(含工伤复发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根据其住院天数,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3)职工到苏州大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并事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其交通费按实结付;途中所需食宿费,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结付。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义眼、义齿和配置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苏州市工伤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在限额内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标准
    2023-05-10
    6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
    一、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二、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1、申请:宜春市医疗保障局业务经办大厅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业务经办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2、受理:符合变更登记条件,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变更的理由。3、办理:在《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公章4、送达:现场领取。地址: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经办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
    2023-05-18
    432人看过
  • 钦州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一、钦州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在哪办理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钦州市行政审批局食药卫健审批综合窗口35号二、钦州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受理条件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要求,医疗机构存在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营性质、床位(牙椅)和诊疗科目等执业登记事项情形的,应当向原登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卫医发〔2015〕48号)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登记有关情形,应办理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手续,增加血液透析技术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三、钦州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设定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
    2023-05-18
    288人看过
  • 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在哪办理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服务综合窗口37-38号二、钦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公布)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登记暂行办法》(1998年12月28日民政部令第18号发布)第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的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二)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文件;(三)登记管理机关
    2023-05-19
    462人看过
  • 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在哪办理
    一、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在哪办理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B区进驻单位综合窗口(43号)二、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的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三、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的设定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
    2023-05-18
    353人看过
  • 洛阳养老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指南
    养老保险待遇变更业务办理指南1.办理范围参保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因基本信息变更而导致养老待遇变更人员。2.所需资料(1)经联审联批《洛阳市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申报表;(2)变更基本信息的相关附件。3.办理程序(1)参保单位携带第2项规定的资料报送市社保局申报登记科办理基本信息变更业务;(2)养老待遇审核科将相关材料核对无误后,经办人进行待遇核算并打印出待遇花名册或待遇结算单,经办人签字;(3)需补发等特殊业务由科长、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办理;(4)参保单位、养老待遇审核科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5)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的单位,在洛阳市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社保服务大厅24、25号窗口办理待遇核算。4.注意事项基本信息变更后养老待遇核定按豫人社函【2009】261号文件执行。
    2023-05-30
    77人看过
  • 钦州浦北县分公司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一、钦州浦北县分公司变更登记在哪办理浦北县石埇镇越州街86号二、钦州浦北县分公司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等有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三、钦州浦北县分公司变更登记审查方式及标准审查方式:形式审查。1.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023-05-14
    190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一样吗?
    公司对于用于作业生产的这些设备如果长期的不进行检修,其实就容易导致工人在操作的时候使用这些不安全设备而引发各种意想不到的后果。而且,所有的公司都应该注重于对于员工安全作业的管理的,在工伤方面,很多人第一时间会想到工伤待遇,可是有人纠结的问题就是在我国工伤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一样吗?在我国工伤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一样吗?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
    2023-06-20
    99人看过
  • 郴州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了哪些
    郴州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据了解,其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是由职工的工伤情况来决定的。其中,造成职工伤残的保险赔偿待遇为补助该职工一定额度的生活护理费、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下落不明情况的赔偿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
    2023-05-08
    64人看过
  • 常州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常州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地点常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二、常州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③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④职工初次治疗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常州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情况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
    2023-05-13
    265人看过
  • 钦州伤残待遇申领流程有哪些
    一、钦州伤残待遇申领流程有哪些接收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审核(12个工作)结果反馈(即时)二、钦州伤残待遇申领办理条件1.已办理工伤登记;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三、钦州伤残待遇申领办理材料《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请表》四、钦州伤残待遇申领办理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张35号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05-14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要是职工不小心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伤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所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享受相应的待遇并作出一定的赔偿。但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也会同时购买医疗保险。这就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究竟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了。下面为大家做详细区分。一、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职业病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公死亡待遇等。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金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当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
    •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6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
    • 工伤保险待遇裁决机关在哪?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8
      因为工伤保险待遇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受理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工伤案件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应当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