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内容显示帐已还手机短信可否做为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07:40:27 77 人看过

一、手机短信内容显示帐已还

赵*麟向阂*安借款5000元,出具了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2011年12月。2012年4月,阂*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赵*麟借款一直未还,自己几次向其索要,赵*麟均借故推脱,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麟归还借款。阂*安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借条一张作为证据。在庭审过程中,赵*麟答辫称:借款已于2005年春节期间偿还。由于阂*安称借条不在身边,当时未取回借条。事后,两人因故发生冲突,闺*安为报复自己,以借条为据,要求自己重新偿还借款。赵*麟当庭展示了手机上储存的阂*安发送的短信,内容为:“借条尚未取回,过两天给你。放心,账已清,我不会再向你要了!”

二、手机短信可否做为证据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证据形式开始出现并在诉讼活动中得到应用。手机短信息就是其中之一。所谓手机短信息,是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一种通过电信运营商的信号网络进行传输的数字化通讯方式。它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并出现在诉讼活动中。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是人们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判断一个事物能否作为证据采用,必须考察其是否具备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手机短信息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也应当从这三个方面考察。

(一)所谓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手机短信作为移动通讯营运商信号网络连接的一种新型通讯方式,其主要工作原理是把人们所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信号网络传输至对方手机,呈现在对方的手机屏幕上,因此互无“真迹”,一个指令也可轻易地修改或删除,从而有人对手机的客观性提出质疑。但易删改的特性并不能否定手机短信的客观性,能够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换言之,一个证据必须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因此关联性又可以称为证据的“证明性”。手机短信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对应性。每一个手机号码均对应一个唯一的用户,手机短信的收发只能在特定的两个手机号码之间进行,也即是特定的两个手机用户之间进行,这种对应关系可以由移动通讯营运商与用户的服务协议来证明。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两个特定的手机号码之间的短信收发行为可认定为两个特定的用户之间在特定的时间发生的通讯行为。在本案中,赵*麟所提供的手机短信内容是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理,而且信息发出方的号码正是阂*安的手机号码。由此看来,手机短信与本案事实的关联性是毋庸置疑的。

(三)所谓证据的合法性,是指提供证据的主体(主要针对人证而言)、证据的形式(主要针对鉴定与现场勘验笔录而言)和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本案来看,赵*麟所提供的证据是自己的手机上储存的信息,并在庭审时当庭展示。由此可见,赵*麟收集、提取证据的过程没有侵害他人权益,是正当合法的。

综上所述,本案中赵*麟所提供的手机短信是数据电子形式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客观存在,且证据内容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证据提取的方法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证据“三性”的要求,是适格证据,具有证据效力。而且,赵*麟提供的手机短信与阂*安提供的借条相互印证,因而构成一条完整有效的证据锁链,证明了赵*麟欠款已还的法律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3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的手机短信证据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最好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另外,手机短信应还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这样使得手机短信具备更强的证明效力。
    2023-06-11
    79人看过
  • 用手机短信作为离婚证据的方法
    在离婚案件中,保存未被删除的短信,并进行公证,可以作为证据。如删除,可通过运行商调取短信内容,必要时收集短信发送时间、双方手机号及内容,由在场工作人员签字盖章证实出处。在离婚案件中,如果需要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首先应当将未被删除的短信保存下来,并将手机封存。然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较高,一般会被法官采纳。如不慎删除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运行商来调取短信内容。在收集时,可以通过运行商的储存信息将对应的手机短信的发送时间、双方手机号及内容打印出来,并由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字盖章证实出处,以供审判中使用。离婚证据离婚证据在离婚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通过证明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外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帮助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在收集离婚证据时,应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并尽可能保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离婚证
    2023-11-13
    175人看过
  • 手机短信能照相作为证据出轨吗
    手机短信如果属实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离婚时手机短信作为证据如何适用首先,是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并将手机封存。然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比较高,一般会被法官采纳。其次是在与案件有关的短信被删除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运行商来调取短信内容。在收集时,可以通过运行商的储存信息将对应的手机短信的发送时间、双方手机号及内容打印出来,并由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字盖章证实出处,以供审判中使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
    2023-08-10
    208人看过
  • 手机短信诉前通知是否可信?
    收到的法诉通知短信是假的,多半是诈骗行为,法院不会给当事人打电话,发短信,只会给寄传票。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案件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向当事人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如果其他方式通知你开庭,当事人可以到通知的法院去询问,如果是真的,需要领取传票。法诉的通知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手机短信威胁可立案吗一、手机短信威胁可立案吗1、手机短信威胁可立案。以短信方式威胁他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
    2023-07-04
    437人看过
  • 都是短信惹的祸,离婚时杨某某的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
    随着科技的发达,手机的普及,很多人闹离婚,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的离婚时都会留意手机短信,将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但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呢?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证据形式。然而,手机短信并不属于这七种证据形式之一,但是这蓑不表明它不可以作为证据。事实上,随着科技的发达,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邮件等电子资料日益普及,从而导致了电子邮件等新型证据在实践中得到认可。案例杨某某,男,居住在沈阳某小区。2006年1月,杨某某与谈了2年的女朋友赵某某正式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不过,近日赵某某和杨某某的关系闹僵了。两人关系闹僵的源头是杨某某手机中的短信。2008年5月的一个周末,杨某某在卫生间洗澡,手机放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老婆赵某某就在茶几边上的沙发上坐着看电视。突然,杨某某的手机提示有短信,赵某某没有多想,就
    2023-03-15
    135人看过
  • 手机短信属于婚外情证据吗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适用,已经逐渐被司法实践所认可。因为手机短信具备证据的三性,即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因为每个手机用户的手机号码和入网证号都是惟一的,短信发出后,接受者手机又能显示对方的手机号码。这样就可以确定发送者是谁,起到证实案件事实的作用。目前,手机短信不仅在民事案件中起着证明事实的作用,在侦破刑事案件上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可见,手机短信的频繁适用,不仅给当事人日常沟通交流带来方便,也给人们留下了可以保留的记录。在离婚案件中,短信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收集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比如,一方当事人与第三者的暧昧短信、第三者给您的短信等,在收集该类证据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并将手机封存。然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比较高,一般会被法官采纳。二是在与案件有关的短信被删除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运行商来调
    2023-04-26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相关咨询
    •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等能作为证据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1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
    • 手机关机是否会显示短信送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
      这就跟发邮件一样,先发到他的网上邮箱,等他打开电脑联网了,就收到了。你先把短信发到移动服务器上了,服务器每隔一定时间就会往他手机发送短信,直到他打开手机为止。
    • 手机短信内容能否作为离婚证据使用,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继续使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手机短信作为诉讼七大类型证据之外的新类型证据正逐渐被摆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质询,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以下七种类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无论是哪一类证据均应当具备客观、关联及合法三大性能。 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
    • 手机内容能否成为短信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离婚证据使用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随着现行婚姻法的不断进步,法院审理婚外情官司的机制提升,相关的证据问题有所开放,手机短信内容及相关的录音录像被正式的提上了离婚官司的舞台。手机短信内容作为婚外情证据的案例说明:08年12月3日夫妻两人分居后,常通过手机短信协商婚姻问题。丈夫在手机短信里曾表达过同意离婚的意向,细心的妻子将这类短信保存起来,并且还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结果该组短
    • 离婚时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离婚时手机短信可以证明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9
      符合下列情形的手机短信,法院有依据将手机短信作为有效证据1、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保存。2、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记录手机的品牌和型号,以便以后核查。这样提交的证据,对方要提供更强效力的证据才能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会被法院采纳。3、提起诉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