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应该怎样追加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1:31:15 439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原告追加被告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告知或通知。法律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一、起诉状不知道被告信息怎么写

原告在写起诉状时,必须将被告的信息写清楚。原告在准备起诉状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原告在起诉状中写的信息不能明确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进行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此,原告不知道被告信息的,就无法书写起诉状,知道被告信息后,才能书写起诉状。

二、民事诉讼哪些情况需要坐牢

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有可能需要坐牢。比如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多名被告可否追加被告?
    民事诉讼中多名被告排名不作要求,可以追加被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即是不告不理,原告有权起诉被告、申请追加被告,在原告未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被告无权申请追加被告;至于在原、被告均未申请追加被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必须追加的被告,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由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通知其参加诉讼。原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或者申请追加第三人。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应当对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在诉讼进行中,发现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根据民诉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更换。通知更换后,不符合条件的原告不愿意退出诉讼的,以裁定驳回起诉;符合条件的原告全部不愿参加诉讼的,可终结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符合条件,原告不同意更换的,裁定驳回起诉。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诉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
    2023-08-05
    491人看过
  •  被告人在诉讼中的追加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参加诉讼。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被告人在起诉后如何追加?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
    2023-10-21
    32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中诉讼请求可否追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调解新增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法律上一事不再审查,合同无效和撤销合同是针对合同提出的,只能选择一个案由。但二审不能变更诉讼请求,除非调解或有特殊情况。行政诉讼中止后如何恢复法律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从中止诉讼开始到恢复诉讼程序时止,诉讼期间中断。中止诉讼前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
    2023-08-07
    4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是否需要出庭应诉?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如何列明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
    2023-07-19
    498人看过
  • 怎么在行政诉讼当中把被告告错
    对于起诉条件的规定,必须具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时,被告名字或名称及住址、联系方式应当正确。法律赋予了原告选择被告的权利,原告认定其选定的被告是与其有诉讼争议的主体,故原告对其选择不当或选择错误的主体为被告,应当承担败诉风险。本案中,被告主体错误,所诉被告并不存在,诉讼标的存在问题,故应当驳回原告起诉。当然,原告可以另行变更被告后再行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允许原告变更被告,更正错误的主体为正确的被告?认为是不允许的,因为变更被告则意味着承担责任主体的彻底变化,意味着案件由一个诉讼更改为另一个诉讼,故不应允许更正错误的主体为正确的被告,原告应当另行起诉。在实践中,尤其在一些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将保险公司的名称书写错误,如“某某保险公司支公司”误写成“某某公司分公司”,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不能一律以被告主体错误驳回原告起诉,如果一律驳回起诉这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笔者认为,如果在案件中
    2023-08-01
    282人看过
  • 怎样再追加被告
    解除取保候审
    民事案件中可以追加被告很多人都知道,那么在刑事案件中,是否可以追加被告人呢?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何追加呢?由于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移送给法院审理,所以如果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要追加被告,那么被害人及其他知道此案事实的人要想追加被告,通常需要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说明事实。如果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予以立案追诉,则不存在追加被告的说法,那如果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追加被告人主要是通过人民检察院追诉漏犯来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诉。一、取保候审案子应该怎么结案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这时候,当事人可要
    2023-06-23
    3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遗漏原告,原告该怎么办
    遗漏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和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重审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如何做行政诉讼的原告1、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
    2023-08-07
    85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犯错,应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被告错误需要进行变更为正确的被告后才能进行审理和判决。被告错误变更的规定是: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行政诉讼判决如何去执行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2)告诫;(3)陈述和申辩;(4)制作执行决定书;(5)送达;(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
    2023-07-12
    219人看过
  • 如何在行政诉讼中追加新的诉讼参与人?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规定,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是指什么行政诉讼原告指对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方。行政诉讼的被告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以下:1、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
    2023-07-21
    168人看过
  • 监察大队怎样当行政诉讼被告
    监察大队当行政诉讼被告的规定是:监察大队作出行政行为的,它就是被告;复议的案件,复议维持的,监察大队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监察大队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为共同被告。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的材料有:1.被投诉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2.被投诉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3.投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当事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书面协议、用工记录、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等);5.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欠条或结算单(须加盖公章)等(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6.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等(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7.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8.其他证
    2023-08-09
    2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虚假行政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行政诉讼是虚假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需要定罪量刑,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政诉讼二审怎么处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行
    2023-07-02
    2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整个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举证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程序来是存在详细规定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且相对人,也就是公民和原告没有必要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
    2023-03-10
    148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上级行政机关复议后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
    2023-06-06
    41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更换方式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时,人民法院应向原告告知其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时,人民法院应向原告告知其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行 政 诉 讼 被 告 更 换 方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诉讼被告更换方法包括以下三种:被告改变被告、被告不变被告和被告追加被告。首先,被告改变被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改变为与起诉时不同的被告。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起诉状并提交新的证据。其次,被告不变被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起诉时并未改变,起诉后也不需更换被告。这种
    2023-09-11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法》中被告以职权追加原告,还是能追加被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9
      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根据职权追加原告起诉中遗漏的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
    • 行政诉讼二审追加被告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以下就是行政诉讼二审追加被告的相关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 行政诉讼原告被追加原告追加被告有哪些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追加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如何追加被告的行政诉讼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7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需要先取得原告的同意,然后才能以职权追加被告。如果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的,则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则裁定驳回起诉。
    • 行政诉讼中新的被告是如何追加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1、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 2、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 3、但因未追加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与该案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规定,该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