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欠条时效抗辩权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时效抗辩应在何时提出。《诉讼时效解释》第四条逆向给出了一个大的时间限度,即在一审诉讼期间,在二审提出的应是新的证据能够证明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超出了诉讼期间,而再审期间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基层法院法官而言,一审诉讼期间的时效抗辩节点可能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答辩期,二是举证期,三是一审辩论终结时,四是判决作出前。时效抗辩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对权利的主张需有证据作支撑,当事人除了提供证据,还需对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的认证,不仅需质证,还需法官结合庭审的情况予判断,故一个可能的节点应是一审辩论终结时。在一审辩论终结后,判决作出前,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是否应当进行审查从程序上言,一审程序的终结不是庭审的终结,当事人在庭审后,突然意识到自己时效抗辩的权利,向法院主张,只要判决仍未作出,法院仍应审查,因为法院保障的是权利,只要权利存在,法院就有义务进行查明并且予以保障。因此只要在判决作出前,当事人均可提出时效抗辩。其次,时效抗辩应如何提出。从内容而言,提出时效抗辩一是要有原因,二是要有目的:原因方面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间,在原因的主张中,当事人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目的方面是使权利人的胜诉权丧失,即主张时效抗辩的当事人不再需履行义务。较典型的表述为:因权利人主张的诉讼请求己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故请求法院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如:张三的请求己经超过二年的时间,请求法院驳回张三的诉讼请求)。从形式而言,在开庭审理前或之后,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在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可以口头提出,但应符合前述的内容要求。再次,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后的处理。《民诉法意见》第153条中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应进行审查,在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时,驳回其诉讼请求。在此我们仅讨论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情形,在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后,法院是否只审查时效方面的事项而不作其他审查笔者认为时效抗辩只是审理案件中的一方面的权利,对于案件其他方面的事实,法官也应一并进行审查,如果时效抗辩的理由成立,法院可以对其他方面的事实不作分析,直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一旦时效抗辩不成立,法院也可依据己查明的事实进行裁判,而不需要另行开庭审查,造成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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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抗辩欠条无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3你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抗辩: 1、否认欠条为你所写; 2、欠条上没有你的签名; 3、欠条上的手印不是你的; 4、2003年2月份妹妹高中还没毕业,弟弟当时还在高校当老师,收入比你还高,他于2003年九月份才去上的研究生; 另,由于欠条上没有还款期限,因此,对方的起诉没有过期限。公安部有文件鉴定中心,费用大约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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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时效抗辩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第一百三十五条加班费时效抗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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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答辩状诉讼时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5答辩人: 名称: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 民族: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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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有没有时效,抗辩为何权没有时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2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形成权,是没有时效的,抗辩权没有时效的原因如下: 一、形成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多重性,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主体存在区别; 二、形成权的适用期间呈现多样性,与诉讼时效期间存在区别; 三、形成权的行使可法定可约定,而诉讼时效的适用则严格遵循法定条件; 四、形成权的行使效果与诉讼时效经过效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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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抗辩的理由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8欠条是否有效的抗辩理由包括:对内容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否为当事人签字),诉讼时效的抗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