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认定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20:51:47 486 人看过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有效,当事人应当依据约定履行。借名买房行为认定是否有效的主要原则是双方签署的房屋借名协议合同是否约定清楚、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证据证明对房屋的购买确实由借名人全额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定,如果借名人和出名人在房屋购买以前签订了房屋借名协议,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应该认定借名行为有效,房屋的实际权属归借名人。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但是,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综上所述,有的人可能不方便以自己的名字直接购买房屋,可能会借用他人名义,这就是借名买房。借名买房可能会规避税收,逃避相关的法律责任,从而获得不正当利益,因此借名买房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因借名买房签订的合同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借名行为有效,房屋的实际权属应归借名人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借名买房过户手续费的规定是什么
    买家:契税:契税=房屋总价×税率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税率为3%;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套房),税率为1%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首套房),税率为1.5%交易服务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房屋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截止到目前,如果税务局认定您购买的为首套房,那么登记费就可以免除。贷款抵押登记费:80元/套卖家: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营业税:房屋总价×5.6%(超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注意:卖家一般都会将自己要交的营业税和个税加到总房价里,其实也就是买方在承担营业税和个税。一、过户过程中存在哪些资金风险如何避免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最担心的就是资金的风险问题了。买方担心把钱打给卖方后,房子没过到自己名下。卖方担心房子过户后,钱没到手。但是,这二手房交易又不能真正的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事实上,资金监管目前已成体系,买卖双方按照既成规定来做,风险很小。
    2023-03-19
    412人看过
  • 借名借款责任认定规定
    一、借名借款责任认定规定1、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名义借款人取得借款后将其交给实际用款人使用,是借款人支配其款项的行为,与出借关,担保的效力不受影响。2、名义借款人无证据证明债权人在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发放借款时知道实际借款人为案外人,名义借款人仅是借名贷款,应当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3、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仍发放贷款,应当由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不用承担还款责任,银行职员在公安机关所做笔录可作为证据采信。4、出借人明知是借名贷款,应当由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不承担还款责任。5、债权人明知实际用款人假借别人名义借款,应当由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2023-05-23
    29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认定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1、卖方返还已经交付的房款;2、房屋如果已经交付,买方应当返还;3、如果一方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应赔偿合同无效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4、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合同无效合同违约条款有效吗合同无效合同违约条款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无效的法律责
    2023-06-22
    356人看过
  • 依据民诉证据规则对“借条”审慎认定
    2012年6月18日,原告蒋某向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永州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6万元及利息4万元。原告向法院提供《借条》:今借到蒋某现金陆万元整。利息按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在落款日期2006.4.6处盖有永州XX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印章。原告在庭审时陈述:《借条》是先书写内容后盖章。被告提交证据抗辩:2005年11月至2007年9月,XX公司已将公司场地房屋、营业执照、印章整体租赁给了原告等人经营,公司自身没有开展业务,不存在向原告借钱的事实。租赁期间,原告任公司总经理负责生产销售,财会人员李某负责后勤。原告可以单独拿XX公司公章外出签合同。XX公司在2005年12月1日向中国农行新田支行通知启用了永州XX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证人李某出庭对上述事实,予以了证实。受法院委托,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所作出湘司警院司鉴所【2013】文鉴第44号文
    2023-06-06
    461人看过
  • 毒品犯罪罪名的认定依据
    一、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练、配制、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二、毒品犯罪罪名有哪些毒品犯罪是刑法罪名中重要而且罪名繁多的一类,具体刑法规定了12种的毒品相关罪名。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三、毒品犯罪罪名的认定依据贩毒人员被抓获
    2023-03-25
    74人看过
  • 借条最长20年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借条最长20年是针对没有注明还款时间的借条,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时间,超过20年都没有要债的,法院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债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有借条借钱不还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
    2023-02-24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借名买房行为有哪些依据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借名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目前来说,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借名买房。但是,借名合同是否有效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如果所购买房屋为商业性
    • 有借名买房合同的法律依据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十、以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解释,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诉讼,要求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在房屋腾退纠纷中,被告以双方借名买房关系作为抗辩的,法院应当解释其可以提出反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当事人坚持不反诉的,应当审理并判决其抗辩是否成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
    • 借名买房纠纷案件的处理依据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
      借名买房是指真正的买房人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从表面上看是出名人购买了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实际上是借名人购买该房屋,支付了房款。在借名买房中,购房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1.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该房屋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商品房为意思自治,买受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购买房屋。 2.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拆迁房、回迁房、福利房等带有个人身份的房产,这类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 借名买房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么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借名买房”指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 借名应签书面协议保留证据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可以说是选择规避政策的必然结果借名买房就是一场豪赌,赌的是诚信,风险就是未来的各种未知的变数在此简单罗列一些常见的风险借名人
    • 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工伤认定的依据是?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员工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所以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工伤认定,自然的是需要被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应该具备一些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那么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一、工伤认定的依据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的受伤或患职业病是否是因工造成的。目前适用的认定工伤的主要依